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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投诉中心成立 直查快办公务员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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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9 14: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昨天在市纪委挂牌成立。今后,市民投诉公务员推诿扯皮、违法违规等问题,行政投诉中心将直查快办,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署名投诉人办理情况。

  市行政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市民对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区县政府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对重大的、有影响的及突发的行政违法事件进行直接调查;组织、协调市属委办局、区县调查处理行政违法案件;对调查处理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对凡应该由市行政投诉中心受理的、署名的投诉,投诉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告知办理情况。对重大的、有影响的及突发的行政违法案件,中心人员有权在收到举报后,当天或现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投诉人有多种方式向行政投诉中心投诉:
1.投诉电话是83671199;
2.接待来人来访的地点是丰台区西三环南路9号,邮编:100073;
3.网址: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
发表于 2007-10-19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维权小组 的帖子

赶快投诉居伪会的假签名行为。
发表于 2007-10-19 15: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把自己当成小区主人的问题看来太普遍了!

业主委员会现状调查第五期 业委会如何有效发挥作用?
http://house.sohu.com/msgview/608/39074084.html
发表于 2007-10-19 15: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月园居委会保驾业委会换届

业委会与居委会厘清职责,改善以往紧张关系;5候选人高票当选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ec ... 0-19/018@094400.htm
发表于 2007-10-19 21: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某种意义上讲,业主委员会成员都是有“病”之人,抛家舍业、经常搭着时间、精力和钱物与物业、政府进行马拉松式的“交涉、协调”,政府、物业的人拿着纳税人——业主的钱,有着充分的时间同你周旋。可悲啊!目前的物业管理。其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的住房不是商品房,不需要支出物业费用。

要想改变现状,首先应该改革政府官员的住房。其次,不仅要给业委会独立的法律地位,而且应该使业委会逐步取代居委会,作为政府的一级组织,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地点,为小区广大业主服务,及时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心声。  


做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比当市长都难,如果你按着多数业主意见去维权,你就要得罪开发商物业公司,得罪开发商物业公司的亲属和朋友,又得罪了政府<官商是一家>.最终目的像上述所说的一样.用开发商物业公司人说他们有市书记市长撑腰!业主把问题都提出来,真正场格都不敢露面,你要是不管也是挨骂.我们就上述所说搭着钱,时间.精力,也是办不成,用我们物业处的领导说,上面政策就是白纸黑字,在我市不好使,市政策下来了,还是不好用.最好使的权!钱!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买房!

物业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的普遍问题了,物业法的不完善,监督机构执法不严,物业人员无作为,业主拒交物业费作为回敬,这些都是很现实很实在的问题

有业主委员会也撵不动物业公司啊!除了业主拿钱白养活他们外,他们白吃白喝水电费不交钱,房子白主白用不交房租费, 公共设施随便出租出卖钱网往自己兜里装 ,还上什么地方能有这好事?物业就是天上掉馅饼 的唯一的好差事 !
发表于 2007-10-19 21: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月园居委会保驾业委会换届

9月底,太月园业委会换届,5位候选人均高票当选,为北京市业委会选举所罕见;而居委会的全程支持和参与,则为此次选举的真实和有效做了一个完美的注脚。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北京很多新建小区居委会与业委会、业主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业内认为,太月园业委会与居委会在几年的磨合中,逐渐建立起的关系值得借鉴:双方厘清自己的职责和功能,各就各位。

  居委会全程支持业委会换届

  “小区办说备案表格式有点问题,改好后就能顺利备案。”10月15日,太月园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嘉吾说。

  “一句话:感谢居委会,”提起此次选举,王嘉吾说,在历时两月的换届选举中,居委会功不可没。据她介绍,7月23日开始,由业委会、物业管理监督组及7名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工作组,正式开始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9月23日,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进行了公开验票计票,太月园总户数1933户,共发出票数1800张,收回有效票数1560张,投票业主超过50%,王嘉吾、高亮等5位候选人得票率均高达94%以上。

  居委会主任张凤臣当场宣布,此次选举真实有效。“我们也很高兴,毕竟参与了整个过程,提出的建议业委会也都采纳了,”张凤臣说,居委会此次在选举前,召集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党总支部四方联席会议,做了一些铺垫,然后主要是在程序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封箱、开箱验票等都是由居委会来做的,就是为了保证选举过程顺利进行,把可能出现的意见和矛盾减到最小。她强调,居委会所做的工作就是向业委会提出“建议”,如建议业委会在社区挂横幅告知全体业主选举一事等。

  王嘉吾说,开箱那天是周六,自己在外地,而居委会全体人员都没有休息,加班工作。

  3年前居委会曾令业主不满

  王嘉吾和张凤臣都为彼此今天的关系感到满意。而在3年前甚至一年多前,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却很紧张。

  “6个委员没有一个是我们小区的居民,”有业主回忆,当时的居委会允许推销东西的人进入小区,令业主非常反感。

  对此张凤臣爽快地承认,当时确实工作不到位,和业委会的关系也不和谐,“我们都不是太月园小区的,业主们有点不放心,”张凤臣说。根据王嘉吾的说法,双方是“打出来的交情”,曾经有过很大的矛盾:在业主大会第一次筹备成立时,由于开发商想让自己的人(物业公司员工)当业委会候选人,但由于候选人不是物业法人代表被业委会筹备组拒绝,居委会为此不给签字盖章,业主大会就无法备案。而张凤臣的解释基本与此一致,“因为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而小区1、3号楼的产权人是开发商,这应该在业主大会投票中有所反映”。

  虽然问题最终解决了,但第一次交手,却在居委会和业委会成员的心里都留下一丝不快,“业主对居委会始终无法信任,”王嘉吾说。有业主向记者介绍,去年4月,居委会换届选举时进行入户拉票,业主包括业委会曾对选举程序提出质疑和抗议,引来北太平庄街道办出面协调,最终入选的居委会成员仍然不是小区的业主。

  业委会智“激”居委会转变态度

  虽然有过不快,但业委会还要和居委会打交道。怎样改善和居委会的关系?王嘉吾等业委会成员为此颇费了一番脑筋。僵持一段时间之后,业委会决定去物业公司谈事情把居委会拉上,召开业主大会等都提前通知居委会,工作报告、文件都告知和抄送给居委会、街道办居民科;“居委会如果不来指导不履行职能,就把问题反映到街道办、区政府街工办,”王嘉吾说,业委会严格地把自己的职能范围限定在“公共物业”方面,其他如邻里纠纷等,都协调交给居委会去处理。压力之下,居委会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

  而对张凤臣来说,这个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以前居委会基本上是承担政府职能,如小区治安、残联工作、经济和房屋普查、计划生育等,对物权不了解,也不知道怎样处理和业主的关系,”她说,居委会最大的转变是加强了和业委会的日常沟通,开始站在对方的立场去想问题,真正把居民的事当事去做。

  最近,居委会组织居民学习《物权法》,通过街道办请了一位律师来给大家讲,受到业主欢迎,也给自己上了一课。而此次业委会换届选举成功,“关键是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张凤臣表示。

  ■现身说法

  业委会主任王嘉吾:业委会要“依靠”居委会

  业主维权不可能把街道办、居委会撇开,要认真研究政府基层部门的工作职能,把它“利用”好。业委会要“信任、理解、依靠”居委会,这种依靠是有原则,居委会对业委会有监督指导职责,那就必须让居委会来履行好这个功能。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是业主,就是社区的主人,而不把居委会放在眼里。

  居委会主任张凤臣:居委会和业委会目标一致

  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存在,都是为了让社区变得更好,因此双方不能有猜忌,而是要弄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双方也有分歧,但都是具体工作上的,互相沟通就没有隔阂。现在业主和居民的层次和水平都挺高,要得到他们的信任,居委会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去做事,才是最有力的回答”。

  ■记者观察

  居委会应有忧患意识

  由于街道办、居委会不支持、不盖章而使业主大会决议无法备案的例子比比皆是。分割管理使居委会“监督指导”功能模糊,由此引发多起纠纷。

  从法律上讲,居委会与业委会是两个独立的自治组织,均由居民、业主民主选举产生。业委会是基于物权产生,居委会对其的权力仅限于告知,建议业委会怎么做。但在实际中,居委会由街道办指定,居委会工作目标是执行上级部门的指令。而此前物业制度下,新建小区的居委会往往被指定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利益的代言人;另一方面,业主维权也存在忽略居委会的职能、对其监督指导没有给予充分尊重。

  种种原因造成了居委会地位的尴尬,而在《物权法》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一个不代表居民利益、不为业主考虑的居委会,其地位岌岌可危,一如太月园居委会表现出的强烈的忧患意识。因此,居委会如何根据现实需要,对自身进行定位,就显得非常迫切。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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