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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再收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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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1: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不再收水电费  

www.hellobj.com.cn · 2007-9-25 8:59:01 · 来源: 新京报   
小区将告别物业断水断电;物业擅自撤管将被严惩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由于小区内水电费由物业公司收取,一旦个别业主欠费,物业公司给整个小区断水断电,伤害所有业主利益。这种情况今后将不会出现。
  昨日上午,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视察物业管理工作并座谈,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在报告中称,今后,小区业主使用的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将由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直接向业主收取。

 水电费用拟由市政收取
  目前,一些市政服务单位未能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物业服务与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关系不明,从而出现物业把售水、售电等当作催缴物业费的手段。
  苗乐如报告称,今后北京将明确公共服务与物业服务的界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要承担物业区域内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维修及养护责任,实现向业主、使用人等最终用户收费。这意味着,今后小区业主使用的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将逐步告别物业代收,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直接向业主收取。

  物业交接规范年底出台
  苗乐如介绍,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出台物业项目交接技术规范,对擅自撤管、拒不撤出和强行接管的,加大惩处力度。据建委负责人介绍,惩处可能是罚款,也可能是降低资质,甚至撤销其物业管理资格。此前,美丽园小区的物业突然擅自撤离,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明年,北京将在全市推行物业服务标准化,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要达到基本等级规范;不能达到的先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不准承接新项目,同时要予以公示。

  民宅商用须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去年6月,市工商局发文规定,凡属于住宅用途的、房屋用途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途的房产,均不予以工商登记。该规定出台后社会反响很大。《物权法》颁布后,市政府开展了讨论研究,并将采取以下措施:明确“限制民宅商用”。
  明年,北京将出台规定,明确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工商部门将不予登记注册。对于“利害关系的业主”如何界定,市建委称还要等相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
  据介绍,对于已经形成的“民宅商用”,相关部门要督促当事人转移注册地、经营地,逐步予以解决。
发表于 2007-9-25 17: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建委已责成小区办要求物业在交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水气,影响业主生活!

先见之明.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靠不正当手段去威胁业主,天理难容.

各位业主:任何人无权倒卖临时电,请您行使权力,拒交临时电费! 在金世恒业撤出前,拒交无合同强制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绝不给殴打恐吓业主的元凶输送弹药!市建委已责成小区办要求物业在交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水气,影响业主生活!如再有此情况可向63983155建委信访办魏主任投诉。
发表于 2007-9-26 10: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世横业退回非法收取业主的临时电费!
发表于 2007-9-26 14: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你去找他们要过吗?去时叫着我.别在这瞎说没用的话,等着别人给你要和等着物业主动退都是不可能的!
发表于 2007-11-4 18: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去润泽庄园(就在咱们北边,清河南侧)看房,他们售楼小姐说,润泽庄园不像时代庄园用临水临电,我无语。
发表于 2007-11-4 18: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买河南 的帖子

买河南 就是个地道地痞 !
发表于 2007-11-4 1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搭理这些流氓,困死物业,保护黑物业的腐败分子总有报应的.
发表于 2007-11-4 21: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河南。你说园子发生盗窃案。是不是物业和保安好
发表于 2007-11-5 10: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这就是恶性循环!
首先,发生盗窃案是任何业主都不愿看到和接受的.
但这时侯强调保安不力似乎也底气不足,
因为对服务不满,就不交费,物业公司,因为收费不足,就再次降低服务,减少人员成本,具体说就是减少保安人数.于是发生治安事件,于是迁怒物业公司,于是更不交费,于是服务更差.恶性循环!我们在品尝着解买留给我们后果.时代庄园是好不了了.
最初,物业公司的服务是令多数人基本满意的,最初物业公司本意是想把园区服务好的.为什么到了今天,大家不该想想吗?还在一味地斗斗斗,损失的是我们自己.
因为对政府的某项措施不满,就不给国家交税,说的通吗?国家是拿税款服务改善整个社会的,我们的园区不是一样吗?你不交费,却在享受着他人交费维持的服务.已经交费的人却在享受着几个赖帐的人降低的贬值的服务.物业公司一样没损失.因为他可以一直将服务标准降低下去.理由就是收费不足.倒霉的是谁,大家还用说吗?
不想这样的人就说点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大家如何求大同存小异,如何改变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接着在这废话斗鸡的人赎不奉陪.
发表于 2007-11-5 11: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的你快点收起这套骗人逻辑,难道保安殴打业主给业主写恐吓信也都是恶性循环的结果嘛
?我是彻底看清楚你是什么嘴脸,我们要自己聘请保安,自己聘请为我们服务的工人,你钱都给这个物业是你自己的事情,别再这混淆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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