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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关注业主大会是否合法操作! 业委会和物业友好合作,永远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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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11: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建议大家严重关注,谨防浑水摸鱼 !
发表于 2011-7-10 0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疑问?

难道您就是喜欢看到业委会和物业永远在斗,就是正常了吗?难道就不能双赢吗?说句心里话,前面物业和业委会你死我活的斗,我都看烦了,我们就不能有个和谐团结的家园吗?!!
发表于 2011-7-11 06: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三公 的帖子

共祝愿 小区物业费芝麻开花节节高! 你笑,我笑,山笑,水笑,物业狠欢笑!
发表于 2011-7-11 15: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金世恒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司法鉴定审计报告-润会审字2010-1-315号 (概述)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表格
1.        工资发放明细表
2.        员工工资统计表
3.        保洁工资统计表
4.        保安工资统计表
5.        报销手机费用明细表
6.        报销交通燃料费明细表
7.        计提水电费明细表
8.        异常发票统计表
9.        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三其他资料
1.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2.        司法鉴定许可证
3.        司法鉴定人员证明
其中,异常发票(即假发票)金额高达1606966.00元.
     2011年春节过后三位业主接到金世恒业起诉书,要求补交每月2.49服务标准的物业费,业主们求助业委会,业委会会同居委会邀请乡司法科科长与法院进行协商,申请延期审理此案,并决定对金世恒业帐目进行审计.法院从在本院注册的30家固定审计事务所中随机抽取一家事务所对该物业公司账目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中发现160万元的发票是假发票,找不到开票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无此公司.当中还发现有200万水电费用资金被挪用于物业开支. 整个审计过程从炎热的夏天到寒冷的冬天,参与审计工作小组的业主们不畏辛劳六次赶赴法院参与核对及法院调解工作.其中一名业主曾指着赵凯(原时代庄园开发商客服经理,现任金世恒业物业公司经理)说:"你是开发商的人,你怎么坐在这里,你代表谁的利益?”…. 审计结束后,金世恒业法人李辉感慨自己白忙活.
法院根据审计报告,将金世恒业公司要求的每月每平米2.49元裁定为每月每平米1.49元,法院希望物业和业主们根据此结果进行补交或退款.
整个过程由居委会领导指导进行,突显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居委会主任指出:如果这次调解成功,在北京市开启先河,证明高档小区高素质居民可以理智合法地解决小区遗留问题.物业费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关系到整个小区的持续发展,人人都想不交物业费,谁来管理小区,等到小区垃圾成山的时候,大家再着急就晚了.小区是业主的家园,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义务,监督物业工作是权利,不尽义务只争权利,在哪都行不通.
通过审计,很多事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我们庆幸业主们选出的这几位居委会和业委会委员们真正为小区办实事,大公无私,刚正不阿.业主对你们无比钦佩!
回想时代庄园门口大字报横幅触目惊心的时候,业主们进出小区都心神不宁,这是我们千挑万选的家园吗?贴大字报的是些什么人?!四人帮垮台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有人干这些破坏安定的事情?这些人对业委会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诬蔑诽谤.如果有支持正义的业主维护秩序,他们就派人扎人家轮胎.有位长者,看到这些恶行非常气愤, 引发疾病, 在时代庄园动荡时期,离开了人世,他曾为小区的建设积极参与,西区草坪的健身场地是他和另外一位老同志,冒着寒风每天伫立八小时监督施工而建成的.而他家的车有三个轮胎被扎,险些出事故.
现在,小区物业管理终于走上正轨,老物业的种种劣迹也已曝光,他老人家在天之灵应该感到安慰了.那些曾破坏小区的人们,你们内疚吗?你们应该向小区2千多住户道歉,尤其要向你们中伤过的业委会成员道歉, 如果你们几位到今天还想挑起事端,破坏和谐,业主们只好臊着你们,该识趣了,别再闹了,你们对得起谁呀!
对新物业服务质量业主们有各自的看法, 提出来让物业改进就好, 至少新物业不敢胡作非为, 有业委会监督,有居委会指导, 有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促使物业服务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否则就会被淘汰.
我们相信党,相信居委会,相信业委会是建设和谐小区坚实的后盾.
发表于 2011-7-11 18: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赞成

原帖由 阿兰德隆 于 2011-7-11 06:50 发表
共祝愿 小区物业费芝麻开花节节高! 你笑,我笑,山笑,水笑,物业狠欢笑!

就大家的本心而言,谁都喜欢物业费便宜,但什么事情都有个度,我们不能一说道物业费就反对,世界上没有白给我们大家干活的物业,我也喜欢便宜,但如果便宜得到的是低水准的服务,那我还是喜欢1分价钱1分货。
我先申明,我不是说现在的物业没有问题,不是说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甚至我也认同物业有些方面没有达到他自己投标书中的承诺,但这一切不能作为反对讨论物业费,停车管理的理由。另外我是坚决支持业委会的,我看到他们以往辛勤的付出,我也不会因为对现在物业有不满意,就来反对为我们广大业主付出辛勤劳动的业委会,我绝对相信他们没有任何私利的。
希望大家不要遇到些不满意就大肆攻击业委会,你问问自己的良心,不要做愤世嫉俗的业主,而是投入到为小区服务的热心业主中去,在这说风凉话,甚至打骂出口都很容易,但你自己是否为小区做了点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三公 于 2011-7-11 18:26 编辑 ]
发表于 2011-7-11 19: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公 于 2011-7-11 18:22 发表
就大家的本心而言,谁都喜欢物业费便宜,但什么事情都有个度,我们不能一说道物业费就反对,世界上没有白给我们大家干活的物业,我也喜欢便宜,但如果便宜得到的是低水准的服务,那我还是喜欢1分价钱1分货。
我先申明,我不是说现在的物业没有问题,不是说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甚至我也认同物业有些方面没有达到他自己投标书中的承诺,但这一切不能作为反对讨论物业费,停车管理的理由。另外我是坚决支持业委会的,我看到他们以往辛勤的付出,我也不会因为对现在物业有不满意,就来反对为我们广大业主付出辛勤劳动的业委会,我绝对相信他们没有任何私利的。
希望大家不要遇到些不满意就大肆攻击业委会,你问问自己的良心,不要做愤世嫉俗的业主,而是投入到为小区服务的热心业主中去,在这说风凉话,甚至打骂出口都很容易,但你自己是否为小区做了点什么呢?
...



[ 本帖最后由 笑盈盈 于 2011-7-12 00:09 编辑 ]
发表于 2011-7-11 20: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很多业主,领到票,就对停车收费签下反对票,并立刻表达对物业的不满,
不知道,走向多数业主反面的热心业主怎么想?
发表于 2011-7-12 2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税征收起点刚开始定在3000,最后定在3500,并不能说明政府走向了人民的反面,你说呢?

大家还是用选票说话.我的观点是'少数服从多数',我收到N次业主委员会发的关于收集意见的短信,也有热心业主转发来的,可由于时间冲突和犯懒的原因没有参加.所以我无法发表评论,只能用自己的判断能力去选择支持什么.
所以,我除了不同意1.49元的收费(主要是被限制过服务,而且小区前几年破坏严重,应该索赔),其余都选择了同意.包括停车管理.未雨绸缪,总不亡羊补牢来的好.

http://www.chinanews.com/cj/2011/07-02/3152513.shtml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 不明不白的民意胜利
2011年07月02日 15:1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7)  【字体:↑大 ↓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此次个税改革算是尘埃落定了,但一波三折的过程让人觉得五味杂陈。起征点最后能够顺应民意,从二审草案的3000元提到3500元,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一变化来得太突然,这一让步也有些不明不白,就在前两天人大表态时还坚持3000元的起征点,而公众也不知道是哪些因素、哪些代表主张调高了起征点。

  看上去这有些吹毛求疵,其实不然。此前人大在个税一审后公开征集民意,23万条意见中85%都对3000元的起征点不满,但二审草案的起征点仍然坚持3000元,只是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降为3%。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也是种让步,但仍无法让对此期待甚高的民众满意。所以,只是征集民意还没用,要想让民众的意志通过法律体现出来,还需要人大代表能够尊重民意,即便其主张和民意不符也应向民众提前解释清楚。这就要求人大“阳光审议”,让公众能从中知晓哪些代表在为自己代言,哪些代表的主张和自己的利益不符。

  但此次,公众只是获知个税起征点将提升至3500元的结果,对其过程却不甚了然,使得个税起征点调高的价值打了折扣。如果这也算是民意的胜利,那只能说是一场不明不白的胜利。对公众而言,起征点的调高更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恩赐,或意料之外的红包。因为,没有公开就没有经验可循,这样的民意胜利也就难以复制。


  我们需要对个税作用和个税改革从长计议,比如,是将个税作为潜力税种来看待还是应强调其均贫富的作用,调整方案是应由民意代表提出还是应由财税部门制订,如何能让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赶上一路走高的物价,怎样才能避免高收入者的偷税漏税,何时才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等等。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人大征集的民意如何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如何权衡直接民意在立法中的比重,以免民众丧失参与的积极性。只有拿出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才能让个税问题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而不必隔三岔五地修改,以免虚耗社会的注意力。

  这次的个税修改算是尘埃落定了,但有关个税改革和开门立法的相关问题远没有尘埃落定。期待相关专家能够未雨绸缪,制订出个税改革的一揽子方案,既现实可行又能反映民意,也希望人大能够在征集民意的基础上补上“阳光审议”,实现真正的开门立法。

  韩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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