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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退出会所的必要条件,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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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9 13: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业主,开发商派遣多辆卡车冲击小区,必欲占领会所不可, 当然太合也不是没有让步的可能. 具体条件如下:

1. 赶走长城物业, 重新请回金世横业,业委会向金世横业道歉.
2. 改组居委会,重建居委会.
3. 罢免业委会,在居委会的监督下重选业委会.
4. 缴纳临时电费.
5. 双倍罚款,补交2005-2010年全部物业费的两倍.
6. 业委会全体,及部分共计老物业业主,必须登报公开道歉.
7. 由长城物业进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并处3倍罚款.
8. 全体业主必须联名上访,要求修改宪法保证开发商管理和主宰社区人民生杀大权的权利.

如果不答应上述条件,一切后果自负!
发表于 2010-10-19 19: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你的头是被驴踢了

或者是感冒发烧烧迷糊了
根据刚刚业委会来的消息,此事在乡政府已经解决,等业委会向业主通报吧,不要造谣了
发表于 2010-10-19 21: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城物业今天表现的很好,堵住了开发商,没有让开发商进入园区。继续努力,这才是业主自己选出的物业!你们辛苦了!!
发表于 2010-10-20 08: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8. 全体业主必须联名上访,要求修改宪法保证开发商管理和主宰社区人民生杀大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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