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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0 15: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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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时代会所的用途也是今后广大业主要关注的问题
目前开发商声称该会所是开发商所有,那我们小去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在那呢?我想业委会也是应该考虑的问题,从美丽园小区的物业变更可以看出,只有把开发商和他安置的物业彻底分开,整个小区的真实情况才能显露出来,包括我们小区到底规划红线在那?小区内除业主购买的自住房屋外,还有那些建筑面积是属于广大业主的.我看到那些疯狂维护物业利益的业主(或者就是物业自己)在会所上方打的:祝贺谢主任败诉的标语,我真的对那些在这口口声声要和谐的业主表示极大的藐视和愤慨.你们难道不清楚物业起诉业委会是要回那20万的物业服务押金吗?在物业服务到期后不向业委会交回小区资料及物业用房,甚至起诉业委会,明眼人都清楚为什么,那些公然庆祝业委会败诉的人,我想他们作为特殊利益集团也是不用争的事实.如果到最后业委会连这点对物业的约束都没有了,不知道这个物业会成为什么样子.
我在这钦佩那些站出来维护物业的业主,至少他们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诉求.那些对一切都抹稀泥的业主我表示愤慨.请你们自己想明白了自己的诉求,然后直接表达出来,别在这再貌似聪明的说那些鬼话,我求你们了!!!!!
[ 本帖最后由 三公 于 2007-1-20 15:1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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