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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榜样:业主自定物业费价格招标的先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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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17: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然动力临时物业到期 业委会将招标正式物业


  本报记者报道 被称为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的“美然事件”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因临时物业合同到期,美然动力街区业主将以招标方式公开选聘正式的物业公司。昨天,小区业委会主任丁龙江面对记者说,经过半年洗礼,他们也在反思,业主维权不是对抗,希望美然事件能给更多的小区和业主提供一个借鉴。



  ■业主授权业委会组织招标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美然动力A区,小区一如既往地平静,只有一个四五十岁的师傅在清扫卫生,小区内的健身器械上晾晒着居民的被褥,偶尔有老人在小区门口出入。

  只有小区门口宣传公开选聘正式物业的横幅还让人回忆起曾经的“物业真空”噩梦。

  丁龙江说,6月29日至7月5日,业委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了第四次业主大会,88.4%的投票“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现在的临时物业———昆和景乐物业受邀作为投标公司之一。为了公正,5名评标委员将从市小区办物业专家库里随机抽取产生。

  ■业主自定物业费价格

  在此次业主大会上,业主们通过投票方式制定了物业费的价格:不带电梯1.1元/平方米/月,带电梯1.5元/平方米/月。

  丁龙江说,这些都是2/3以上业主同意的,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已经有几家物业公司闻讯来与业委会接洽。“他们必须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因为一些设施的产权是开发商的。”丁龙江说,“三方都能接受,物业才有可能进驻”。

  按照进程,本月26日开始投标,8月5日评标确定中标人。8月16日,正式物业就要进驻小区。

  ■维权不是简单的对抗

  在北京新建小区里,物业矛盾普遍存在。半年多的维权之路让丁龙江等美然动力的业主开始反思。“业主维权不是简单的对抗,与物业的矛盾往往是因误解造成的。”丁龙江说。

  业主一般认为,他们共同买下的小区产权当然属于业主。但实际上包括锅炉房、自用井等重要生活设施的产权单位是开发商。

  “小区的产权和利益是多元化的,业主、开发商和物业要尊重各方利益,找到利益平衡点。”丁龙江说,“否则,对抗、排斥只会两败俱伤。”

  三间房地区工委副书记陈杰表示,美然动力街区矛盾是当下社区物业纠纷的一个缩影。我国现有的物业管理法规不健全,业委会作为群众组织,权利、义务、责任不对称,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是社区新型矛盾的根源。

  新闻回放

  美然动力街区位于朝阳区三间房乡,有1700多户业主。2004年8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矛盾不断,直至诉讼。2005年9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业委会胜诉,同年12月,市二中院判决维持原判,要求物业公司交出产权清册,撤出小区。美晟物业擅自停止物业服务,停水、停暖,矛盾激化。2006年1月17日,朝阳法院强制执行该物业撤出小区,四方佳园物业临时托管,2月4日,四方佳园物业擅自撤离,小区陷入物业真空状态,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三间房乡政府先后垫资91万元支持小区供暖,协调各方保证小区正常运转。2006年3月17日,昆和景乐物业公司被小区业委会选聘为临时物业,美然动力街区开始逐渐恢复正常生活。
发表于 2006-7-24 11: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委员会,要冲破利益集团阻扰,尽快直接招标。
招标价格应该在1.5 --1.8元之间,选择合适的物业!
尽快招标 ! 不要让业主失望!
发表于 2006-8-5 08: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的榜样!
发表于 2006-8-12 17: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美丽园胜利的消息 !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11660926
坚决取缔时代物业的非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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