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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4-12-28 21:17:26
无论会所所有权在谁手中,现在我们都不应该允许出卖!
昨天听到开发商要卖会所,甚为惊讶.
抛开所有权的问题不谈,我们现在也不应该允许
他们这样做,原因有二:
一 权利层面,绿地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我们手中要是没有谈判的筹码,会很
被动,我相信大家都对开发商卖完房子与没有销售完以前的态度区别深有
感受遥想当年东区没有销售结束前,我们是何等的有地位,充分的享
受了"上帝"的权利.当然,说这话不是一定要享受被人宠的感觉,但最
少我们需要平等的地位.所以说没有筹码的谈判是不公平的谈判,是得不
到公正的对待的.所以我建议大家联合起来,要是开发商不解决绿地的问
题,我们就让他卖不好,卖不出去,让别人不敢买.(呵,是不是歹毒了点?)
二 法律层面,绿地的事情暴光以后大家都很清楚,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采用
了欺骗的手段,就算不架电线我们也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把绿地重回我
们自己的怀抱.所以如果绿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我相信大家一定会采取
司法手段的,可是中国的法律体系与制度决定了有时候是赢了判决赢不了
金钱,好再会所还值一定的银子,所以我们不能让开发商如愿的卖掉会所,
要是实在解决不了我们也可以把绿地的事情诉之公堂,申请诉讼保全.
也许观点偏颇,请大家指点.但是不希望有人骂我并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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