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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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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1 16: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园区内各位居民和单位:
根据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于2006年11月1日-----12日开展捐助活动,此次捐助以过冬衣为主,请居民们踊跃捐助,户均1至2件,多者不限。请将捐献的衣物在11月12日以前送到居委会。捐献的衣物要干净整洁。谢谢大家合作

                                          时代庄园居民委员会

                                           2006年10月31日
匿名  发表于 2006-10-31 16:54:35
对不起了,我在单位捐也不会交给你们,我不放心呀.不知道你们从何而来,为何而来,来了除了干遛门撬锁,造谣惑众的坏事,到底还干了点啥有意义的正经事?
把持着临时电不干人事,劳民伤财树立个公告栏恶心业主,破坏小区景观和风水.说不准捐给的衣服又被你们给拿到二手市场卖了,好给你的不知道如何产生的居民代表发工资继续作恶多端,祸害小区.真是给政府丢脸,破坏和谐社区的建设.
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不可告人的罪恶勾当.缺不缺德呀.
邪人用正法,正法亦邪;正人用邪法,邪法亦正。
匿名  发表于 2006-10-31 17:18:46
居委会一开始就定位自己做这些捐助的工作,现在大家都会念你们好了。

还是要摆正心态,别插手业主、业权、物业等不该居委会管的事。
匿名  发表于 2006-10-31 20:33:17
居伪会的几头蒜,你们把3年不交的物业费都捐献出来支援贫困山区,将功补过。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 23:38:19

我也不会去交的

就交给我们单位工会,虽然比较麻烦,我对现在这个"居委会'非常反感,等这个居委会改选后,成为了真正为广大居民利益工作的,能够真正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居委会的时候,我会积极参加居委会组织的活动!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 16:26:50

对了开发商从没有为那个会所交过物业费,就捐了吧

请居委会副主任给你家先生做做工作,让他找自己单位把会所的物业费交了,她家先生可是咱们这个时代庄园当时的项目负责人啊!
发表于 2006-11-18 12: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居委会开展这样的工作,大家有条件的就献点爱心吧。

可惜我搬家时把旧衣物都处理了,否则可以捐给老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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