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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ristina

物业开始催收物业费了,他们还是我们的合法物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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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2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不交费!还要防止恶狼去打大修基金的鬼主意.

很快就会有吴妈组成的和自己一样厚颜无耻的'业伪会'和今世横业或它的变种(换汤不换药)签定无效的物业合同了.
记住哟,很快.
发表于 2007-9-27 14: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没有合同,我就不交费。没别的话。
发表于 2007-9-28 09: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居委会给咱们业主交费吧。啥时候我们业主选的物业来我们什么时候再交费。
发表于 2007-9-29 16: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去吧,不闹到监狱里不算完.

原帖由 我就是我 于 2007-9-27 14:17 发表
物业没有合同,我就不交费。没别的话。


别急.很快'居伪会'套用自己无耻的造假方法克隆出的'业伪会'就会拿着在小区办备案后刻的公章和今世横业给你签个物业合同.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我们对利益集团变本加厉的侵权最现实可行的办法仍然是不交费,让'居伪会'的S骗子和W泼妇自己买单去吧.
发表于 2007-10-10 16: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缴费,坚决要求退还!!!!!
发表于 2007-12-9 09: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年底了,又要收物业费了。
发表于 2008-9-27 2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物业的收费有没有合同,多少钱一平米?

我记得2005年6月25日业委会和物业订过合同: 民用住宅:2.4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但那份合同明确写明:委托管理期限自2005年6月25日起至2006年6月24日止。

后来就再也没签过合同吧?不论是第二届业委会,还是居委会和物业选出的业委会,我不记得看到过有合同张贴,至少在网上没看到过,有的话请公示一下,好知道按多少钱一平米交。

如果我们和物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保证,交的话是不是违法?
发表于 2008-9-28 17: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交就是不交,看黑物业能支撑到什么时候!

黑物业有本事就把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的名单公示出来,在小区里面贴一个大大的布告,然后说限时不交的话就去起诉那些个不交付物业费的业主,我看他敢不敢这样做?!

如果他们占理,他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啊,为什么不做,而是每天给业主发缴费的破短信,谁搭理他呐!
发表于 2009-10-23 2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怎么收,业主话语权不能虚置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 ... nt_20102.htm?div=-1


 ■ 社论

 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将改革,政府退出物业项目的考评,取而代之的是由随机抽取的业主代表和专家一起组成评审组,业主代表的投票享有“否决权”,参评物业项目的负责人还要进行现场答辩,接受专家和业主的提问。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项目的评级未来还将与物业收费挂钩,“什么等级的物业服务,就应该有什么标准的收费。”

 小区物业作为业主的“管家”,每个业主对于其服务的品质当然“点滴在心头”,然而长期以来,业主对于本小区物业的资质与服务质量基本没有话语权,行政之手主导着一切。行政的考评,其弊端是显然的,它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和评价,主要采取的粗线条方式,讲究的是可以量化的硬标准,对于物业服务的大量日常细节却无法深入了解,所以结局必然是行政考评与实际脱节。

 此次北京市决定让政府退出物业项目的考评,这无疑是个明智的决定。尤其是,政府不仅要让业主和专家主导物业项目的考评,而且还准备将这种考评体系与物业收费标准相衔接,其实质意义更加巨大。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除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中的特殊情况之外,北京的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收费采取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协商决定。这一政策的原意是尊重业主自治,尊重市场规律,排除行政力量对私人领域的过多干预。但是,这一良好的政策初衷忽视了现实的障碍———北京大部分小区并没有选举产生的业委会,非组织化的业主根本难以与组织化的物业企业角力,所以实际中,物业收费大多是物业企业单方说了算,由此导致了诸多问题。2007年本报一次调查显示,八成受访者认为“物业收费与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质量相比,价格明显过高”,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业主拖欠(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资金缺口,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更多的业主拖欠(拒交)物业费,这已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因此,在业主自治发育不良的前提下,政府还不能完全退出物业收费的调控。采取一定程度的行政调控,让业主和专家有效参与,这不失为解决当下北京物业收费困局的一个可行办法。但须看到的是,这一办法若要建立起公信力,杜绝幕后交易,程序上必须有严谨的设计。比方业主代表和专家的产生过程应当规范透明,在多方监督下进行,产生的名单须公示;物业企业相关评审信息(如管理成本)应向公众公开,而不应只是针对业主代表和专家的小范围公开;例如业主代表和专家的调查、评定过程接受媒体监督,现场答辩允许自由报名旁听;任何业主代表和专家若查出被物业企业“收买”,须有究责措施等等。程序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建立起物管业扶优汰劣的机制,让社区自治名至实归。
发表于 2009-11-4 20: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 ... nt_25948.htm?div=-1

物业评星 专家组现场亮分
考评专家事先不知考评物业项目,以防“猫腻”;物业考评合格还将过答辩关
马力


 本报讯 (记者马力)事先不知道考评哪个小区,现场考评结束后要立即打分。昨日,北京今年小区物业的考评进入专家现场评审阶段。上月20日,市住建委宣布对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进行改革,由以往政府相关部门评定,改为将评判权交给专家和业主。

 考评专家随机选出

 昨日上午8时30分,5位参加考评的专家在地铁1号线玉泉路车站口集合,“我们都还不知道要去哪个小区,只通知了在这里集合。”一位专家说。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说,以往物业考评的专家组,都是固定几个人,而且他们事先都会知道要去哪个项目考评,而被考评的物业也都知道是哪些专家来评分。今年改革后,考评的专家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出的,而且到达目的地后,他们才会知晓要考评的物业项目,以保证考评的公开、公正,杜绝“猫腻”。

 上午9时,专家组来到西四环外的紫台小区,这是今年200多个参评物业项目中,首个进行专家现场评分阶段的项目,该小区的物业要参评最高的五星级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必须事先得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参评。小区居委会主任表示,在参评前,居委会组织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并请业主签字同意,结果有80%以上的业主同意参评。

 专家评审后开“闭门会议”

 专家组的评审分为4大部分,包括小区物业的资料及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及绿化管理。

 考评的专家组组长说,考评的内容很细致,比如业主的报修记录,物业人员多长时间到达现场,多长时间维修完毕,之后有没有回访等。此外,最重要的是小区业主对物业的满意度,95%以上才行。

 在进行检查后,专家组在现场开了“闭门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现场打分。最终,专家组对该物业的服务评价不错,但一些细微处还存在问题,比如路面砖有破裂、公共区垃圾有未处理的情况,并根据每个问题进行扣分,该小区物业的最后得分为98.2分。而只有获得98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经过专家考评合格的五星级物业,将进入公开答辩的环节,由参评物业项目负责人接受随机抽选的专家和业主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通过答辩的物业企业才能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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