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690|回复: 7

业委会办公场地[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9 2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办公场地[公告]

飞飞于1月8日已向开发商老潘提出我们要求在会所设立办公场地的要求,老潘承诺会给一个答复.他应该会在办公日向公司请示后给出答复.我们会继续跟进此事.要求其本周内解决.
发表于 2005-1-10 06: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如果他们原来答应过,现在只需确定哪一间就好.
发表于 2005-1-12 03: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与潘联系,他们同意在每周末在会所为业委会提供会议场地,但担心平时我们占用了一间房后,将来出售或处理时有纠纷。另有一方案是业委会租用会所房屋一间,我说了我们的经费每月只有1200元,租房费用不应高于总经费的1/10。后来又想到会所旁边的小房子,潘说同样的问题。曹晓曼会再与潘面谈,争取把小房子拿下来。
发表于 2005-1-12 16: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开发商同意提供用房,我们一定要争取。
 楼主| 发表于 2005-1-13 05: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下午和潘面谈了,尚无可喜的结果.他还是只同意将会所二层的会议室作为我们暂时每周五开会时使用,长期的办公场地还是让我们在属于公摊面积的地下室.我明确并强烈提出了要求,他也回答要有个过程.总之我们会再做努力.
发表于 2005-1-13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所本来就是业主的。MD 太和现在把会所大当成摇钱树了,不顾业主利益,不考虑怎么能给业主服务好,只是一个念头的要赚钱!昨晚我回家时外来的车辆都停到通往一期的马路上了,这还得了,我看太和也有点过分了,这毕竟是封闭的社区呀!这么搞下去怎么得了呢?
发表于 2005-1-14 01: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要一个常设办公室.
会所是公共设施吗?如果是,根据物管条例27/50/55条的规定,其如何使用当然得经业委会同意.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06: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会所是公共设施,但产权归开发商.我们还要继续争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4-4-29 18:21 , Processed in 0.01889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