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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翔园小区业主4.19维权行动结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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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09: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维权原因:
1、2006年9月,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背信弃义,提出,因为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支付,所以产权证只能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同时提出非法要求,如果业委会要接收锅炉房,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2、海淀建委第5房地所所长阙列东同志不但不依法行政,反而配合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地支持“如果业委会要接收锅炉房,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错误观点。
3、开发商的利益代言人在小区四处散布谣言,阻扰锅炉房问题的合情合理合法解决。
4、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8日停止了小区热水的供应。
我们虽经多方努力,四处交涉,但求告无门,无人愿意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在此艰难的形势下,为了业主的共有财产利益,为了24小时热水,我们决定用合法的方式维权!

维权经过:
1、2007年4月19日上午8:30,参与维权业主自发在小区中心花园集合,9:30,维权业主到达翠宫饭店写字楼十五层首创科技公司。
2、项目经理刘凡接待了维权业主,维权业主申明了维权原因,提出四点要求:1、要求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依照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关于24小时热水的规定和2005年11月9日锅炉房协议约定,在锅炉房没有移交给业委会之前立即恢复供应热水;2、要求首创科技书面重申2005年11月9日锅炉房协议的有效性并保证无条件执行,确保产权归业主;3、要求首创科技书面声明收回“如果业委会要接收锅炉房,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非法要求,消除负面影响;4、要求首创科技立即解决2006-2007年供暖季的锅炉房折旧费和大、中修费的提留问题。
    刘凡对业主提出的四点要求给与了答复,表示:1)恢复热水须跟锅炉房移交问题一并解决,因为锅炉房产权属于业主,开发商无权擅自动用;2)2005年11月9日签署的锅炉房协议是有效的,首创愿意无条件执行,并曾经给业委会发过要求移交锅炉房的正式通知,但王桂红等人拒绝签收;3)刘凡本人和首创从来没有提出过需要业主表决以及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移交锅炉房这一要求;4)2006-2007供暖季的锅炉房折旧费和大、中修费在锅炉房移交时一并解决。目前健翔园小区没有热水是由于业主内部意见不一致造成的。
    业主提出是否可以先恢复热水,并将上述表述形成一个书面意见时,刘凡予以了拒绝。
3、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二位业主代表任晨光和覃明于11:30宣布进行绝食抗议,要求开发商立即恢复热水,此时,刘凡采取了躲避的做法,后被业主找回。
4、下午15点多,首创集团副总宋小海来到维权现场,与维权业主进行了对话,但仍然不愿立即恢复热水,坚持要先谈锅炉房移交问题,要求马上由小区业委会加盖公章先按协议移交锅炉房。维权业主坚持要在锅炉房移交之前,开发商应按协议和购房合同恢复热水供应。
5、僵持到晚上,宋小海副总经过与集团公司领导和律师的研究,宣布,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只有提供24小时管道的义务,没有提供24小时热水的义务,锅炉房属于业主,热水应由业主自己解决。这个宣布引起了维权业主的强烈反对,纷纷指责开发商玩弄文字游戏,实际控制锅炉房不予移交,却让业主自己解决热水供应,毫无人性,置业主的生命于不顾。
6、宋小海和刘凡借口接电话和开会,多次离开现场,又被业主催回几次,最后竟然扔下两位绝食的业主和众多维权业主,不辞而别。
7、4月20日上午8点,维权业主将维权地点转移到东四十条桥的首创大厦十五层。绝食业主出现不良反应,开始打点滴。
8、10点多,宋小海再次出现在维权现场,表示,由于锅炉房产权属于业主,首创本身又没有运行锅炉房的资质,由首创聘专业公司负责热水供应需要业委会同意,只要有4名以上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即可解决恢复热水供应问题和锅炉房移交问题,但只能是小区办认可的委员。后来,宋小海在维权现场与王桂红委员联系协商解决热水问题,王桂红委员表示无法到现场,并要求与宋副总单独沟通。当宋副总表示所有商谈内容均会向业主转达时,王桂红表示那就不谈了。
9、下午16点左右(宣布绝食近两天),首创集团郑热力董事到达维权现场,表示:1)首创从来没有否认过2005年11月9日锅炉房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谁要说协议无效,他可以跟他当面论说;2)恢复供应热水一定要跟移交锅炉房一并解决;3)他本人也从来没有说过移交锅炉房需要业主进行表决和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4)所谓移交锅炉房涉及国有资产零转让问题,也纯属无稽之谈。现场维权业主坚持要首创先按协议在移交锅炉房之前先恢复热水供应。
10、18点左右,郑热力董事离开现场,与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和海淀区建委小区办等有关部门开会讨论解决方案。维权业主坚守在现场,苦苦等待,两位绝食业主出现发烧头痛等绝食不良反应。
11、晚上,社区居委会孙凤荣等同志到维权现场看望维权业主,希望停止绝食。
12、4月21日凌晨3点左右,首创和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国资委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到达维权现场,表示在下周三以前召开协调会解决健翔园小区的热水供应问题,郑热力董事表示一定参加协调会,并希望维权业主们当天撤离。
13、现场维权业主经过充分讨论,认为政府的表态和首创的表态仍然只有口头表示,没有书面表示,必须坚守,直至拿到书面表示。
14、下午13点开始,北京市部分小区的业主陆续到达维权现场进行声援和慰问。
15、下午17点半左右,绝食业主任晨光出现绝食反应,头疼严重,被送进医院。
16、晚上20点左右,在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和社会各界有关同志协调之下,为了给政府有关部门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间,为了给郑热力董事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社会性群体事件,维权业主宣布结束第一阶段的维权,暂时停止绝食,撤离首创大厦,但保留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直至热水恢复。

维权成果:
    本次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召开协调会解决健翔园小区的热水供应问题。我们相信政府部门一定会依法办事,按照“三个代表”的精神,妥善解决此事。
    我们也相信首创不会再次言而无信,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来解决健翔园小区的热水和锅炉房问题。
    在此感谢广大业主对此次维权行动的积极支持,同时,我们也相信小区业主经过这次维权斗争,将会更加团结,更加致力于小区建设。
    最后,我们相信社会各界也会密切关注此事的解决过程。

参与4.19维权的全体业主
2007年4月21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09: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看法与意见——关于4月19日--21日健翔园业主维权行动的思考

4月19日下午业申委获悉此事。
我们认为,健翔园业主失去热水供应达一月之久,在经过多种努力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向开发商绝食抗议以求问题的解决,其情可悯、其心可敬,对此我们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极大的同情。
但是,绝食抗议并不是解决业主维权问题的适当方式,业主们应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同时,绝食业主的身心健康更是必须予以考虑。

在这一认识之下,业申委同志们多次到现场劝说绝食业主停止绝食,撤离现场。

4月21日凌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现场表示,4月25日前将协调解决健翔园热水供应及锅炉房交接问题。

下午,业申委同志们及学者、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陆续到现场,看望业主并继续劝说业主停止绝食。
晚八时左右,在场健翔园业主接受了业申委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停止绝食、撤离首创大厦、等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现在,此事已暂告一段落。我们相信相关部门会重视健翔园业主面临的困境,尽快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此事之前前后后,应引起我们的思考。

商品房社区的业主,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业主通过种种正常方式多方努力却长期无法求得问题的解决,这种现象,虽不能说普遍存在,却也绝不是个别事例。
譬如美丽园,业主为物业交接问题、为物业用房被非法侵占问题,种种努力达四个多月之久,毫无进展。不得已之下,只好寻求最后的正常方式——司法救济。然而,状告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法院不予立案。个人起诉不行,业主大会起诉不行,业委会起诉亦不行。涉及到小区业主公共权益的问题,是否无人能够主张?
譬如时代庄园,业主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完成了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却迄今无法备案,多方努力依然未果;
譬如百旺家园,水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用于自来水管道的物质,导致生活用水中有害物含量超标。近三年之久,依然未获解决;
譬如健翔园此事;
等等等等。

我们应该认识到,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存在问题、矛盾和分歧,是极为正常的,是任何社会发展阶段都无法避免的现象。
我们更应该认识到,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使得各类矛盾和分歧的当事双方——特别是相对弱势的一方——能够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方式求得问题的解决,也就是说,必须保证解决问题的正常途径是通畅的、依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是可行且有效的。

唯其如此,我们才可以期望所有的矛盾分歧都在平静理智的方式下与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得到解决。

对此,所有人——普通公民、社会团体、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司法系统——都共同负有重大的责任。

我们应共同建设和谐北京,迎接08年奥运会;
我们要共同建设和谐社会,迎接我们国家更为美好的未来!

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
2007年4月23日

业申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海淀区万柳中路新纪元家园业主委员会
邮编:100089
电话: 82575346(传真)83460532
联系人:王  燕  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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