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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7 0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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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与物业会谈纪要
业委会与物业会谈纪要
会议时间:2005年1月30日,下午3:00
会议地点:时代庄园会所二楼
参会人员:解云鹏、徐猛、殷璐
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李辉、经理关晖、保安部经理刘连江
因时代庄园会所的对外开放而引起的安全隐患问题,业委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二、具体要求
(一)关于小区的安全
1、关于小区车辆出入
1)制作车证,凭证出入
2)业主客人的车辆,需在联系到业主并得到许可情况下, 先进行登记.,然后发给访客车证入内(出租车不发证).
3)业主呼叫的或搭乘的出租车,经核对业主身份后准入.
4)其他来访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包括到会所健身人员的车辆,一律停在园外,但不得妨碍车辆正常出入园区.
2、关于人员的出入
1)制作小区居民证件,业主及其家属保姆等常住人口凭小区居民证件出入;忘记带证件的,经核对属实后准入.
2)访客需在联系到业主并得到许可情况下,先进行登记,然后准入.
3)持健身卡到会所健身的,需查验身份证件,然后准入;
4)到会所购卡的人员,经登记身份证件后,由会所工作人员领入送出.
5)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6)非直系家长带小孩出园应进行登记.
3、关于小区的电子保安系统
1)保证电子系统正常工作,
2)增设监视系统
4、关于保安巡逻
1)要求24小时有人巡逻,
2)对于小区内的可疑人员要立即盘查;
3)对于小区居民报告的可疑人员或现象,要立即布置人员到现场查看处理.
4)区内居民与外来人员发生冲突时,要首先保护区内居民的安全..
(二)关于小区的其他务业服务
1、提交物业条例二十九的资料给业务委备案;
2、提出服务方案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
3、收支接受业委会的监督.
(三)关于物业与俱乐部的关系
1、密切合作,互相支持’
2、俱乐部营业方案和经营状况应经向物业和业委会如实披露,并经物业和业主大会同意
3、俱乐部的经营应服从物业管理,不得妨碍社区安全;
4、俱乐部应以业主.为服务中心和重点,外来顾客的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规模之内.
就业委会提出的建议,物业公司表示可以配合执行,并对其工作做了简单的汇报:
目前小区现有保安员48人,针对前一时期有的业主提出的物业晚间保安员较少的问题,现已将原来夜间的12个保安岗增加到了17个。物业将会于近期将业主车证发给大家,但由于无证车辆及人员不能入园,需要由保安员进行说服解释工作,可能暂时引发入园车辆速度降低,请大家协助配合。鉴于安全原因发放车证后,入园时将继续沿用停车计时条。
关于小区的安防系统,西区由开发商交付的时候地下有电缆,可增加摄像头。但整个东区都没有布线,如需增加摄像头,除重新布电缆外还需每20米安装一个放大器,费用太高。
关于提交物业条例二十九的资料给业务委备案,物业提出到目前为止部分资料还未由开发商交付物业。还需继续由其向开发商追要。
物业将会于近期将物业服务方案提交业委会,并配合业委会监督物业的收支情况。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5年2月16日22时23分17秒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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