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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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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22: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

时代庄园自业主大会决议招标以来,小区风波不断,情况日益复杂,但是混乱的状况,却折射出目前社会上各个小区的共性,就像美丽园的故事一样,基本的情节就像一个编剧和导演,只是制片人变化而已。看来整个社会的小区都存在普遍性的矛盾,而且矛盾各方都几乎在采取同样的方式,我希望时代庄园的矛盾各方,能理智看待这场矛盾和妥善的解决这个矛盾。作为一个旁观的业主,我既非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支持者和参与者,也不是一个物业的坚决反对者。但是作为业主,任何时候我都希望有一个物业公司对立的、持监督立场的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所以,在这里给处于争斗各方的代表一个回顾和建议,希望考虑:

一,如何看待这个矛盾:
我感觉这个矛盾的起因,是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抱怨,和物业合同的到期,引发了业主委员会以公开招标选聘物业为手段,以促进物业服务的提高的事件。 我想任何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提议都是一种合理和正当的权利,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物业都会有激进的反对派和支持派,肯定是反对派的人数达到法定数量,其意见才能促发业主大会的召开,因为最终是要靠业主大会来决议的,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代表机构,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当业主大会决议确定招标意向后,业主委员会的观点立场自然就成了和物业对立的一方, 因此业主委员会就成了物业痛恨的一方。 我要提醒大家的是,物业为什么对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行为会如此不理解,对业主委员会这么仇恨呢? 甚至不惜对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采取威胁,恐吓,并拉拢各个相关利益单位进行封杀? 尽管法律、法规,政策,舆论都在 支持维权业主!物业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 这有时候真让我怀疑,这还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所能容纳的么? 我想有几个重要现实原因:
1。物业是在非市场经济环境下生长起来的新生事物,靠垄断、强势的开发商的呵护成长的物业,无法适应自由选择的市场竞争。
2。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没有法制观念,过分依赖和信赖开发商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灰色利益集团的力量。漠视法律和民权。
3。既然物业存在上述两个缺点,我认为也不能采取彻底对立的态度处理,这个社会还是需要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非市场特质也不是一天就能改变的,要求 一天内,全社会的物业公司都是市场化,也是不现实的(国企改革 20多年了,还在改),应该策略的、 现实的逐步改变物业的特质 ,物业必须一个市场化的过渡。(当然要物业自愿,任何改良都是自觉的,否则就是被动的,不过那叫革命,就痛苦了)
4。业主委员会成员作为业主本身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也决定了其个人的好恶和立场,这对物业的激烈行为也是一个刺激。因此,我建议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要表达个人意见,应完全以业主大会决议为标准行事,并积极的寻求和物业的沟通与妥协。这需勇气,艺术,策略和经验。
首先积极寻求改良的道路,还是应该考虑的。

二,如何看待业主的态度。
我感觉任何业主都有权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攻击别人的观点,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号称自己是代表其他人和多数人的,这叫诈骗和侵权。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辩论,都可以攻击别人的观点,但是任何人都不可以辱骂对方和攻击别人的私人名誉权利,那叫犯法 ! 但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支持物业一方的个别业主,为什么长期以来,就知道指名点姓的辱骂,诬蔑,造谣,毁谤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 你们和物业早期的威胁、恐吓结合起来,直接的给广大业主展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物业服务前景? 这样,有利于矛盾的解决么? 到今天,我非常清楚业主委员会的每个成员的态度,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攻击,辱骂任何个人。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对立,不代表 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工作人员个人有任何道德,品质的问题,更不代表他们的个人隐私可以随意被侵害。总么看,怎么觉得有些人在破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今后可能的合作机会。
当然,少数人想彻底打倒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就要看你的运气和群众基础了。

三,如何看待相关部门在这长矛盾中的作用。
傻子都看明白了, 本小区居委会从诞生的第一天开始,j就加入到反对现业主委员会的阵容中来,查封业主委员会栏目, 公开暧昧的支持物业,阻扰和不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我真的大失所望,在国家单位工作一辈子,最相信政府。我心里,居委会从来就是一个 调节社会矛盾,亲善民众,辅弱助困,普渡众生的脚色,居委会的大妈大婶大叔从来就给我们留下一个美好慈善的印象。居委会这个组织是社会的重要纽带,沟通政府和民众的桥梁,
也是社会公共事务的协调和指导者。而我们的居委会,一开始亮相就给广大业主一个偏袒物业
的印象,而且一直采取暧昧、政治手腕对付敷衍业主委员会,这样真的造成一个社区矛盾的调解脚色的缺失,现在小区连个劝架的人都没有, 大家说,这不仅是居委会的损失,也是小区的一个损失。更是对政府,对国家,对公众的一个损失。 我相信,居委会负责人是由头脑的干部,社会和谐是头等政治 ,现在,几个人就可以私刻公章,建立社会团体和组织,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居委会管么? 社区治安,居委会管么? 违规养犬,你们管么? 再说,你们想管,业主和居民服气么? 甭管您是多么高级的干部,只要不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您就无法
搞好工作。

四,坚决地斗争明智么?
我相信任何超乎寻常的投入到斗争中,一定是有原因的,要不是利益的严重损失者和即将损失者,就是既得利益的捍卫者。既然是利益的博弈,为什么不能妥协,寻求双赢的局面?一味的对抗,有好处么? 尤其是物业,业主的利益总是相同的,即便有些关系户(不承认,不等于没有, 至少我的邻居,也是朋友,买的房子折扣就很高,他就不反对物业,也很正当)的支持,也毕竟不是多数,能想办法去争取多数业主的和解,我看是明智的。业主委员会,是不是应该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的时候,同时也积极的和物业沟通,寻求和解方法,并寻求业主大会的批准呢? 我感觉继续推进招标和同时寻求和物业的妥协方案都是i可以i考虑的,最后可以交给业主大会来表决。

五,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我认为,这是最不能将就妥协的,必须保证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的意志来选举,不能受物业,居委会的控制,但是可以依法接受各方监督,在业主委员会的主持下(只有业主委员会是大家选举出来的合法机构),依法按照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进行选举。对非法的组织选举组织,非法的筹备组织,非法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和打击。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如果破坏业主大会的选举,就是一个单纯的、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建议,广大业主爱护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像爱护自己的心脏那样来保护它。丢失这个阵地,尊严,权利,地位就会全部丧失。最后不堪忍受的部分业主,就会激励起来更大的对抗和动荡 !

希望大家考虑。

一业主,

[ 本帖最后由 晋言 于 2006-11-23 22:56 编辑 ]
发表于 2006-11-23 23: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11-24 08: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讲道理,他们听么? 他们不是不懂道理! 还是欠费抗匪一条路可行 !
发表于 2006-11-24 11: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6-11-24 14: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6-11-24 16: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棒写的!楼主如果你告诉我你是谁,有些小细节咱们可以商榷呦
发表于 2006-11-26 23: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人,句句在理.顶

发表于 2006-11-28 09: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常理!
发表于 2006-11-28 20: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11-28 20: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晋言晋言! 在支持你的前提下,提出强烈的不同意见 !

多说几句,

兄弟们,不要幻想奇迹,
1。
我们是弱势群体,居委会,乡政府,开发商,物业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他们瞧不起我们的 !
2。
这么说,还是实在话,大家别不服气,单个的业主,他们根本不会把你当人看 ! 没有一个业主可以独立的和他们平等对话,更没有资格和他们斗的 !
3。
我们能做的唯一出路是,弱势的业主团结起来,做好自己能够做主的事情,那就是选举出真正代表我们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来,他们不承认我们没有关系啊 ! 只要我们一定数量的业主,坚决地团结起来,统一思想,统一需求,坚定自己的权力主张。再依靠物业政策,物权法
的保护,我们就任凭他们来进攻,威胁,恐吓 !让他们来进攻是最好的策略 ! 我们只要代表i多数业主的意愿,他们就无法依靠利益集团的帮助、更不能通过司法腐败分子来夺取物业费。那就让他们自己玩吧 !
4。
坚决地抗费,不是为了压低物业费,逃避物业费,而是一种无奈的自卫 !
5。
有多数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和对物业的否决,大家再要紧牙关坚决抵制非法收费,
那么弱者就有胜算的可能 !

我想很久了,觉得我们很无助,很弱势的业主,只有这条路走 !
当然,大家可以去寻求更好的出路,也可以去促成和解,但是如果走不通,希望大家把我的建议当底线!

老解,小买,老鲍,老陈,老徐,老梅,老几位。。。。。。坚持下去,别后退 !
我们再弱,再无能,也能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

别指望一再问之流发善心,他们疯啦 !今天晚上,他们还上墙翻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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