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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业委会

时代庄园物业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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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09: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业委会 的帖子

对呀. 难道业委会认为金世会撤离吗?
我觉得不可能吧.
所以我才提出关于合同和顺利交接的疑问的......
比如, 金世一年来的事实服务, 至少如果没有收齐物业费和电费, 我想他们一定是不会撤离的. 而且按照我个人的理解, 这种事实服务应该是法律会认可的.
因此, 顺利交接一定是一个新旧物业公司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和时间表, 在没有得到这个共识之前, 冒然引入新物业, 担心会激化冲突.
发表于 2007-8-3 10: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jian的担心不无道理.可按照我的理解,对于一个被大多数业主抛弃的物业公司,如果靠赖着不走就可以一直呆下去,先不论是事实服务,还是强制服务,那国家倡导的招标选聘物业岂不成了一句空话.至于没有收齐的物业费和电费(临时电,不应该向业主收取,应该由开发商支付,同时还要负不履行合同的责任),这么多成功换物业的小区,包括美丽园,都可以在新物业入住后通过上门,电话或起诉等方式收取.
而且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我们小区的业主来说,只要金世恒业答应顺利交接,是不太会为那一点点物业费多和它计较的.但如果继续捣乱,破坏,相信大家也都会清楚谁是冲突和麻烦的制造者.这也是我个人理解,为何业主委员会要求市建委指导小区顺利交接的初衷.

最后一句:对于一个有良心,讲道德,守法经营的物业公司是不会找各式各样的借口赖着不走的.这就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魅力所在.不接受失败的企业是没有出路的,而且也是根本不会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他们的承诺只是停留在嘴上,骨子里是瞧不起业主,要从业主手里牟取暴利等不义之财的.这样的物业就仅仅因为担心会激化冲突,而让他永远留在小区祸害大家,让我们不得安居吗?

你说我说的对吗?一起探讨.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8-3 10:10 编辑 ]
发表于 2007-8-3 12: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肯杰道夫

如果真的要跟 中肯杰道夫 签合同 不知是否严格的考察审查过 他们管理的欧陆经典可真不怎麽样 我在欧陆也有房子
发表于 2007-8-4 16: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安奇 的帖子

同意你的意见.
我是准备只要他们同意顺利交接,物业费包括电费我都会交齐, 否则我心不安.
发表于 2007-8-5 13: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jianjian1970 的帖子

现有物业如果顺利交接和撤离(这是必须的先决条件),我也会给它补齐2006.06之后的物业费,虽然我并不认可这种事实服务或强制服务。

但电费我还在思考是否该交。虽然我使用了电,但是
1.它是临时电,应该由开发商负担. 而且到现在为止,小区使用的仍然是临时电,开发商仍然没有缴纳相关费用让它转正。因此为了鼓励或刺激开发商尽快将临时电转正,不应该交电费
2.现物业帮助开发商隐瞒临时电的真相,每个月让不明真相的业主缴纳电费。电费交给谁了呢?显然不是电力部门,因为开发商才是本小区电费的缴纳者。如果给了开发商那就可以大大减轻开发商电费的负担,延缓了临时电转正的时间,能拖就拖。 所以单从这点就可以说现物业是临时电存在的帮凶。
发表于 2007-8-5 22: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原帖由 Thorn 于 2007-8-5 13:51 发表
现有物业如果顺利交接和撤离(这是必须的先决条件),我也会给它补齐2006.06之后的物业费,虽然我并不认可这种事实服务或强制服务。

但电费我还在思考是否该交。虽然我使用了电,但是
1.它是临时电,应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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