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59|回复: 12

有人质疑我的合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8 14: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享]也谈物业招标

各位同园们:

看到业委会的领导们,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地为我们地园区努力的与政府斗、与居委会斗,更要与本是同临地邻居斗,本人也开始关心起我们这个原本很有些品味的小区来,也想就业委会招标物业事宜与同园们搀和一下,将自己的拙见展现展现,和持不同意见的同园们共勉!

我认真的拜读了业委会网上公布的招标合同,如果不看这个招标的合同的初稿,我一直的印象业委会的邻居们,是多么令人尊重的、无私的、值得赞美的活“雷锋”啊!!!他们被人误解,“被人漫骂,”“被人指责”,“被人诬陷”,被满园张贴的标语在众目睽睽的目光中所中伤,直至被政府封杀。可看了他们草拟的合同,我恍然大唔,原来他们口口生生的深恶痛绝的利益集团,就出现在他们草拟的合同中!!!
暂且不提他们的招标是否合法,是否真的向他们公布的经过了60%以上的业主同意。请见如下条款:
1,第十九条中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独立向专业保安公司聘用保安,所聘用的保安可以由甲方自行管理,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保安公司所需的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中支付。
业委会要自请保安公司,同园们,如果这事是真的话,他们就掌控我们小区的什么呢???不捅破了,让大家自醒!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括甲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由乙方依实际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按季度向甲方业委会交付。
他们要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提成。

3,又要物业公司交20万的保证金啊!!!连法院判决返还20万的保证金,还在他们的腰包里!!!
4,其他的有关涉及到费用的条款全部都要业委会说了算,他们招标的物业公司就是他们的傀儡!!!这才是和业委会绑在一起的真正的利益集团啊!!!同园们,请大家擦亮眼睛,认真的拜读他们的合同,不要被他们所蒙蔽!!!

当然我只是看了他们的合同条款,我也坚信他们的阴谋是不会得逞!!!我们不和任何人斗争,而是应该保护自身的利益!!




冷眼旁观
发表于 2007-8-8 18: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方聘用保安是新模式,在一些换物业的小区实行后,感觉它有比原来模式好的地方,听业委会的有什么不好吗?业委会毕竟是业主的组织,而且业委会的成员又不是终身制,保安能掌控小区?太不可能了,谁都不能说谁会掌控小区,能掌控的只有我们业主自己。

业委会工作确需经费,不这样就得那样,全靠捐款不行,有透明的财务制度,业委会只要按时向大家汇报就可以。

保证金的问题很简单,只要保证了就不会扣,谁也不能动,保证不了,按条款扣。

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哪点做的不好,业主可通过很多方式监督,不必在心里嘀咕,阳光一些比较好。
发表于 2007-8-8 21: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提醒一下楼主,您的帖子里错别字有点儿嫌多了。看起来不但费劲,而且稍微有点影响欣赏情绪。:)

同样的条文,在不同的眼睛里,解释就会不同,这本来是常有的事儿。可是同为业主,楼主的见解和我的看法悬殊这么大,让我稍微有点儿意外。

第一,关于保安公司。从专业的第三方保安公司聘请,而非由物业聘请,这事儿的性质是将物业手中目前过大的权力分割。这做法不但现在在北京越来越多,而且已经渐渐成了物业改革的一个方向和趋势。现在园区内的保安更换率高得不可思议,正是由物业直接聘请保安的弊端。

我不明白的是,这事儿和利益集团有什么联系?您说业委会这样就可以“掌控了小区的什么”,似乎不言自明——可是恕我愚钝吧,您说的,这个“什么”是什么,我确实想不出来。
您的意思,似乎在“掌控聘请保安的权力”方面,有什么咱们普通居民不知道的学问?希望楼主说透一点儿,我们大家都一起可以好好研究研究。
——不过不妨说透一点,现在这个权力是在物业手里的。那么,同理可推,这个权力在物业手里,是不是多年以来物业一直就在实质上“掌控着这个小区的什么”呢?
(呵呵,对这个“什么”,真的还是很好奇。)

2,楼主很气愤,因为“他们要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提成。”
您的这个情绪我倒可以理解。因为您前面已经把业委会架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位置——您希望他们是完全无私的“活雷锋”。这样看起来他们显然不是了,因为他们以前也许有,但是起码现在,没有做到完全义务替大家跑腿儿,也居然没有做到一直自己掏钱给大家免费印各种各样的资料。我的情绪和您差不多: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奇怪的邻居么?既然热心为大家做事儿,就应该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出钱出力,流血流汗——为什么你们居然,居然不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呢?还得让我们花钱?真是岂有此理!!
当然了,我们承认,钱我们没有多花,是你们和未来的物业公司事先讲明,从降价之后的物业费里约定了的。但是,还是不成!!!!你们打算伸手要钱,就是贪赃枉法,就是利益集团!!!!
且慢,且慢,我又糊涂了。我发现这个业委会,不但用心坏,而且智商低。这个利益集团图谋的利益,可笑得很。九个还是十个人的业委会,搞这么大明堂,算计的原来是百分之二。这百分之二粗粗一算,分到他们每个人手里,就是千分之二多一点点。好怪异的利益集团啊。
我们小区不到七百户业主,每家的物业费每个月三百五百八百大概都有,那千分之二,到底是多少,我数学不好,算不清楚。大概起码顶得上四分之一个保姆小时工吧?

住着这样的房子,年收入都是起码三五十万的人,却来算计这仨瓜俩枣?这些人可谓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人了。

最有意思的,是楼主分析的第三第四点。看得出这是楼主最气愤的地方。因为您这里的惊叹号稍微多了一点。呵呵。大家看:

“又要物业公司交20万的保证金啊!!!连法院判决返还20万的保证金,还在他们的腰包里!!!”

您在前面还谦虚,说是刚开始关心小区里的事儿——您看,我只知道20万的事儿,却不知道那20万还没交到物业手里。,显然您比我更加热心小区内的事儿,尤其物业的一举一动,您比我这个每天也在关心我们社区的人了解得多得多。在自惭之余,必须向您的热心公益事业致敬!!!!!!!!!!!!!!!!!!!!!!!!!!!!!!!!!!!!!!!!!!!!!!!!!!!!!呵呵。(刚刚发现:惊叹号,我也会用啊。:))

不过这点么,我倒不那么气愤。咱么大家既然都是业主,不妨都实话实说:在下以为最应该气愤的是业主的利益受侵犯,物业的利益么——原谅我境界还没到您的地步:我认为那是物业公司的经理最关心的事儿。人家是经济实体,人家的事儿人家自会处理,而且,我相信所有物业公司的智慧和能力,咱们不如先讨论咱们业主自己的事儿???您说呢?

但是有一点,我必须严正指出的是:我和您的意见严重冲突了。您很气愤地宣布:“其他的有关涉及到费用的条款全部都要业委会说了算,他们招标的物业公司就是他们的傀儡!!!这才是和业委会绑在一起的真正的利益集团啊!”

我对您的这次愤怒,实话说深深觉得莫明其妙得紧。您这个愤怒从何而来呢?未来的物业公司,涉及费用的条款如果都由业委会监督,这是对咱们业主多好的事儿啊?这难道不是我们业主的福音吗?难道说,所有费用都由物业支配业委会都无权干涉,您才高兴?
如果从这点上就判断,说物业是业委会的傀儡,那这帮业委会的“利益集团”未免太愚蠢了。既然是傀儡,那正应该直接从合同上规定,把所有财权都放给自己的傀儡物业公司啊,干吗多此一举?

相信您一定是气糊涂了,一不留神忘了自己业主的身份,顺着第三条的思路,稀里糊涂又去替合同的另外一方算帐了。呵呵,看来咱们都差不多,都是普通人,一天三晕六迷七十二糊涂,正常正常。:)
发表于 2007-8-8 21: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笔,一边拜读,一边笑

发表于 2007-8-8 22: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买河南 的帖子

你很幽默,要是你在提供物业服务的时候,不是一个活阎王的样子,也许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自找的 ! 可喜,你的幽默是由无知和幽默造成的意外 !
发表于 2007-8-8 23: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腾云豹,我好崇拜你






伪装一时容易,但伪装一世,处处伪装就不那么容易了。这不一不小心,马脚就露出来了。

不过,说实话,这帮人的市场宣传水平也够高的了,这不,小区里很多大妈大爷还有不上班的妈妈族们不都被忽悠的晕了吗?
轻度晕乎的,还都以自己中立,物业、业委会谁都不支持不投票为骄傲自豪呢。
这又有点像打牌找朋友, 真朋友示好,不信也看不出,不支持;敌人来了,不信也看不出,也不支持。 最后手里一手红分让敌人扣住,才发现朋友失败自己也失败,悔之晚矣。 为什么事关自己的重要大事就不多用心看看想想分析判断呢?
再说了,这些人的表现和言语也太拙劣了,就像电视购物一样,多明显的虚假宣传啊,竟然还有人信!郁闷悲哀。
发表于 2007-8-9 13: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腾云豹 于 2007-8-8 21:32 发表
首先提醒一下楼主,您的帖子里错别字有点儿嫌多了。看起来不但费劲,而且稍微有点影响欣赏情绪。:)

同样的条文,在不同的眼睛里,解释就会不同,这本来是常有的事儿。可是同为业主,楼主的见解和我的看法悬...



发表于 2007-8-10 11: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我儿,闻新物业签订合同,当场昏死在厕所,谁能帮帮忙,救救这个死鬼!
发表于 2007-8-10 12: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腾云豹好文笔、支持!!!!!!!!也不少吧?
发表于 2007-8-10 22: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想问问 3楼以上的:那个顶 鼓掌的图标是怎么弄的?---三晕六迷糊的邻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5-5-12 07:05 , Processed in 0.01522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