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欣 发表于 2007-7-19 09:09:36

首欣物业公司补充承诺

1、首欣物业公司将从考虑业主生活品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接纳愿意留下来为小区业主继续服务的原物业公司员工,按照首欣物业公司标准统一聘用。
   2、首欣物业公司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物业费收费项目执行,不会收取其他的费用,我们是讲原则和信誉的。
   3、首欣物业公司经营原则:打造公司品牌为第一位;确保各项服务满足需求的前提下,获取利润为第二位。

         北京首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19日

鼹鼠 发表于 2007-7-19 09:13:40

感谢首欣物业的回复!

同意 发表于 2007-7-19 09:14:50

感谢ing

民主法制 发表于 2007-7-19 10:08:57

建议强化业委会的声音,让此信息传到每个业主

doudoulong 发表于 2007-7-19 11:12:12

要通知广大业主。

jiexiaomai 发表于 2007-7-19 11:19:11

"获取利润为第二位。" 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经营的目的.又来一个大忽悠!
把你现在经营管理的小区的危机解决好了吗?

薛浪 发表于 2007-7-19 12:14:50

在进入咱小区宣传的几家中,谁来都比现在的物业公司强,因为他是通过市场化,不是通过开发商强家给我们的。

Thorn 发表于 2007-7-19 12:34:17

回复 #7 薛浪 的帖子

开发商强家给我们的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垄断独霸打击和上下活动的能力超强,完全忘记了物业的本分和地位。

结果和你的一样:谁来都比它强,至少认清自己的地位和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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