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55|回复: 2

业主委员会告全体同园书(请委员讨论修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23 0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委员会告全体同园书(请委员讨论修改)



尊敬的全体同园:
经时代庄园业主大会依法选举,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于2005年1月5日正式成立。目前,业主委员会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近日来,由于连续发生了西侧绿地和高压线等两起严重影响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事件,使我区的业主维权问题日益突出,维权形势日益严峻。在一次次业主自发的维权行动中,刚刚诞生的业主委员会深深感到了全体业主对业委会寄予的巨大期望。
但是,业主委员会在此不得不十分遗憾地公告全体同园: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为了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权益而由全体业主依法选举产生的机构,其职责仅仅是:
(一)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牧业服务合同;
(四)         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不仅如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还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由于上述规定是国家的行政法规,而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业主委员会无法担负广大业主在维权方面的厚望。为了避免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政府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在此问题上继续产生误会,业主委员会在此特别声明如下:
第一,业主委员会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不领导、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与物业管理无关的维权活动;
第二,业主委员会不反对、不干预任何委员以业主的身份参与维权活动,其行为与业主委员会无关;
第三,业主委员会尊重业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对区内发生的任何一起业主维权事件都将予以高度关注;
第四,业主委员会欢迎全体同园对业委会的工作给予批评或建议,愿意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

                2005年1月22日
发表于 2005-1-24 00: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业委会发表此声明,不要怕部分业主用更加激烈的语言攻击业委会,业委会委员作为业主没有少参加维权活动。如果攻击业委会的人懂得法律、愿意去学习法律的话,他们就会自觉闭上谩骂的嘴,而把力量用到实际维权活动中。广大的业主是业委会今后从事法律规定的业委会工作的强大后盾。

请将第(三)条中“牧业”改为“物业”。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04: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庄园业委会告全体同园书
尊敬的全体同园:
   经时代庄园业主大会依法选举,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于2005年1月5日正式成立。目前,业主委员会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近日来,由于连续发生了西侧绿地和高压线等两起严重影响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事件,使我区的业主维权问题日益突出,维权形势日益严峻。在一次次业主自发的维权行动中,刚刚诞生的业主委员会深深感到了全体业主对业委会寄予的巨大期望。
    但是,业主委员会在此不得不十分遗憾地公告全体同园: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为了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权益而由全体业主依法选举产生的机构,其职责仅仅是:
    (一)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 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不仅如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还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由于上述规定是国家的强制性而非任意性的行政法规,因此,业主委员会无法超越法律的限制而参与到某些维权活动中.为了避免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政府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在此问题上继续产生误会,业主委员会在此特别声明如下:
    第一,业主委员会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不领导、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与物业管理无关的维权活动;
    第二,业主委员会不反对、不干预任何委员以业主的身份参与维权活动,其行为与业主委员会无关;
    第三,业主委员会尊重业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对区内发生的任何一起业主维权事件都将予以高度关注;
    第四,业主委员会欢迎全体同园对业委会的工作给予批评或建议,愿意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

                2005年1月22日



[发表时间:2005-1-22 23:42:42]


drive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4-4-29 23:04 , Processed in 0.01648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