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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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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
当时确实有些业主认为居委会是非法的,主要是从当时突然出现这个居委会,而小区绝大部分业主并不知道或者没有参与居委会的选举,就象您在上面提到的"本社区居委会选举,当时有几十人参加很隆重",整个小区670户业主,感觉几十人是否少了些?当然你可能会有疑问当时贴通知了啊,但你是否了解很多人不参与的原因吗?个人认为,因为那个居委会的筹备组有物业的同志以及个别有争议的业主参与,在当时的情况下您觉得合适吗?当然如果从民主的角度考虑,那是很多人自己的选择,不能怪谁.这样这个居委会成立了,从我个人的观点她是上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即使成立之处有很多咱们小区不能理解的现象,但她还是合法的组织,我们小区有很多人不够理智或者总觉得自己的正确的(各级组织,团体都有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个民主和法制逐步完善的国度里我觉得应该可以理解的.
当初很多人对居委会成立了寄于希望的,包括我自己.希望这个政府的居民自制组织能够来平衡各方关于园子的对立关系,遗憾的是居委会的领导在成立之初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过于简单和主观(我到现在还是认为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和方法不妥),所以造成了园子里很多业主对居委会有意见有看法,我在这也再一次呼吁宋主任,您是代表政(来广营乡)来我们小区工作的,希望您能够抛弃个人的恩怨和感受,一切以党的利益和代表政府的角度,尽快介入到小区事物中来,因为你的身份是很容易起到公正公平的作用的.有矛盾没有关系,甚至反对也没有关系,至少应该有自己的主张,只要您这个主张是代表小区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是代表党和政府的声音的,不是代表一些人或者一些组织的.
关于5楼提议先改选居委会,在改选业委会的建议,如果你只是善良的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有其他原因.我个人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的体会是,目前的时间必须要改选业委会.这是法规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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