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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求实说,物业的服务比以前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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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9-18 17:47:56

事实求实说,物业的服务比以前差了

和前几个月比起来,差了很多,不知道是换了人的缘故还是制度性缺陷!有问题找物业,接电话时客气的很,可就是不知道猴年哪月他能过来,而什么时候解决问题,那得看运气,哈哈,我有点调侃了,总之一个字,慢!!!!
  西区的绿化,明显不如以前,大家可以自己瞧瞧绿地!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否定他们的工作,否则,我按时交物业费就是我傻了,但要让我说对他们满意,三个字,有点难!!

注意,我说的有问题,都是些小事,如果我有工具和体力就能解决的,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费用,我会自己就可以解决的.

所以,我对物业做他份外的事情,一点都不抱幻想,如果他把份内的事情做好,我就感到幸福了.

但,他们除了说的好以外,还能做得好吗?
匿名  发表于 2005-9-18 19:39:47
醉翁之意不在酒
匿名  发表于 2005-9-18 20:54:28
深有同感,明显的在签完合同以后开始。 现在也没有见改进,明年签合同以前,我觉得业主委员会需要做一些工作,可以继续聘他们,但是要做出更细的服务规范,给他们时间改进,否则可以考虑换,当然需要大家的同意
发表于 2005-9-18 21: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如此,我觉得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在下次选聘物业前做好准备工作,这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修建球场是副业,千万别签下次合同后物业服务仍然得不到改进
匿名  发表于 2005-9-18 23:00:17
是不是也要考虑业主们自己的问题呢? 现在还有多少家不交物业费?记得前段时间还有人在网站上问自己该不该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应该是其劳动得到基本的尊重与回报.
请各位在评价物业前先看看自己是不是足额交了物业费,否则换多少家公司结果也好不了.
匿名  发表于 2005-9-19 04:44:11
我是贴主,5楼说的有道理

但这种循环纠缠起来,在当今是个死结,那么结合实际,来看看我们这里的情况,我们怎么来面对这些.(可能不全面或不准确,大家可以讨论,也欢迎物业的人员参加讨论)
   园区的现状,大家都了解的,绿化,保安,小修工程,停车管理等,物业还有什么工作呢,我指的是由他支付费用的,在签定合同前的一段时间,甚至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他们的工作还是可以的,那么为什么最近,也就是和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后,发生了一些变化(这是我个人感觉,不代表广大业主,更不代表要求增加物业费的业主)?
  5楼给出了一个原因,是部分业主没按时交纳物业费.
  
  A,显然,不交物业费我个人是不认同的,而按照业委会的材料,这些人是需要爆光的,由此我判断,少交的人会越来越少,这是可预期的.
  B,在成立业委会以前,拒交物业费的人恐怕比现在还多,这,物业应该了解情况的,那么由此看出,如果物业因为这个理由而降低服务标准,从对商业风险的预见和商业道德上来讲,我怀疑签合同前,他们是否集体喝醉.
  C,退一万步,少交的物业费对园区的维护伤害有多大呢?为什么不通过合法的手段追讨呢?而在不追讨的决策中,是否又隐藏着另外的商业动机呢?显然,把这些前期的矛盾和失误全部转嫁给新的业委会,这是党派有组织的做法,牌坊和利益不能同时拥有吧,因此,我建议业委会直接找物业党支部书记谈,和经理谈没用
  D,在我模糊的记忆中,物业曾公开过一个财务报表,以我不及格的财务知识的视角看,未收物业费应列入应收,最差也就是按比例在其他损失计提,即使是这样,他们的报表依然显示,他们是亏损的,由此,我更加确定,在其中,一定是党支部在默默的工作着,这种情况,在我经历的商业行为中,两个字,罕见!
  E,让业委会细致的搞清和解决物业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我提出的问题),也是不现实和难为情的,我们的小区毕竟也是受我国北京市和朝阳区管辖,在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忍气吞声也是为国家做贡献.
  F,还有办法让物业恢复以前的服务水平吗?在拒交物业费户数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这也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对我来说,回答起来基本上很难,实际上,我也是怀着侥幸的心理,发表此贴,以图物业的同志们能看见,在发脾气拍我以后,能作出一些改善!

   哈哈,我本善良,与人无怨无仇,闲来无事,调侃一下,总体上,我还是觉得在这里居住以后,我家挺幸福的,特别是业委会成立以后,停电的次数少了,房子漏水了,只要有耐心,还是有人修的.
   祝邻居中秋快乐,祝业委会中秋快乐,祝物业人员和党支部中秋快乐!
匿名  发表于 2005-9-19 16:40:42
有意见,可以提,大家不是都收到《物业满意度调查表》了吗?如果大家提出意见,业委会肯定会和物业交涉的。
匿名  发表于 2005-9-19 17:17:51
6楼说的有道理,据我所知,我们小区的物业费的缴费率在北京是中上水平,我觉得物业不能因此而降低服务水平,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和义务追讨欠缴的物业费,包括使用法律手段,业主委员会上次向物业提出的几点要改进的地方,物业应该尽早答复,能办的尽快,不能办的说明理由,这才是负责任的物业
匿名  发表于 2005-9-20 04:17:27
物业现在的服务真的很差,家里有什么事情打电话过去,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来,来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给解决,有时候全部给忘记了。
匿名  发表于 2005-9-20 22:40:58
有点同感,屋顶修好了,不知道室内何时才能开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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