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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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社区居委会

朝阳区建委于8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时代庄园小区临时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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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郁闷转痛并快乐着

第一眼看到宣传栏中这个公告时,开始郁闷,为草民自己和业委会郁闷。  但看到这么多评论,我不再郁闷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06-9-7 08: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电问题把业委会排除在外,不知是什么道理?是政府部门不懂法还是居委会确实想急着为广大业主办点实事了?

我要是居委会,涉及业权的事往外推还来不及呢,就不要插手了,让业委会去管多好。

我实在不明白居委会单方参与这事(居然事前没有通知业委会)到底是什么原因?希望居委会能够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06-9-7 0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居委会能够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06-9-7 09: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非是想凭着和开发商关系好,摘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战斗的果实而已,就给它吧.只要能解决问题,又何必和一帮小肚鸡肠的人去较真呢.但要防止它们拖延或留下尾巴,如不提供双路正式电等.
等'居伪会'说明,估计很难.它们正忙着排兵布阵,准备干扰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安插利益集团的人进入业委会,从而让大家无条件接受原物业的原合同,并控制2300万的维修基金.
让我们用我们的选票去彻底粉碎利益集团的阴谋.不再上当,不签它们发的非国家统一的调查表,不给它们机会去干坏事!
团结互助,共建美好家园.

[ 本帖最后由 春光明媚 于 2006-9-7 09:53 编辑 ]
匿名  发表于 2006-10-21 23:33:06
【临时电诉讼开庭通知】

各位业主:

    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朝阳区法院正式通知将于10月31日上午8:30开庭审理时代庄园临时电诉讼一案,地点在朝阳法院大屯法庭(亚运村飘亮广场西北边红绿灯往西300米路北),如果热心业主希望旁听,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将及时通知大家。


临时电维权小组
2006.10.18.
发表于 2007-8-17 2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群众放心了吗?

四、责令太合日盛公司尽快解决时代庄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和居民活动用房。近期要结果。
时代庄园雨水、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市政管网问题,由区建委向市政管委汇报此事。
五、时代庄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居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请居民群众放心。
发表于 2007-10-15 21: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演技太差

每周五太和日盛公司诸葛宇要和宋宝玉同志汇报,而后由宋宝玉同志向区建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面供电局的110KV变电站可都开到家门口了,还想继续撒谎坑害业主吗?那来的回那儿去,省得度日如年.

[ 本帖最后由 春光明媚 于 2007-10-15 21:41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15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忽悠的起诉临时电了吗?不是也胜诉了吗?你又解决了什么?我们还不是在继续用着临时电!
你也别在这接着忽悠了,回你的安徽村沟里去吧!
发表于 2008-3-20 17: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临电是什么?


客户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和使用临时用电: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
    对临时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发给临时用电证。临时电源用户应按临时用电证上标明的地点、时间、容量、性质用电。临时用电证应放置于临时用电现场,便于核查。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到期仍需用电的,应该提前3天到当地供电企业营业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对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供电企业于到期日通知用户终止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的用户,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均应装表计量。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临时用电用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容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预收全部电费。用电终止时,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还预收电费的二分之一;超过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预收电费不退。
    临时用电执行一部制电价。其用电设备容量和用电时间按下列规定计算:
   变压器(千伏安)乘以系数0.7;交流电焊机(千伏按或千瓦)乘以系数0.5;电动机(千瓦)乘以系数0.8;
    电力用户每日:(不足一班按一班)一班用电按8小时计算;二用电按16小时计算;三班用电按24小时计算。
    照明用户每日按12小时计算。

临时供电暗藏三大隐患

  就临时供电问题,《楼市》采访了某小区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临时供电不是大问题,因为临时供电也是电,只是暂时的。业主应该关心的是有没有电,以及电价是否合理。并且,临时供电往往是用了电才交费,而正式的市政供电要业主先付钱才能使用,所以用‘临电’还占了‘大便宜’。”

  用“临电”果真如那位负责人所说的吗?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事实上,“临电”会对业主生活产生很多负面影响,而并非占了“大便宜”。



自掏腰包“转正”临电

  根据《供电局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或延期办理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所以,临时供电的小区如果不及时转换成正式供电,有被供电公司终止供电的可能。

  在此情况下,如果要使被终止的供电恢复,就必须为“临电”转正;但在这笔费用的负担方面,购房人再次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在开发完楼盘后转向其他城市或其他行业,甚至是注销了公司。那么,转正所需要的费用很可能就要业主自己出资承担。据记者了解,一个中等规模的项目,将临时电转换成正式市政供电,需要上千万的资金,这对业主们而言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更是一笔不该负担却不得不负担的成本。



开发商“热衷”临电两大原因

  资金链条吃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楼市》,由于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多采用的是滚动开发的模式,这种模式对资金链的完整性有较高的要求,而“临电”转正通常需要开发商注入一大笔资金,这很可能使其资金链吃紧,因此,就衍生了大量以“临时供电”充当生活用电的“临电楼盘”。

  《楼市》了解到,在出现“临时供电”纠纷的楼盘中,不少楼盘的开发商在交房前就已经发现了“临时供电”的问题,但迫于资金链的压力,没有能力去解决。

  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即使在供电局把市政管网连接到小区门口的情况下,要使楼盘的临时用电全部“转正”,还需要完成修建变电站,铺设小区内电力管网以及安装室内电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这些工作,开发商需承担的成本为200~300元/建筑平方米。照此计算,要使一个100万平方米楼盘的临时供电转正,总成本支出就高达2~3亿元。

  以前文提到的观筑庭院为例,据了解,该项目仅仅从成寿寺变电站引双路电到社区的配电房,就需向供电局支付820万元的费用。如果将这笔资金在楼盘开发的中前期支付显然将对开发商的资金链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开发商方面将这笔费用一直拖欠到入住后才缴纳,从而引发了交房前后的“临时供电”纠纷。

  滚动开发。“滚动开发、分期入住”的开发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临时供电难转正”现象的出现。

  在通常情况下,供电局将遵循“先有楼盘再建变电站”的原则为楼盘的临时供电“转正”,而不会为楼盘的分期开发分别建设变电站。在这种情况下,楼盘的开发周期越长,先期入住的业主使用临时供电的可能性就越大,持续时间也会越长。因为对于开发商而言,引入正式供电系统是一种先期投入行为,所以,开发商往往将其留到项目的后期才去解决,从而增加了“临时供电”出现的可能性。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08-12-13 12: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欠薪将被拍卖房产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 ... 2-13/008@022055.htm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2-13 2:20:55 · 来源: 新京报   
北京出台强硬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今年要实现“无拖欠”

  本报讯 (记者马力)开发商如果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将协同法院,停止预售或拍卖部分房产进行工资支付。昨天,北京市建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会议,首次提出此“强硬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对建筑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陈刚出席会议,陈刚要求,北京要实现全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丁向阳则强调,不论什么企业,都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将加强对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资金的源头控制,确保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对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开发企业,相关部门将协同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方式,停止预售或拍卖部分房产进行工资支付;对因施工企业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严重后果,并确无资金支付工资的,经建设与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及时启动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以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30日内未补足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市企业取消投标资格3至6个月,外地来京企业清出北京市场。

  对于“拍卖房产付工资”措施,部分开发商认为,因为年底是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和劳务款的时期,但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下滑,受到销售不畅的影响,部分开发商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政府此时出台强硬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 回应

  开发商:应严管总包分包环节

  认为拍卖等程序春节前难完成,此举警示意义更大

  本报讯 (记者马力)对于北京市建委等部门出台的该措施,部分开发商认为,由于拍卖等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执行的话,很难在春节前完成拍卖并发放工资,因此该措施对开发商更重要的是警示作用。

  国美明天地产总经理陈云峰说,政府出台措施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完全可以理解和支持。不过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更重要的环节是工程的总包和分包企业。“开发商给总包公司工资款,总包分给分包公司,分包给劳务班组,班组再发给农民工。实际上不是开发商直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目前的情况是,总包和分包这一块,出现截留或延迟发放的问题更多一些,应该严格管理这一环节。”

  此外他认为,目前距离春节只剩1个多月,如果进行拍卖的话,要进行估价、委托拍卖公司、发拍卖通知等程序,这需要一定时间,春节前不一定能完成拍卖,支付工资。因此当前该措施更重要的意义是对开发商的警示作用,警示还在拖欠工资的开发商尽快付清相关款项。

  ■ 相关举措

  工资存入农民工实名卡

  去年开始,北京市建委在全市建筑业实行农民工实名卡制度,农民工可以领到一张自己实名制的银联卡,劳务企业须将农民工工资存入该卡,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实名卡,随时查到各企业发放工资的情况。据统计,去年实施该制度的单位,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下降了66.3%。

  设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今年5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委联合下发相关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制度。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账户内资金启用要经建委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并在30天内予以补足。

  ■ 追访

  农民工:欠薪后如何申请拍卖?

  来自安徽的小陶在北京打工3年多了,得知这个新措施,小陶很高兴,“起码开发商的房子在呢,不用担心他们不付工钱了。”不过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心:说的是相关部门和法院会执行,然后拍卖,但怎么进入这个法律程序,农民工如果工资被拖欠,要去哪里为自己讨公道?具体如何拿到钱?

  律师:申请法律援助代理诉讼

  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淮扬律师认为,“先予执行”在法律程序上是完全可以操作的,但需要先提出诉讼或仲裁,再去申请。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农民工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状况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将为其免费提供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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