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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8 1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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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北京物业收费新标准听证 基准价不超1.21元
北京物业收费新标准听证 基准价不超1.21元
2005年7月6日——转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孙晓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5日就《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举行听证会。对于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绝大多数物业公司代表认为标准过低,而业主代表则希望保持不变。
据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处长齐佳介绍,今后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协商确定。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标准为:普通住宅物业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9元,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
5日进行的物业费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对物业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表示基本赞同,但希望对部分条款进一步细化、调整。对于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北京北宇物业管理公司的代表刘巧丽、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徐北风、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狄尚志都认为,标准过低。他们认为,考虑到人工成本、水费、电费连年涨价等因素,在现有的标准下,很难保证能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作为业主代表的退休职工黄功臣表示,相关的物业收费标准能不上浮的尽量不要上浮,“不要给老百姓一开听证会就要涨价的印象”。房山区碧桂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志远认为,北京市城八区和郊区的具体情况有着很大的差别,希望在制定相关标准时考虑到差异性。参加听证会的大多数业主代表提出,希望政府部门加大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共设23名代表。其中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听证代表库中推荐7人,房山区、怀柔区推荐业主委员会代表2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代表7人,北京物业管理协会推荐经营者代表4人,北京市工商业物业管理商会推荐经营者代表3人。今天有21名代表到会,2名未到场的代表提供了书面发言。另外,本次听证会还设有10个旁听席位。
北京市物业管理从1995年开始起步发展。截止到2005年4月底,北京市有物业管理企业23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实现物业管理的项目4204个,面积29647.56万平方米,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41个。(完)
收费上限:1.21元/建筑平方米/月
(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轨”管理。市发改委表示,新办法中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上述两种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其中,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中,不含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是0.90元/建筑平方米/月。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提供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可各加收0.10元/建筑平方米/月,合计1.10元/建筑平方米/月,收费标准可上浮10%,即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不含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最高为1.21元/建筑平方米/月。
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为0.55元/建筑平方米/月,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提供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可各加收0.05元/建筑平方米/月和0.1元/建筑平方米/月,合计0.70元/建筑平方米/月,收费标准不可上浮。
应关注低收入群体
丁长利代表表示,新办法对“低收入群体关注不足”。“有些低保人员的收入只有几百元,这些人在每月几十元的物业费难以支付时,只能欠缴。即使追缴,这部分人群也没有钱交费。如此可能给全体业主造成损失,更可能影响一部分业主交费。”
收费标准要有差异
肖江平代表认为,由于各小区档次不同、物业管理水平不同,因此,制定统一标准不能完全满足物业市场的选择。由于市区、远郊区经济收入的差异性,建议分区制定不同的价格标准。
首层业主不该少交电梯费
于庆新代表对新办法第16条首层物业费有异议。他认为,物业管理维护范围是公共和共用部分和业权。业主缴费应有公摊的原则,而不是使用的问题。否则,问题会复杂化。
住宅不能改作商用
张学珊代表认为,楼宇使用功能不能改,即住宅不能改作商用。“只有在事先制定规则、明确责任后,才能允许功能更改。”徐北风代表建议,通过提高物业收费的手段,限制小区住宅改作商用。
物业成本须透明
刘俐、房海等代表认为,物业费标准定价是高是低,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其中,房海代表对0.90元/建筑平方米/月的合理性表示“不好说”。而刘俐则认为,物业运行成本的部分数据由物业公司提供,其真实性有疑问。她建议对物业公司运营成本做更广泛和专业的调查。
北京物业收费沿革
1997年,执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普通住宅分为甲、乙、一般三个档次,管理费分别为2.40、2.82、3.50元/平方米/年。
1998年,执行《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高档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00年,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小区绿化率在30%以下(含30%)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绿化率在30%以上的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2元。
2004年,《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网上公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中规定,综合管理费0.32元/建筑平方米/月。(新京报 记者郭晓军 吕佳瑜)
北京市物业服务水平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90元/建筑平方米/月
综合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熏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鸦(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的80%;(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11)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0.04元/建筑平方米/月)。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4)单元楼外园区照明能源费用(不包括市政道路路灯电费)。
绿化养护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清洁卫生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秩序维护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注:以上收费标准中,清洁卫生费0.05元/平方米/月,秩序维护费0.10元/平方米/月。(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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