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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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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十分同意楼主的观点,但对于其中几个事实,非观点问题以当事人和跟当事人沟通的结果做如下说明,希望能以正视听.
听说上周六业委会员孙财给居委会宋主任送材料被拒收:根据我对宋宝玉的调查和侧面了解,此人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据说当年(85、86年)他参加过越战。在两个的血与火的洗礼中他不仅火线加入共青团,而且容立战功,其亲手打死的越南军人不下7个。而且军旅生涯20Sample Text给业委会领导人进一言——顺利换届支一招年,他不会怕任何人威胁的。孙财送材料的错误有三点不妥:分析的很有道理!
三、人家让你孙财向灾区献爱心,捐一件半件的旧衣服,但做为新时代的高级白领孙财先生,据我了解你一毛未拔;宋可能不会因为这事记较(不收材料),据本人观察其不会这么小气,但是友好往来,才是和谐的根本。
我也被三次打电话要求捐献,一来家里确实是没有就衣服,国庆节是都给老家人打包带回去了,好像还给保姆挑了几件带走.二来,对居委会的成员和做事风格不满,即使送到别的小区或单位去捐,目前也不想,更不会通过本小区居委会去捐,虽然我是经常捐款给灾区,同事或病人的.三是,新纪元居委会的主任告诉我,捐助是自愿行为,打电话本身就不妥,应该靠搞宣传等活动,不针对个人做具体说服教育工作.
四、在现业委会到届期满前两个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物业管理条例》但现业委会并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这是二不妥。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131号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业主委员在11月4日贴出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并没有违法.而且这个时间也是和区小区办沟通过的,小区办也是认可,并没有提出疑义的.所以,也许每人对此理解不同,但小区办作为主管部门是认可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有两个月的推迟,对于真心想小区好的业主又有什么大的影响呢.这种指责,从我个人的看法,就是故意诋毁业主委员会,挑拨离间,制造小区混乱.
五、业委会组成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没有广泛吸收整个园区大多数人的意见,领导小组人选不会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接受,将来就是选出来了,乡政府会认可吗??这是三不妥。
虽然我不是业主委员会的,但作为热心业主和志愿者,我想说的是:请问有什么证据说明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没有广泛吸收整个园区大多数人的意见?发了通告,短信,咨询台,请问楼主,能提点具体的建议,好吗?
至于楼主的:领导小组人选不会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接受。未免结论下的太早了,如果你是担心,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故意传递或煽动什么不实的想法,就值得注意了。乡政府大家也在不停地沟通,如果真是有部分腐败分子故意破坏小区的民主和和谐,我相信党和政府,已经法律,群众都是不会答应的。
六、据了解给宋宝玉送材料时,去了五六个人,而且拿着摄像机,摄像也就罢了,其中有人口气很生硬,而且很横,宋当然不会吃那一套了,(据说郎丽艳和解去鹏送材料宋很客气的收了)。这是四不妥;
作为当事人之一,我已经在‘内宅大院’里对事实进行了记录。是有人口气生硬,但要看因果关系。
七、想当初我们尊敬的买小燕主任到乡政府送材料时发火用脚踹民政科的门,导致之后的许多事不顺,这是人所共知的。
说买小燕到乡政府用脚踹民政科的门,就像说她不是飞利普的员工一样毫无根据。是有人故意编造出来的。更是嫁祸于人的勾当。是有人在故意散播这种不实的流言,为不可告人的目的服务。所以楼主使用“这是人所共知的”,明显不妥,至少是信谣传谣。
八、客观地分析一下我们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组成人选,办事程序,办事态度,办事方法,我们胜算的概率有多大,可以说很小。现在是我们该很认真的分析、总结、思考的时候了,不然可能会又象上次招投标的事一样,费尽心血,劳民伤财,到最后全白玩了。
业委会广大成员及解主任你认为呢??
你是如何分析胜算的概率很小的?如果你是正常的热心业主,就应该努力投入到这次换届选举中来,而不应该好无根据地说什么胜算大小的问题。对你最后一句所谓‘全白玩了’的说法表示反对,就从你这句话,我就敢打保票。你是对业主委员会和换届选举怀有敌意,故意捣乱来的。只是换了个马甲,包装了攻击业主委员会的思想,用一个看似公正的事实罗列来推销你破坏换届选举的目的。但你的字里行间和用词,语气都无法盖住你煽动大家不参与业主大会,从而让换届流产的目的。
我告诉你就一句:根据法律,如果换届不成功,将在小区办指导下进行。而且上届业主委员会可以继续开展工作。所以,奉劝你,如果是业主的话,还是认真地投票,选出自己的代表,更欢迎自己自荐当候选人,比你在那儿光说不做强多了。
广大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就像东区的’东方‘伪造成不是138户之外一样,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小聪明就不要耍了。看来,你们比起美丽园的“奸伪会”的水平高不到哪儿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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