时代庄园解决“临时电”领导小组通报
时代庄园解决“临时电”领导小组通报今天下午15:40分到16:20分朝阳区建委开发办刘主任、张副主任、配套办杨科长到时代庄园小区调查了解“临时电”改“永久电”进展情况。区建委领导在小区祥细的听取了时代庄园社区居民委会主任(解决“临时电”小组办公室协调人)宋宝玉同志的汇报。区建委领导表示,将全力督促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快解决临时电工作进展。
建议:不管用什么途径,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有利于小区居民的权益,有利于时代庄园小区的建设、有利于小区的和谐、我们都应努力。
为“创时代精品小区,建和谐美好家园”,为时代庄园社区更美好做出我们的贡献!
时代庄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赔偿吗? 好事啊 领导小组有几个是小区的业主呀?就会等着法院要开庭了,真正的领导来视察了才出来摆个样子.应付一下.实际上是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能拖就脱.能赖就赖.要脸不要脸?可耻不可耻呀?
我呸.呸.呸... 楼上的这位先生(女士),你此言差矣。爱国一向不分先后,抗日也不分出身。只要是对民族有利的事,我们都欢迎,我们都支持。以此言之,只要是对时代庄园有利的事,我们都拥护他,反过来把自己私利加到时代庄园内部事物的人,我们都反对他。我非常拥护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只要是对时代庄园有利的事我们都坚决支持才对,怎么只有你可以做有利于时代庄园的事,别人就不能做吗?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难道做为高档小区的时代庄园不懂得这句话的道理么??时代庄园怎么会有你这么不明事理的人居住??你是时代庄园里的居民么?????/ 观被告人太合日盛在法庭上的滑稽嘴脸
北京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被时代庄园业主告上法庭
被告人:北京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原告: 北京朝阳区时代庄园业主
诉由: 被告人未按购房合同规定提供正式双路供电
地点: 北京朝阳区法庭
时间: 2006年10月31日
朝阳区法庭通知的开庭时间是早8:30,但被告人却直至9:00才姗姗而来,足见其对次诉讼的漠视态度。
作为法庭上的旁听者,不幸目睹了被告人北京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法庭上的诬赖嘴脸,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综合他们的观点主要是:
1、临时电和正式电都是供电局提供,没有什么差别;
2、合同上的双路共电的约定没有具体时间,所以被告人北京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违约------
各位业主,你们看明白了吧?这才是北京太合日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真实面目!
回复 #5 的帖子
请问居委会的建议是什么呢? 居委会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来促进临时电的解决啊? 居伪会你说话呀,别蔫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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