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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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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庄园的业权归业主,行政单位无权干涉
时代庄园的业权是广大业主用自己的血汗钱买下来的,是私有财产,一切权利归业主, 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业主的权利》规定:业主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第十一条规定:业主有权“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业主有权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广大业主的权利,行政单位只有“指导和协助”的权利,无权没收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和档案材料,更无权强行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和《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但去年12月份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曾十多次邀请小区办, 乡政府和居委会参加指导,但他们既不参加指导,也不说明理由,这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但是行政不作为,而且更是违法行为。
现在他们又用行政的高压手段否定原来广大业主合理合法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强行重选,企图破坏广大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一级大型物业管理企业,这是违法加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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