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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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社区居委会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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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5: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提居委会,它的合法性还有问题呢.所以大家不要理它们.
我是问了好几个同园的朋友,发现他们都未参与居委会选举一事才明白,也许现在的居委会也是伪造出来捣乱的,否则为何不能光明正大地公布人员构成呢?
而且居委会根本没有权利介入物业招标一事,这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事情,他们瞎搅乱一定是利益驱使.不要让我们的血汗钱养了一些'寄生虫'.
呼吁大家都不要理这个'居委会'!至少在证实它的合法性之前,特别是在物业招聘一事上!
发表于 2006-6-19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委会是干吗的?

你们为时代庄园提供什么服务?谁给你们分的办公地点?
发表于 2006-6-21 15: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谁的居委会

你是谁的居委会?
      是648户时代庄园业主的?不对呀,谁选你们了?
      是开发商太合公司的?像,因为你们都是开发商的老婆、老爹。
      是物业公司姓关的?也像,因为你们不维护业主利益,指维护物业公司利益!
      是捣乱的?对,你们不推动依法招标,却破坏招标!
      是维护社区安定的?不对,你们唯恐社区不乱,甚至罢免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取而代之。小子们,贼心不小啊,真是狼子野心! 幸亏人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死了你们的新吧,痴心妄想,人民不答应,法律不答应!!!!
发表于 2006-6-21 15: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妖魔吗

为什么不回答问题,你们是妖魔吗,那么不敢见人,把名单和房号公布出来,一是让大家认识一下,而是人民好为你们这些伪公仆们服务呀,敢见见阳光吗?
为什么不回答问题?????
求你们了,认真回答园区居民的问题!!
发表于 2006-6-21 15: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委会忙着那,捣乱园区招标工作,那有时间回答问题,他们捣乱的使命还没完成,他们的利益正受到冲击,没心思回答问题。
发表于 2006-6-26 13: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委会成员平民化有助社区自治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5-14 1:22:13 · 来源: 新京报



  5月10日,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社区7名居民通过民主选举,当选为该社区居委会成员,这是北京首批完全平民化的居委会工作人员。

  他们不领国家工资,主要负责听取居民意见并做出决策,招聘和监督专业人士完成社区具体事务。(5月12日《北京青年报》)从居委会的法律性质和制度本义来讲,它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然而,由于社会组织泛行政化倾向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的居委会似乎成了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基层职能机构,更多负载了自上而下宣传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功能,而在组织居民的民主参与、反映居民意见、服务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福祉等方面,却存在失之于软的情况。这样一来,本该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居民之家”,却因其似乎不那么和蔼可亲,无意间便与普通居民在身份和心理上产生了疏离。从这个意义上讲,居委会成员以平民化的姿态重现社区,看似创新,其实是回归本义。

  居委会成员不再拿国家工资,在自我心理和对外印象上都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居委会成员不是国家干部,他们就生活在居民中间。对社区居民来说,与居委会成员利害关注点的更大重合,心理距离的更加拉近,都使得居委会将变得更加容易沟通和倾诉苦衷。对于居委会成员本人来说,也有助于强化其服务居民的心理认同,从而以更低的姿态、更软的身段,紧贴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工作。更重要的是,居委会成员不拿国家工资,在“靠谁吃饭”的问题上获得相对独立,才真正切断了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对上级行政部门不应有的依赖性,保证它真正以社区福祉为依归。目前,居委会成员实现民主选举之后,“人员自治”的问题基本解决;八角社区居委会成员不拿国家工资,有助于进一步解决“财权自治”的问题,社区自治便因此获得了必要的经济空间。

  据悉,八角社区新任的7名居委会成员平日都是社区热心人,因此能在选举中胜出。这种不拿国家工资的居委会成员选任制度,反倒可能产生这样的导向效果:居委会的工作岗位并非安身立命的谋生之道,甘愿为居民服务者有此舞台,尽可一显热肠,而那些想借此公共职位谋一己之私者,大可莫入此门。如果此次八角社区居委会选举后能够出现这样的局面,那必将是社区居民之福。

  此外,居委会成员只负责“听政议政”,通过招聘和监督专业人士完成社区具体事务,也是现代生活尤其是城市化生存的大趋势。可以想像,不领国家工资的居委会成员中将以社区内的热心人居多,他们也许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热情投入社区服务,却难免缺乏专业技能和知识,亲为社区具体事务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事实上这也正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居民不愿意向社区组织求助的客观原因。此次八角社区招聘专业人士完成社区具体事务,居委会只负责监督职责,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了社区事务组织者和实施者的分工配合,对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和服务质量也是大有好处的。

  许多成功经验表明,要实现社区自治的良性运转,必须要有充分的民主选举机制、相对独立的经济环境、忠诚于社区工作的热心人、具备专业素养的技术力量。从此次八角社区的改革思路中,我们似乎看到了类似的发展脉络,也期待着这项基层实践能够走向成功,为更大范围的社区自治积累可资借鉴的经验。

  □陈创东(北京律师)





我的户口就在八角,哪儿的居委会确实不错.
也许时代庄园的'居委会'是个为了2000多万业主们的大修基金而造出来的'李鬼'.大家可要保持警惕呀.
下次竞选居委会,如果可以兼职,请大家投我一票.我以一个北大学子的名义担保,绝对不会为了私利而欺压善良!我愿意做个和谐社区的合格义工.

为人民服务!

要脸不要钱.
发表于 2006-6-27 17: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27楼的,你好。我们是校友。在这件事上,我们真的应该站出来!
发表于 2006-7-1 23: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社区居委会 的帖子

很遗憾,原以为居委会的成立,使得我们小区多了些热心的大爷大妈,可以起到平衡\沟通整个小区的作用,没想到,你们居然是这么一些唯利势图的小人,不就是在成立居委会时物业给你们提供了些桌椅板凳\纸砚笔墨,你们就公然与时代大多数业主为敌.
  你们玷污了居委会这个美好的名字,请你们自尊,别再用这个名字在我们下区发号施令了!不要再干罢免业委会的事了!
  我相信在我们小区会成立真正代表党和政府\为广大业主传递心声的真正的居委会!!!!!!!!!!!!!

                                                                  一个有着2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
发表于 2006-7-9 2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委会为何什么也不回答呀?莫非真是心里有鬼,来路不正?
不要以为蒙蔽了我家老人,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了.
也在此郑重呼吁来上网的居民们,请多和家人沟通,特别是善良正直的长辈,现在居委会的职权范围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了.它们是居民的自治组织,无权过问居民(业主)的业权.只有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才是我们业主自己的合法组织.
现在的居委会利用时间富裕,和大多数老人对物权概念的模糊,以及老人对居委会(从前是政府的一级组织)的好影响,偷换概念,张冠李戴迷惑大家.并且施以小恩小惠,妄图摘取临时电的桃子.此乃典型的'卖拐'骗局.
而且听说在昨天的不知何人召开的维权会议上,居然请非业主护场.由此可见大家不交电费和物业费已经给利益集团带来了现实的压力.
今天是北苑上周被保安队长杀害业主追悼会的日子.多行不义必自毙!

关于居委会煽动部分业主对于业主委员长无法按期进行招标,为了防止小区出现混乱一说.据我观察,完全是居委会从中央做挭.伪造业主投诉信(已经查实,所以居委会才稍有收敛).而且小区办的态度也有所缓和,因为他们也不愿意因为欺骗,造谣而丢了官,吃了官司.如果居委会真是为广大合法业主的和合法权利服务,他就应该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尽快实施业主大会通过的招标事宜.而不应该到处招摇撞骗,业主委员会去年一月就成立了,为何居委会是在物业快到期时才违法强制成立?而且上来就横加干涉业主的业权?难道是文化大革命又要回来了吗?
所以,现在制造混乱,或以所谓避免混乱完全是居委会协助物业(已经非法,只能借尸还魂)为了达到长期霸占时代庄园而在刻意谣言惑众,恐吓要挟随遇而安的业主.
但纸里包不住火,我在此郑重声明:为了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得以维护,抛头颅,撒热血而在所不惜!一定不会如物业某领导所言:世代庄园是他们家的,即使所有业主(非VIP)都走了,它也不会走.此乃天大笑话.绝对不允许此等物业骑在业主头上,除非改邪归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发表于 2006-7-11 10: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昨天'居伪会'有人说我对'居委会'不太了解,不太清楚是说我对'居委会'的选举程序和工作性质不了解呢?还是说对时代庄园内的现任'居伪会'不了解.

本人在此声明:对时代庄园的现'居伪会'确实不了解.既然你们开辟了居委会论坛,而且用'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在发贴,为何不能让我和这么多的居民,业主,网友们多了解一些呢?连普京都可以上网和全世界人民对话,温总理都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他看到了网民所代表的民意,为何一个小小的时代,让居民在网上互相沟通,有人心里就不舒服,就要发公告干涉呢?未免太心虚了吧.如果不是这样,就回答大家的问题,让大家了解呀?这不是你们6月2日注册当天就发贴的初衷吗?怕是不好回答让大家了解吧!

可不可以请'居伪会'把这儿的文章打印出来,发给每家每户让大家也多了解点你们呢?以免造成误解误传误判.无论是说来发给大家,如果我收到这份真实的打印材料,就将再不使用'居伪会'一词.君子一言出口,驷马难追!

下面是我对真正'居委会'的学习心得,有不到之处,请大家指正!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000年第54号令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经法定程序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新建居民委员会时间超过一年的,与全市居民委员会同时换届选举。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举主任、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第十三条 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选举的,应当公布居民小组代表名单。

第十七条 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向居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可以组织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二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受居民监督。居民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第二十八条 有十名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必要时,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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