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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上一期的实话实说了吗?叫"抬头不见低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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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3 17: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上一期的实话实说了吗?叫"抬头不见低头见"

银枫家园的业委会主任说的好:私搭乱建是一个太普遍的问题,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甚至是从国外回来的人明明知道这是违法缺德的行为但他就是去做,你能怎么办,除了法律没有别的办法!!!
我们的利益已经受到了太大的侵害,我家想卖房,已经有人来看了.人家来了先把小区逛了个底儿掉,然后再看我家,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人家怎么想的我们不知道,可是人家逛小区的时候我感觉就象人家看到我家的被子没叠,碗没洗,地没擦屋里狼籍一片一样
物业,我们的未来业委会,有所作为吧!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17:44:34
漠视法律,漠视他人利益,漠视别人的礼遇,是私搭乱建同志们的思想基础,我不再相信,他们没有听到这些谴责的声音!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18:07:25
警惕富人正在制造的“灾难”!
北野
一,富人在自毁
都说居住改变中国,可如何改变中国?是走向文明富裕还是野蛮灾难?这个问题到了我们全社会认真对待的时候了!今天,谁是中国的“富人”?当然是那些住着几百万,上千万别墅的人,他们在干什么?如果你去北京各处新老别墅走走,看看,你会发现到处是大兴土木,一片“大干快上”的繁忙景象。今年,象是失去了控制似的,家家在“私搭乱建”,不是在自己别墅的顶上加一层,就是侵占一块绿地,把自己的房子往外推,恨不得把500平方米的房子扩成1000平米!还有的干脆把公共绿地一围,成了自己的私家花园,有在上面盖房子的,有搭小亭子的,有建狗窝的,有把草坪产了种菜的,还有干脆铺上水泥地在上晒东西的,无奇不有,充分展现了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在这批建设大军中,有国人,有以“遵纪守法”著称的港人和蓝眼睛的西方人!原来,人性是相同的,人守不守法全看他在哪,如果你在一个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无法无天的地方生活,那么,法是什么呢?就是自己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结果呢?整齐、庄严的西洋别墅成了新的大杂院!用一个从农村来的小保安的话说,“这些有钱人怎么还不如我们乡下的农民?农民盖房还讲究个整齐统一呢,他们怎么乱盖?怎么把这么好看的草地铲了种庄稼?”中国的富人啊,让一个农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孩子都无法理解!谁能理解呢?这些社会精英将把我们,这个国家引向何方?为什么自己过上了如诗如画的生活要如此破坏?
二,造成严重后果后的微弱之音
北京有的别墅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新的大杂院,有的因为破坏严重,业主要么搬走,要么无法住,越没人住,物业费越收不上来,物业公司越没钱维护,最后几乎荒废了。在北京,乃至全中国,面对这种可悲的由于富裕带来的灾难,我们只听到一个反抗的声音,那就是李文。她的声音被肤浅地解释为“维权”,一个外来的人因为文化冲突而跟邻居无法相处。我没有听到过一个人说,她是在唤醒人的理性、良知与自尊!她是在宣扬一种人,特别是私有财产拥有者应有的起码品德与修养。可是结果呢?物业要赶她走,邻居恨死了她,她住的别墅窗户被打了好几个大窟窿。她一个人就在那坚持着。如果她不是李敖大师的女儿,不是美国护照而是个普通的中国人,真不知她的命运会如何?如果我是物业公司,开发商,我要感谢她,借机宣扬文明的生活方式,不能在别墅里种菜,不能私搭乱建,不能让自己的狗吵得邻居睡不着觉!对于生活在别墅里的富人来说,难道还有比遵守规矩,让自己的邻居高兴更重要的事吗?李文的遭遇说明中国可怕的现实,富人在制造自毁灾难的同时还容不得任何不同的声音!这使我想起卢梭的话,“公民的趣味和行为方式会影响他们的所有判断,而某些习惯使自由政府几乎不可能。”当“私人的意志还过于霸道时,说明人们的生活还没有为文明生活的习惯所制约。”而风俗习惯是制度的基础。
三,问题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这些“富人”不好。问题可能出在三个主要方面。一是他们富裕的太快,没有正确的“私有财产观”,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随意作为是在破坏自己及大家的财产;二,整个民族、社会的麻木不仁的习惯;三,政府的决策和执法部门似乎也不太理解私有财产拥有者不守法,随心所欲的社会危害有多大,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今天,任何有产者都必须确立正确的“私有财产观”。如果说,中国社会正在从一个传统的以服从权威为主的“臣民社会”走向一个以法律和自律为主的“公民社会”,那么这个公民社会的基础就是“私有财产”。很多有产者不知道,自己花了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数千万买的房产不单单是你们家门里,而包括你们家门外的这个社区!甚至社区以外的周边环境!比如,你们家别墅旁边是树林和化工厂将决定其价值的高低,因此,你的利益也必然与周边的环境相关,你也应该成为一个“环保主义者”而参加“公益”;你的房子的价值不单是你们家门里,还有门外,楼道,外墙及小区的一草一木。你买房子时付的约30%的公摊面积费就是用在了这上面。因此,你的利益也应该使你成为一个热心“公益”的人!可实际情况是很多人没有这样的“私有财产观”,还象以前住大杂院,筒子楼一样,门里是自己家,可以装饰成“宫殿”,门外,成了垃圾厂都不管,随意把自己家不要的有用没用的东西都堆在门口,侵占公摊面积,私搭乱建!他根本不知道那是在根本上破坏自己及大家的私有财产!卢梭说,“自然状态下,人只本能地行事,(有便宜就占,不管他人)现在(当有了私有财产,进入公民社会后)他必须按原则考虑自己的行为,因而选择和自由便有了道德意义。如果一个人还按自己个人的意志行事,那么我们可以说他将自己降低到了动物的水平。”这就是为什么买了房子的人,那些有产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约的根本原因!因为人类社会不能允许自己的同类因无知和私利而把自己降低到动物的水平,而且,人类也根本无法与自甘停留在动物水平的人和平相处!
如果我们的民族及社会习惯不是如此麻木不仁,情况可能不会象现在这么糟!相信绝大多数人不是想成心破坏自己的财产,只是他们不知道!只要有人提醒他们,他们是会改变的。可我们有一个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的沉默让那些做错事的人并不知道大家反对他们这样做!相反,只要有一个人开了一个坏头,没有被制止,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效仿。改变现状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大家看见不对的事就要站出来制止。
最后是政府的责任和执法的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修昔底德说,“人类失败的原因往往是贪图眼前私利而牺牲公共利益。”而政府的责任就是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牺牲或出卖公共利益!约翰·洛克说,“作为一个共同体,我们不能允许我们之间存在着彼此伤害,破坏规则的现象存在。因为这样,我们之间早晚会发生冲突。”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有执法权,但对小区、别墅发生的违法、违约的事他们袖手旁观,置之不理。什么都往物业那推,可谁都知道物业公司根本没有执法权!结果造成了今天的灾难性的混乱局面,使得业主之间矛盾重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加剧,广大业主的私有财产受到致命的破坏!亚里士多德早就警告过,“当人脱离法律和裁决的时候,人就是 最坏的动物。”换句话说,如果政府的执法部门不能支持正义,惩罚错误,那就是鼓励和培养坏人!没有法的地方就没有自由。而没有自由的地方能有幸福、快乐的生活吗?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听说,在上海,市政府已经下决心彻底拆除别墅的私搭乱建!北京从什么时候开始?北京从什么时候能杜绝别墅的私搭乱建呢?
让我们从别墅,小区扩大到整个社会,看看沿着北京的二环,三环,四环路边的楼房上,窗户上有多少难看的私搭乱建!鸽子窝!防盗窗!看看那些外表漂亮的高楼大厦里的楼道里又堆满了多少破烂?如果不把这些看成是深层次的文化与文明的问题,是教育的失败及道德问题,是缺乏必要的私有财产观的问题,是政府管理缺失,事关国家未来,民族素质的大问题,是富人及社会财富的增加正在形成的深在的社会灾难的警告,那么,防微杜渐之说还有什么意义呢?任由目前这种“富人”的自毁发展下去,谁想怎么干怎么干,结果是什么呢?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19:02:01
写得太好了, 我看了西区买了东区, 买了还再涨价的国外的房子,买了时代庄园的房子, 是我这几年最失败的投资.
我的朋友从国外回来, 在家住了几天,看了我们家两边的房子 说到
室内装修 比国外好, 圆内环境同国外比(同档次)相差30年, 人的素质相差好几代.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19:10:13
主题:迷失了自己--从与不文明现象做艰苦斗争说开去
版权所有:心旷神怡m 提交时间:2003-05-26

生活里充满了矛盾,充满了不必要的争斗。争斗的结果是有些人毫无必要地走了,有些人毫无必要地留下了,并且会说,我们胜利了。你可以看到他们频频举杯欢庆的样子......。
人的一生当中最难的莫过于承认自己,亲近自己,走进自己的里面,然后张望着四周自豪地宣称:终于回来了。当你变得清澈如水,当你豁达的足以放下全部的自己的时候,你是完整的人了,完整的可以放下全部的他人也不会拥挤。这个时候,你将倾心于内在的精神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在这里所能发现的生命的魅力。 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回不来!我迷失了自己,就象牧羊人在暴风雪过后迷失了羊群一样。我在自己的周围不停的寻找自己,丢失自己,再去寻找自己。几乎多数人在这样情况下,度过了一生的年华,并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自己,安抚自己的孤独的灵魂。
扪心自问,我们大都这样。因为我们,尤其是现在处于浮躁社会的国人不大明白生命的价值。所以,很多的社会的病态的悲剧就发生在这里,不认识自己(当然自己的名字是知道了),不尊重自己所以也就不认识别人,不尊重别人,不尊重环境。我们可以在保安微笑向您问候时无动于衷、可以不按照规定放养我们的宠物、可以在鲜花旁丢下我们的烟头、可以不顾一切搭我们的棚子。对我们的一些“同志们”来讲,容忍别人、承认别人、尊重别人比登天还难。他的那一套价值观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东西,“神圣”的。 这样的人的心里好像只有他自己,但往往在这个时候,他是个迷失了自己的人。因为在一个人心里的那个自己是虚幻的、荒谬的。因为,在这种心态下,他从来就没有审视自己,审视别人,审视他自己存在的环境。茫然地接受了变形的,被奴役化的自我。这样的结果是,他自己奴役自己的时候不觉得疼痛,奴役起别人来更是心安理得了。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是如此读的,不是圣贤们的空谈,本是每一个懂得生命意义的,懂得认识自己的人平凡之举。当您漠视保安的礼貌,当您肆无忌惮的纵容您的宠物时,当您扔烟头在花下,当您搭了一个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绷子时,迷失了自己。当你驾着高级汽车行驶在城市道路上,并不能表明你是高级的、先进的,你更不要忽略和轻视那些走着的、匆匆赶路的人;当你会用文字抒发情感的时候,并不表明你是个多才的诗人,你更不要忽略和轻视那些不识字的人。
受教诲之感悟,虽字支句离、形颠神倒、表喻欠当、语弱言善,但窃字达意,情真意切,既非小题大做,亦非虚呐空喊,望斑竹谅解吾之混沌、之急切、之崇礼予保留以抒我意。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19:13:20
希望已经封了露台的朋友,也说说,毕竟是大家的事情,说说你们的想法,大家各抒己见,这件事将来怎么办也好有个参考,至于私占绿地的,就算了,肯定是要退回来的。
发表于 2004-9-23 21: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已经封了露台的朋友,也说说,毕竟是大家的事情,说说你们的想法,大家各抒己见,这件事将来怎么办也好有个参考,至于私占绿地的,就算了,肯定是要退回来的。


瞎说说:我觉得如果确实考虑到安全问题、晾衣服问题、还有尘土问题,露台可以封一小块,其实只要封全部露台的1/3~1/4,就已经比楼房的阳台大多了,晾衣服用足够了,这样不全封,在马路上是看不到封的露台的,既不存在看着乱的问题,又解决了安全及没地方晾衣服问题,岂不两全其美?
发表于 2004-9-23 21: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是否看了收房是的那些公约?上面写的很清楚。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21:43:20
露台也属私搭乱建
匿名  发表于 2004-9-23 23:08:05
希望已经封了露台的朋友,也说说,毕竟是大家的事情,说说你们的想法,大家各抒己见,这件事将来怎么办也好有个参考,至于私占绿地的,就算了,肯定是要退回来的。
就是就是,封露台花园的也该出来表表态了.好象出来冒泡的都是没封的.敢做就该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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