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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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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08: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生日。。。。。。。这蜡烛有的吹了。唉。。。。这礼也太大了吧。。。。我的娃才一岁呀。。。。。
发表于 2010-12-15 08: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拼尽全力维护我们老百姓的生存权利!
这帮狗日的,在寒冬腊月申请强制执行,明摆着是阴谋,如果是正常执行公务,那就是这位说了算的狗官,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把他拉下马,让他回去种地去!

[ 本帖最后由 笑盈盈 于 2010-12-15 17:01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15 08: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拼尽全力维护我们老百姓的生存权利!
这帮狗日的,在寒冬腊月申请强制执行,明摆着是阴谋,如果是正常执行公务,那就是这位说了算的狗官是傻,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把他拉下马,让他回去种地去!

[ 本帖最后由 笑盈盈 于 2010-12-15 17:01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15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局的来了 谁敢停电 我准备拿大棍子歇它们
发表于 2010-12-15 1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车来了.......
发表于 2010-12-15 10: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物业交接时,开发商要求长城物业代收临时电费,但由于依法无据,所以开发商怀着儿子物业被赶走的怒火,首先是妄图霸占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被新物业和正义业主挡了出去.一计不成,又以大冬天断电发泄怒火.简直是丧尽天良.想冻死广大业主.是可忍,孰不可忍?由于这次是供电局国家单位被收买,和上次流氓开发商硬闯会所不同.物业也无法阻止,否则就是干扰公务.只用大家团结一致,找唯一能管住开发商的政府才能最终解决问题.现在开了交临时电费的口子,开发商就会得寸进尺,以后更会经常以断电威胁利诱业主了.所以绝对不能交.如果,这么冷的天,除了人员受冻,设备也会大量损坏,这时候大家都不能齐心协力找政府有个说法.等春天来了,大家就更难组织,而且政府一定会给你拖到明年冬天都解决不了.
敢停电,就打上横幅,去赌路.至少车里有暖气,加油的钱还是有的.最好去二,三环有监控录像的地方,高峰期去.让全世界都看看北京为何这么堵?
本人以为此事不宜以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着急,呼吁当初的维权小组人士能再次站出来,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当官不为民做主,就等于是官逼民反,如何选择?
发表于 2010-12-15 1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个人肉搜索,让被开发商收买的贪官去死吧.

停电的奥运村供电所邵所长电话63661313

邻居们,这个邵所长的联系是即将来拉电的具体申请人和执行人。 这个不顾我们死活,我们也不能放过这个混蛋。大家可以就针对他本人。如果不是他要申请,供电局也不会批准。他就是令我们的家园混乱,使得我们父母妻儿受冻的。如果你家里有孕妇,有老人,有孩子,他们的灾难就是这个姓邵的直接造成的

我们应该在他今天来的时候收拾他,并且和这个邵所长讨个说法。

他以为他是公司行为,我们认为他就是黑心的混蛋,是个没有良心的东西。他也有家庭,有子女,有老人。我们就和这个人的家庭玩命。他不让我们好过,我们也不让他个人和家庭安生。要让这个小子也体验到切肤之痛,让他体验随时随刻的痛苦,要他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 本帖最后由 笑盈盈 于 2010-12-15 17:04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15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记门”主角被判13年

http://www.morningpost.com.cn/xwzx/guonei/2010-12-15/89569.shtml

   发布时间:2010-12-15         文章来源:  


“日记门”主角被判13年
   【内容摘要】:



   

  据新华社电(记者 张莺 刘晓莉)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韩峰作为“日记门”当事人曾在今年年初引发网络关注。
  法院表示,对检察机关追缴并扣押及被告人韩峰退出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9.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韩峰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今年年初,互联网流传“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与他人发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和不正当经济往来在网络引起众多关注。3月份,韩峰涉嫌受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9月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  

责任编辑:木鱼
发表于 2010-12-15 11: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静面对

供电部门选择寒冬这个时间段断电,逻辑推断:
开发商贿赂供电部门--》业主闹事--》绑架政府--》相互妥协--》夺回会所
对策:
不要闹事--》政府、物业、业委会三方沟通,达成现阶段不断电共识。--》加快判决结果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0-12-15 1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说一千,道一万,咱总得想一个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呀!

咱不是不交电费,前几年咱一直交来着,后来听说是临时电,可以不交,咱才不交的。现在想起来咱真实冤大发了,咱交的几千块钱电费,肯定被先前的物业给吃喝了。所以说,交电费是可以的,谁还缺那几个电费钱呀,关键是要合理,开发商和供电局给咱改成正式电,咱不就交了吗。

至于以前因为临时电所产生的电费,我想这都是因为开发商自己的错,所以他们应该为他们的错误买单。

再有,咱一想起那临时电就愤恨不已,因为临时电总是电压不稳或不足,家里不管点多少灯泡感觉总是昏昏沉沉的不亮堂,让人心里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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