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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CCTV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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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1 17: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看了CCTV实话实说

谈北京业主的维权问题,嘉宾舒可心、苏阿姨、秦滨,发言的现场观众在谈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禁不住落泪,有一个女嘉宾,哽咽地说,“我想变成一个蜗牛,背着我的房子,逃离一切,8年象噩梦一样,只是因为买了这个房子。”
让人心酸,什么时候,我们的房地产能变得轻松起来!
它不会自动改变,需要每一位业主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的有所作为,也许再等20年吧!
匿名  发表于 2004-2-11 17:41:32
展开。各行各业--暗现象--被迫维权--自然维权--游戏规则--诚信--幸福--桃花源--外星--宇宙。。。。。。
发表于 2004-2-11 1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了。

舒可心说的很好,每一个业主,
不只是维护好自己的小家,还要
全体业主共同管好、维护好自己的
大家。
这样的节目应多办,很受启发。
发表于 2004-2-11 23: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了。 苏阿姨很不容易,下回应该组织可恶的KFS和这些人在一起,看KFS怎么狡辩!
匿名  发表于 2004-2-11 23:28:12
有房出售吗?帮帮忙吧!
匿名  发表于 2004-2-12 01:15:46
《实话实说》播出后:一
苍天在上,我终于有机会在公开场合说一下积压在我心中的实话了。感谢政府,感谢中央电视台,更感谢房产协会会长的公正直言。
节目播出后,录制时的激动心情已全部消失,而心中却是无比的沉重。我为失去平衡的法制感到痛心,为新康房地产的店大欺客的行为感到愤慨,为新世界地产集团对所投资项目的失控感到惋惜。事情发展到今天这步,并不是我的初衷。我的先生已两次脑血栓,考虑到退休后要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养老,更何况新世界地产投资商是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因此选择了新康家园。想不到的是开发商的霸王手法在物业公司又体现了,这种违背《合同法》的行为和野蛮作风,给所有业主造成极坏影响。我活了50多岁就上了两次120急救车,都发生在新康,都和开发商有关联,然而医疗费经消协、律师出面,摔伤的那次解决了,但8月16日维权那天休克的医疗费至今不搭理我。因车位问题给小区造成混乱时我曾和新世界物业老总依兵兵长谈三个多小时,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社区服务管理的建议。去年8月15日在小区举行大规模维权的前一天,开发商蔡建伟在听我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陈述后,张口“我不了解”,闭口“我不知道”,随后扬长而去,当时在场的有小区办主任、社发局局长和部分业主。8月29日晚8点至午夜2点我与开发商蔡建伟、范辛欣、章东军,就社区问题进行了几个小时的会谈。我提出“以法制规范贵公司的企划部和销售部”,提出“以园养家”,“采取业主自治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降低收费减轻业主负担,在三期B的问题上多听取业主的建议,我真诚的希望与开发商打个漂亮的双赢共同创出新康的品牌和知名度,以此提高它的价值。在整个会谈中,我即没对开发商有任何人身攻击,也没有一句危害业主利益的话。我并不知道开发商只找了我一个人,然而却招来了整个社区的黑云压顶和骂名。在我委屈落泪之时,是秦兵、舒可心、孙永生给了我鼓舞和力量,用法律的手段走维权的道路。这就是“我的个人声明”的由来。这就是我拒绝当什麽组织“顾问”的原因,我决不参加也不支持任何不合法的行动。没人采纳我去工商局投诉的建议,我失败了成了孤家寡人,那天是9月1日。当我于12月4日再去工商时,就因为这三个月,有的广告已失去了工商处罚时效,我深为自己的犹豫不决而懊悔。9月8日,我将涉及到每户业主、部分业主和个别业主的意见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并将书面材料交给蔡建伟。随后围绕三期B我提出四点建议,并书面转交给蔡建伟。而后几次去消协、和孙永生律师一起与何冰、范辛欣、常鹏律师谈判,当何冰拍桌子大声说:“你告去吧!打官司去吧!”时我也拍着桌子大声喊到:“你新世界牌子再大,也大不过新华门内为人民服务的影壁,我决不放过你,一定会告你的!”半年多了我记不清和开发商谈了多少次,也数不清写了多少文字,然而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破裂了,也结束了。
我自参加社区维权活动以来,有关社区问题的材料,不论是哪方面的全出自我手,每份材料都在网上公开发表,并送给开发区管委会、居委会、派出所、开发商、物业,所有材料均署名。因为我有明人不做暗事的习惯。我不想将开发商至于死地,我不愿投资商出了钱还背上恶名,更不愿百姓因房产纠纷对政府持有偏见。作为一名共和国的同龄人,我太珍惜今天的大好局面,但也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法律,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当法律如成了摆设,就意味着犯罪。新康的老总们不知此时你们有何感想。那我们就共同重读一下法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名著《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的名言:“法的目标是和平,而为达到和平的目标必须斗争,法本身就是长期斗争的结果,法要得到真正的实践,更要进行不息的斗争,法的生命在于斗争”!
老苏说事 2004-02-08 22:05:06 发表于焦点谈房论市-新康家园业主论坛
  
匿名  发表于 2004-2-12 01:26:07
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40204/101053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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