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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14: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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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投票理论上是只需要统计结果,而不需要开票仪式的!
因为所有的选票都是记名,所以是可以随时核实的.
相对于无记名投票很容易产生的选票舞弊行为,记名投票是一种安全,可靠,经的起核查的投票形式,是选举人更真实意志的表现.所以无记名投票从一开始,到最后的唱票,每时每刻都需要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督.而记名投票则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票箱不是必须的,只是选票的一个载体,是为了存放选票而已.完全不同于无记名选票被改动而无法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开票仪式也仅仅是为了统计的需要,因为如果时间富裕,每天公布结果也是可以的,完全没有必要有开票仪式.开票仪式更类似于年终评比,每个人的销售额都在那儿,既可以统计后公布,而不搞任何仪式;也可以搞个统计仪式,当场公布结果.是不同于无记名投票的.根本保证还是选票是记名的.
三.因为选票是记名的,所有所有认为自己的选票有问题的选举人都可以向保存选票的第三方提出核实自己选票的申请.杜绝了选票的弄虚作假和统计的舞弊.
所以说记名投票是选举人更真实意愿的表达,而无记名投票则是侧重于保护选举人的隐私.
下面说说无记名投票的来历等.
"无记名投票"一词是外来语,出自意大利语"球".公元5世纪,古希腊.罗马在选举时人们用"球"代替选票进行投票.投票时选民将小球投入一个待制的箱内,并事先约定,球分两色,白色表示同意,黑色表示反对.1884年后,美国也采取这种投票方法,但并不限于小球,有时也用蚕豆或玉米粒代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纸张文字的应用,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无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或称秘密投票,选举人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弃权,而无需署名。选票填好后亲手投入票箱。选举人的意思是不公开进行的,他人无权干涉,也无从干涉。
在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于少数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人,选举法规定可以委托它信任的人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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