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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物业费就后悔,原来没交的就不交了?这不是鼓励拖欠,欺负老实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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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7: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直交纳老老实实物业费,不管是老物业还是新物业,前一阵又交了一次,可是刚刚听说,以前没给金世恒业交的都不用交了,而且还要一笔勾销,心中立马产生巨大的不平衡,这样下去不是总是由老实人养着"聪明人"吗?后来物业安慰我说,要给一直交费的退还部分费用,我觉得很可笑,严重怀疑这个说法的可行性.
请各位解分析一下:
我以后还交不交?
物业的说法是否真实?
能否将长城移交前后的交费情况公布一下,以正视听?
难道对物业不满就可以不交费,这样是否就应该将维权进行到底,不停的换物业,就总不用交费了--这个逻辑成立吗?
这就是当初维权的初衷?
这就是我日夜相伴的高邻?
这还是我准备在此终老一生的时代庄园吗?
发表于 2011-4-13 15: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世恒业的物业费要分两个阶段来分析,即合法服务存续期间和被业主大会终止合同后强行提供服务期间。第一个阶段(具体时间我忘了,好象是06年7月止)的物业费必须要交,据我所知,大部分业主也都交了。第二个阶段,业委会和热心业主多次提醒大家自己的权利,大多数业主也选择通过不缴纳费用来进行抗争,希望以此将非法物业逐出小区。当然也有部分业主(包括您)选择继续缴纳,这是您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法干预。但是,我要说的是:如果您明知前物业的非法状态以及恶劣的服务情况下仍选择全额缴费,就可能属于“糊涂人”了。举个例子说,一个骗子忽悠了10个人,9个人没上当,有1个上当了(可能有人提醒但此人未听从),这个人当然会不平衡,但他能说:“这不公平,你们9个也必须上当”吗?
物业费缴不缴,唯一的评判标准是该物业是否有合法的权利收费。金世恒业难道不想把钱都收了?据我所知,他们早已起诉至法院,但法院没有支持,因为他们帐务混乱,无法证明物业费的使用情况。您缴的物业费被填了哪个黑窟窿还未可知。退一万步说,如果金世恒业能拿到生效的法院判决要求业主补缴,估计大家也只能执行判决了。
您说的将长城移交前的交费情况公布一下,我认为没有必要,另外长城也没有权利公布,因为这与他们无关,钱是交到了金世恒业手中,不是长城。但对于移交后的缴费情况,我同意由长城物业公布,不能纵容不交费搭便车的。
最后要澄清的是:缴不缴物业费在任何时候都是业主的自己选择。在任何小区里都有大量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好邻居和一小部分随时企图占便宜的。如果小区里前者居多,是大家的幸运;如果后者居多,则是大家的不幸。但是请注意:如果谁不缴费,合法的物业有权限制对其的服务并将其诉至法院,最终还得缴费。哪怕业主大会某天通过决议把长城给换了,长城去法院告欠费业主还是一告一个准儿。您关于换物业就不交费的逻辑是不成立的。
建议您学习有关法律,这样您就知道: 该缴的永远要缴,逃也逃不掉;不该缴的就是不能缴,缴了就打了水漂。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与您交流。
发表于 2011-4-13 22: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OVEN

原帖由 oven601 于 2011-4-13 15:46 发表
金世恒业的物业费要分两个阶段来分析,即合法服务存续期间和被业主大会终止合同后强行提供服务期间。第一个阶段(具体时间我忘了,好象是06年7月止)的物业费必须要交,据我所知,大部分业主也都交了。第二个阶段...

认真学习了,并深深领会了你的精神,感谢了,还是律师说的好,有理有据,希望经常听到您的高见。
发表于 2011-4-14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周六,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将和几位热心业主利用业余时间第N次前往奥运法院就金世恒业无合同其间物业支出成本一事进行审计和调解.下面是业主委员会前不久在公告栏和本网站贴出的通知.欢迎广大业主监督.

对于拖欠长城物业按照合同进入和服务其间的物业费的小部分业主,长城物业正和业主委员会及居委会积极协商,进行调节.对于调节不成的恶意欠费者将采取起诉等在内的一切合法手段加以解决.对物业不满意并不能成为不交费的理由.一切应该按照合同办理.关于公布不交费业主名单一事,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一直未有执行.但据说有新的规定说从今年4月1日起可以公布了.已要求长城物业去核实和按新规定办理.

做老实人安心,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关于对金世恒业物业公司在时代庄园小区服务期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的情况介绍

关于对金世恒业物业公司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在时代庄园小区服务期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的情况介绍

2010年5月,原物业金世恒业公司在朝阳法院奥运法庭,立案起诉了我小区部分业主,理由是他们从06年7月起未缴纳物业费。得到消息,业委会积极协调,配合几名被告业主,在法庭上出示有关证据,说明我小区的特殊情况,后在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和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了一个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大会通过的解决方案,即按照06年7月至10年5月期间,物业公司在本小区发生的真实费用,决定业主应给付物业费的金额及比例,在这个比例下,多交的物业费退还业主,未交的物业费予以补缴。
为体现业委会一贯坚持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010年6月21日,业主委员会在公告栏发公告,向全体业主征集志愿者,以配合监督在法庭抽签产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原物业账目。之后成立了由2名业委会委员、1名居委会成员、4名小区志愿者组成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在2010年7、8月间,先后4次在奥运法庭,由法官主持,对原物业的账目进行了初审,并对之后介入的事务所,出具了工作小组的意见。
2010年11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意见及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原物业和我工作小组也都对此初稿提出了书面意见。12月,在法官的协调下,我工作组和原物业以及事务所,又在奥运法庭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审计报告做出了比较全面的确定。大家达成一致:我们应先行确定审计报告,然后由工作组和原物业在审计报告最终稿的基础上就双方具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将提出一揽子详细的解决方案,在对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后,将该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由业主大会最终决定是否采用这个方案,及具体交费比例。
目前工作组正在等待最终审计报告的结果。
特此向广大业主报告此项工作的进程。
                             时代庄园金世恒物业审计工作小组
                                 2011年2月22日
发表于 2011-4-15 15: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业委会委员、居委会成员和小区志愿者!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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