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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来广营地区办事处违法行政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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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6 15: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信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
朝阳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市建委、区建委:

      我们是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现就来广营地区办事处个别人无视《物权法》、无视《物业管理条例》,粗暴践踏社区民主,破坏社会和谐,与无德开发商和物业勾结,打着政府的旗号违法行政行为,向您举报如下,盼请尽快立案调查并处理有关违法人员,纠正违法行为,以平民愤,避免事态扩大,还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背景
     我小区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近期正在执行“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业主大会决议,目前已进入最后全体业主投票阶段。
就在此时,来广营地区办事处于2007年7月13日下午突然在我小区散发“《积极参加时代庄园社区业业委会换届工作》――致时代庄园社区业主(居民)的一封信”,宣称:“2007年1月3日,第一届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按照法律、法规完成换届工作”;“来广地区办事处在朝阳区房管局的业务指导下,将于2007年7月16日启动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时代庄园小区业主按照法规规定选出业主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

二、来广营地区办事处违法事实
    1、地区办事处所发公文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歪曲事实,利用手中权力,假以政府名义,煽动业主间对立,造成小区极度混乱,破坏了物业招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小区第2届业委会换届工作早已于2007年1月完成。为了此次换届,第一届业委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于任期届满前两个月(2006年11月4日)就张榜公示,告知全体业主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大会,最终经小区全部647户业主中的460户业主参加投票,9位候选人均取得了超过园区总户数1/2 的选票,合法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委会。
      在第一届业委会主持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之前直到结束,曾先后十余次派人并发函到时代庄园居委会和来广营地区街道办事处、朝阳区建委物业科通报选举计划及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选举问题,多次邀请居委会、地区办事处、区建委物业科给予指导和监督。区建委物业科当时还对换届选举办法给予指导意见,但居委会和办事处对于邀请指导监督的请求始终没有给予任何答复,也拒绝派人参加。选举结束后,第二届业委会成员到区物业科汇报情况,物业科负责人明确答复:“只要业主大会的选举真实有效,业委会就可以依法开展工作”,我们并已将选举的过程的全部文件,包括多次给居委会的邀请文件等交给区物业科。现在,第二届业委会已开展工作达半年之久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质疑和干扰。
但是,在业主们正常进行招标选聘物业的关键时刻,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在没有向业委会征询的情况下,违法行政,突然宣称要重新主持换届选举,以行政手段干涉物权,刻意否认业主大会的合法性和业主大会已选举了新一届业委会的事实,制造社会混乱。地区办事处的这种违法行政行为,于理于法相悖,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已经在时代庄园造成极大混乱。广大业主群情激愤,于收信当夜十二点,几十人被迫到市政府上访。
     2、地区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不学法、不懂法,个别人为一己私利,滥用政府名义所发的通知损害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权利,损害政府形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依法召开了业主大会,该次业主大会经460户业主(票权数占全体业主的70.4%)参加投票选举,参加业主大会的业主和当选委员的票数均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次选举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来广营地区办事处不顾民意,在选举过程中既不参与指导监督,也不给予任何沟通,在选举半年后,又不顾事实,越权发信公然否认换届选举业主大会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效力,严重地损害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正当性,是粗暴践踏业主民主选举,社区自治,强奸民意的严重违法行政恶性事件。
      3、地区办事处禁止业委会使用公章和收缴业委会公章,是滥用权力的违法行政。
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在没有调查事实,或故意歪曲事实的前提下,既没有提出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情况下,做出禁止业委会使用公章的决定,属于违法行政决定,其行为无效。请求上级政府予以纠正。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各级政府为民作主:
       1)        要求来广营地区办事处立刻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2)        调查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和居委会部分人员与时代庄园开发商(太合日盛房地产公司)及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金世恒业物业公司)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铲除腐败,为民除害;
       3)        对擅自做出此次错误决定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由地区办事处向全体业主书面道歉;
       4)        上级政府协助业委会,完成招标选聘物业工作,创建和谐社区,还社区一片蓝天,重建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信。


                                    朝阳区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7年7月15日 
发表于 2007-7-16 15: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业委会 的帖子

支持!
发表于 2007-7-16 15: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7-16 15: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7-7-16 16: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庄园不是xxx、开发商家属、贪官统治的地方,业权神圣不可侵犯!民主不可践踏!

相信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相信党会听到老百姓的声音!
发表于 2007-7-16 16: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业委会 的帖子

坚决支持!

[ 本帖最后由 必须用中文56 于 2007-7-16 16:13 编辑 ]
发表于 2007-7-16 16: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业委会 的帖子

强烈支持!
现有物业无法无天,完全成为某些人的自家走狗,指哪咬哪,再好也不能要了!!
发表于 2007-7-16 17: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业委会 的帖子

支持业委会
发表于 2007-7-16 17: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办的人,乡政府的人,居委会,物业,开发商家属组成的如此疯狂的侵权组织,
公然违背国家政策,法规,践踏物权法,直接来剥夺业主大会的权利,这样的事情,
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其背后也许隐藏更大的经济利益,甚至贪污腐败和经济犯罪 !

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他们都不来,业主再三邀请都拒绝参与监督指导 ,
现在业主委员会经过2/3业主选票选举出来,事情半年多了,而且业主大会由2/3以上
业主投票授权业主委员会招标,在招标过程中,他们公然违法党纪国法,冒如此巨大的
政治风险,不怕破坏社会安定,直接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利。尤其以居委会表现的歇斯底里,
这样的悍然侵害公民财产权! 背后的根本动机是什么? 他们有多大的利益? 在开发商
指定的物业背后,掩盖了多大的经济利益和违法行为? 这是广大业主和全社会要深思的!

我们绝对不能让少数腐败分子和非法利益集团得逞 ! 让时间来考验吧! 党的阳光一定能照耀在时代庄园业主们的头顶上 ! 这里不是土豪劣绅控制的乡村土堡 !

侵权者, 难道想组织几个开发商家属,伪造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名,就成立业主委员会? 或者
直接任命一个业主委员会? 难道你们全体业主都是任由你们宰割的羔羊 ? 奉劝无法无天的
侵权者,侵害他人财产有罪 !!! 等候你们的一定是法律和社会正义的审判 ! 有本领你们来吧 !
发表于 2007-7-16 17: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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