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业委会

第二届业委会工作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2-6 14: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v 于 2007-1-24 11:00 发表
事实是,尽管没有合同,业主还在接受现物业的服务,好像也没有看到谁拒绝吧,尽管你完全有权利拒绝。而且,无论将来哪一天,物业的问题解决了,06年6月以后的物业费,多数人还是准备要缴的吧?总不会这期间物业费...



首先要区分事实服务还是强制服务.其次是服务的标准和收费.我本人并不反对,也从没有想过不交06.06以后的物业费.但前提是物业能够摆正自己服务的位置.积极参加,至少是不恶意破坏业主大会关于招标选聘物业的决议.
退一步,海阔天空.原则不能退缩,但谈判是可以的,也既是讨价还价.要在小区办的指导下公开进行,把东西放到阳光下,否则,就无法进行.如有必要,可以再开次业主大会.
解铃仍需系铃人!如果没有猫腻,就认真地通过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和解决;否则想继续欺骗业主,搞坑蒙拐骗,掩盖事实真相,损害业主利益.怕既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也得不到业主大会的支持.
发表于 2007-4-24 10: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7-1-23 12:17 发表
事实婚姻是只双方志愿,但没有结婚登记而已.
所以市场经济是绝对不允许强买强卖和垄断的!
你在偷换概念,说白了就是强词夺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4-4-16 19:24 , Processed in 0.01242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