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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96作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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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3-29 23:49:34

(1997)196作废了吗

http://www.bjjs.gov.cn/tabid/437/MoreModuleID/1334/MoreTabID/308/Default.aspx
物业说(1997)196号文件作废了,可明明市建委网站上生效期内的文件就有这个,奇怪?
匿名  发表于 2006-3-30 16:15:35
物业公司在造谣,这家公司本质有问题。说门口的标语是业主挂的。毫无诚心,隐患多多!
匿名  发表于 2006-3-30 23:16:26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京发改[2005]2662号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163号)、《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关于调整委托管理住宅电梯高压水泵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同时废止。

匿名  发表于 2006-3-31 01:21:16
3楼澄清的及时,漏了时间,新办法06年1月1日生效。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07:52:45
196号文件,2006年1月1号,与其他三个文件合并为一个新文件,新办法。 即招标办法。物业骗人,你们也信?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9:53:01
196号文件,在2006年1月1号前一直有效,之后出台新的规定,就是要招标阿。今天招标没有错,1月1日前,物业乱收费没有错! 那是谁的错?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20:00:15
物业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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