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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业拒撤离 建委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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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6: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epaper.thebeijingnews.com ... /content_321003.htm

海淀太月园小区新物业无法进入;老物业被停止物业管理资质,已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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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ebeijingnews.com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02-12 作者:林阿珍 实习生王倩


  地点:太月园小区

  本报讯 (记者林阿珍 实习生王倩)因在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拒绝撤离小区,日前,海淀区一家物业公司被区房管局停止物业管理资质,一年内不得参与该区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并被计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已向北京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业委会

  小区公开邀标 老物业弃权

  海淀区太月园小区1999年开始陆续有居民入住,现有1930户住户。

  据小区业委会王主任介绍,1999年至2008年7月,物业服务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北京太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2005年小区成立业委会,此后,在业主大会上,72%的业主都不同意未经公开招聘就与太月物业签订合同。

  王主任称,2008年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上,业主授权小区业委会采用公开邀标的方式,招聘物业公司。

  张贴在小区的邀标情况通告显示,2008年5月13日,业委会给包括太月物业在内的8家物业公司(均为业主推荐)发出邀标函。经确认,8家物业公司均收到函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截至2008年5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太月物业逾期未报名,自动弃权。”王主任说。

  老物业

  业委会举行的招标不合法

  昨日,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居民科王科长表示,太月园小区招聘了新物业后,海淀区房管局、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多次协调新老物业交接工作,但进展并不顺利。

  由于老物业不撤离,新物业无法进入,目前,太月园小区日常的物业工作仍由太月物业进行“事实服务”。

  对于拒绝撤离,太月物业副总经理左先生表示,是因为业委会举行的招标不合法。此前公司没有收到任何招标书,“只发邀标函是不算数的”。

  今年1月23日,海淀区房管局对太月物业做出处理决定:业委会依法新聘选的物业已在房管局备案,在物业交接过程中,太月物业拒不撤出,给业主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违反了建委的相关规定,决定停止太月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一年内不得参与海淀区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并将其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计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例因物业拒撤而发出的处罚决定。

  太月物业负责人则表示,处罚不合理,已向北京市建委和相关部门上交情况说明,进行申诉。

  目前,业委会已向海淀法院起诉,要求太月物业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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