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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服务”与“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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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9 14: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列位看官,某日闲来无事与朋友侃山,朋友拿出一纸法院判决书让村民观看。村民愚顿,不解其意便问到:兄台莫非吃了官司不成?朋友叹了口气,说:你听俺慢慢道来。
俺2000年底买房入住时,小区还没有物业公司一说。俺与开发商签了一份《物业服务和约》,入住时值冬天西北风怒号,新房的所有窗户呼呼的漏风。找开发商解决,人家说等等吧,天气暖和了再说。就这么凑合一冬,等天气暖和了,又有了新问题,这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再去找吧,人家说现在是雨季不能修,等到秋天再说吧。一想也对,本人住顶层是得等等。秋风落叶,又一年。窗户问题没解决,房顶漏雨没给修,一入冬暖气又出现了问题。这顶层是设备层,所有的暖气管都要从顶层走。自打供暖开始每天都能听上交响乐,稀里哗啦叮咚哐啷热闹非凡。去找吧,人家说,现在有物业了,让他们去解决吧!俺说,俺没和人家签和同,人家能管吗?开发商说,我们去找他,你等等吧。可能是人家太忙,这一等就没了音信。一转眼,孩子都满地跑了该解决的一点也没解决。你说闹心不?村民说,人家不是有物业了吗?找物业呀!你当俺没找吗,人家物业 说,你那问题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俺想你既然不办事,俺就不交钱了,反正入住时交给开发商了一笔,咱们又没有合同你也别想跟俺要钱!就这么着,又是一年,物业经理换了五六个没人说与俺签合同,也没人给解决问题,倒是有人把俺告了。开庭那天俺怕的要命,没打过官司呀。那法官大人穿一黑袍,惊堂木啪的一拍,俺心里就一哆嗦。事后有人告诉俺:那叫法锤。那黑袍法官说:俺姓胡,今天审理物业告你拖欠物业费的案子。下面进行法庭调查。俺说:俺没和什么物业签合同,他告不着俺!请大人驳回他们的状子。“啪”的一声又吓了俺一跳!那胡法官道:还没轮到你说那!问你时你再说。俺只记得他也没问俺啥,就说今天到此结束。都回去等着吧。接着又是啪的一声。俺想,这过堂挺简单的呀。事后有人告诉俺:这叫简易程序,3个月结俺。等着吧,正值年关,先备点年货踏踏实实过个年再说。谁曾想,没几天这判决书就来了。那上面说俺虽然没与物业签合同,但俺接受了人家的“事实服务”!判俺交钱,否则人家可申请强制执行。俺想不通!啥叫事实服务?难道俺把车停在路边,这时有人过来未经你同意,就泼水擦车,就伸手要钱,俺就得给吗?难道俺走在路上擦皮鞋的未经你同意,上来就擦就伸
手要钱,俺也得给吗?俺家住顶层,从未见物业的人上来给俺扫楼道,都是俺自己扫,俺要是跟物业要钱他能给俺吗?俺不服!俺经人指点上诉了。那上诉法院的法官也穿一黑袍,手里也有一锤,也啪的一声,开庭!听了俺的遭遇和那一幡道理后大怒,对物业的人说:为什么不给人家解决那些问题!限你们15天之内解决所有问题,再来此听侯结果!又指着物业的人说:过来在这上签字!保证15天之内给人家解决啊!哎呦,俺当时心里那叫一个痛快。真是遇上包大人了,怪不得都穿黑袍呢!还说什么呀?回去等15天吧,解决完问题再说交钱的事和那个合同的事吧。这15天,真是令人度日如年!要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交钱也值呀。毕竟那房子要住一辈子啊!可惜的是这回包大人的怒白发了。15天过后,什么问题也没解决!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去拿判决书!那书的内容依旧是接受了事实服务就得交钱!至于那些没解决的问题,统统都是开发商的事与物业无关!猫咬尿泡空欢喜一场!俺心里不服,找那法官问个明白,那法官却根本不见,跟包的书记员说:上边就让那么判的,不服就申诉吧!上边有个司法解释,是北京高院的,里面明说了,即使没有合同,接受了事实服务就得交钱!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俺不知道啥叫司法解释,从字面上看好象是要说清楚的意思。难道是这些法院的黑袍大人在学法的时候都没弄清楚?还是学的东西不跟趟了?俺这心里别提多恶心了!
列未看官:俺这朋友说的可是亲身经历的真事!那司法解释也是真的!确有其文。

听完朋友的遭遇,俺也不禁打了个寒颤!你说那开发商缺不缺德?明明是举手之劳的事你给人家拖了好几年。到头来,老子不管儿子也不管,要钱时老子跑一边偷着乐去了。你把这小区委托给你儿子管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和业主们打招呼呢?你又凭什么把别人的东西委托给你儿子呢?你若认为那是你东西,你应该付给你儿子物业费才对呀!
再说这物业,也够赖的。你爹委托你管你不找你爹要钱干吗要找业主要钱呢?
你爹都告诉你了让你给人家解决问题,你偏说那不是你的事。扫扫地,看看门就算提供“事实服务”了?真的跟街上擦车擦鞋的一样了!这不是强买强卖吗?你若真的想挣钱,就老老实实的和业主们细化一下那个所谓的合同,也算
按劳取酬自己养活自己,别人也会另眼看待的。爷俩合伙算计业主,撒泼耍赖让人看不起。
最后,咱说说这帮黑袍大人们。按说这物业纠纷的民事官司并非要什么“解释”来指导。你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处理就完全可以了。那是民法通则,是民事诉讼的根本法则。你这来一个这解释那解释,到让黑袍大人们无所适丛了,也给无赖们挣钱找到了法律依据。一个人怎么会和一个有法律支持的无赖打赢官司呢。其实按目前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处理物业纠纷案子就足以了。画蛇添足式的“解释”看似是为扶持新兴行业,实则扰乱了市场规则助长了歪风邪气。所谓“弱势群体”的形成和这种有法不依,胡乱解释密不可分。看官们,村民所言在理与否?还望各位赏光给以评判,咱们下回再见。
发表于 2006-12-30 1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是正确的。大意是对自己权益的犯罪 !

卑劣的物业,累累伪造业主签名,这次460户投票后,过去的伪造签名无效了,
他们这次欺骗业主签名, 目标两个:

1。准备伪造新的多数业主反对业主委员会的信件,他们会把回执当签名证据。大家不要大意,居委会,和贪官污吏会认可他们的伪造签名的 ! 这就是物业狂妄的原因。

2。物业还可以用这个签名回执,来证明他们在进行事实服务,业主签名就可以间接证明业主在接受物业的强制服务 ! 日后,发生物业费的官司,对业主不利 ! 现在司法如此腐败, 物业的阴险恶劣不可以不防止  !

招标备案受阻,就是伪造签名信起作用,虽然很多业主投诉没有签名,贪官们也继续用此压制我们的招标 !深刻教训  ! 深刻教训  !!!!!!!!!
发表于 2007-1-20 14: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美丽园的转变

http://house.focus.cn/msgview/20/74689754.html

早晨碰着几位蓝营老兄,说起建委回函的事时说,HM真黑、真狠!找几个漂亮保安呼悠老人,背地里盗窃我们的资产,咳,幸亏我们园里有一群有文化有思想的人不懈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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