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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物业费案胜诉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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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23: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主们,业委们,维权小组,

你们听到了么? 你们看到了么?
美丽园业委会历尽磨难和旷日持久的斗争,终于取得胜诉 !
说明社会的正义在你们一边,也说明你们还需要继续努力,也一定需要
经历同样的磨难和持久的努力 !
振奋起精神吧,团结起来,总结经验教训,不要对利益集团抱有幻想。
不要希望速胜 !
持久的斗争,对利益集团也是一个充分的揭露和折磨!
收紧钱袋,抓紧起诉,群起罢免,
让利益集团这朵罂粟花在正义和法律面前枯萎糜烂!

要让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成为固若金汤的“塔山阵地”!
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这个阵地绝对不许利益集团越半步而进!这样他们
的黄粱梦就会破灭 !
群起抗费,坚决切断非法物业这个脐带,彻底断绝非法利益集团的给养!
发表于 2006-8-11 2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委会,看到居民,业主的呼声了吗?
发表于 2006-8-11 23: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权益不可辱 。正义万岁!
发表于 2006-8-13 22: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发表于 2006-8-14 16: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费要物有所值,而不仅仅是多少的问题。听说某别墅小区的业主们一直以来交着高昂的物业费,享受着高档次的服务,倒也相安无事,前些日子业主们说我们也成立个业委会吧,也关心关心我们自己的园子,好,这一成立,这一关心,发现物业费近6年(大概)来,有近2千万的费用说不清出处,这可是纯利呀!难道这就是业主享受的所谓的高档次吗?
发表于 2006-8-14 16: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合房地产是个很邪的公司,它拖欠工程款,假设绿化带欺诈业主,可怜的绿化地建立违建设施,临时电不解决,还利用物业非法乱收费,收买人员,操纵居委会。真是侵权透底。
发表于 2006-8-14 18: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我临时电费!
发表于 2006-8-15 14: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house.focus.cn/msgview/2429/60023628.html

对美丽园物业纠纷案的沉重思考

当美丽园物业纠纷案再审尘埃落定的时候,总结一下一直以来对本案意义的几点思考,请大家参考讨论.

一 、美丽园物业纠纷案是当今中国社会经济、民主、法制发展阶段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当本案二审判决下达后,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向法院出具了《意见及情况反映》以及随后的再审立案,标志着该案已经上升到新兴的不同利益集团、利益阶层之间利益调整的问题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利益阶层\集团之间关系被迫调整而必然出现的.纵使不是美丽园,也会是别的某某园、某某小区而已.

2006年尘埃落定的美丽园案与2005年的超级女声事件一样都是记载了当年社会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不同的是,超女事件标志的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大众化、民主化、平民化的分水岭;美丽园案标志的是中国社会经济、法制发展中利益阶层\集团间利益调整与重分配、司法机关对其角色的调整与适应的分水岭.

美丽园案是中国庞大的新兴的业主阶层与物业管理利益集团及其背后的开发商集团之间经济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和洗牌,本案再审前后两大利益集团之间的台前幕后的博弈,包括物业管理协会、法学专家、业主声援团、专家研讨会等等说得出和说不出之种种手段的运用,及至本案业主的最终胜诉说明这种关系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两大利益集团之间张力的紧张必须在体制内化解,业主阶层这一弱势群体由被压迫所不断累积的巨大能量必须有一个合法的释放渠道!再审判决检验着业主阶层(维权)力量的成熟壮大,和壮大后自主发声调整不合理经济秩序(物业管理市场代表的)的顺理成章,由是观之,业主的再审胜诉的确是分水岭、里程碑.

相较于农民、农民工、患者群体、受教育群体、下岗失业群体等弱势群体,业主群体虽然也是弱势群体之一,但由于拥有不动产这一特征,因此业主阶层确是现阶段唯一能广泛团结起来实现群体发声表达阶层意愿的一个特殊群体,存在着一定程度上转化弱势的可能.业主群体必将代表着中产阶级及以上收入群体的声音,这一群体随着中国社会发展必然不断壮大,他们的安居稳定关乎国家未来的繁荣稳定!他们的维权激烈程度越来越代表中国社会的稳定和谐尺度.

二、本案的出现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中打破垄断的趋势和市场经济秩序适时调整的要求

我们注意到,本案再审前后国家<反垄断法>正在酝酿出台中.

垄断是对市场竞争的扼杀,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事实上,当今的物业管理服务处于垄断状态,绝大部分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成了永久服务,根本无法选聘或者退出,无论是解聘了、判决了、强制了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无法完全退出,物业公司如果被解聘往往就变成了"无赖"公司,赖在小区,无人奈何.因此物业公司在这种垄断状态下根本谈不上什么竞争,根本就没有买方市场,人为的物业费标准居高不下,如美丽园这样的前期物业掺杂使假、虚假"注水"更成为行业惯例,更不要说前期物业由于业委会的缺位、入住前期尚在保修期、小区设备设施早期维护成本低廉等原因普遍存在着暴利.

解决当前能量不断积聚、张力不断加强的普遍存在的物业纠纷很重要的是要回归市场经济的竞争格局,让物业公司真正竞争起来,优胜劣汰,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服务费用,彻底将物业与开发商区分开来.当前这种物业的垄断经营不打破,与广大消费者的关系不对等,社会资源流动不起来,物业行业就继续其原始暴利和掠夺,这种垄断暴利必然导致暴力,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艰难、带头维权业主的被打被滋扰,这些背后都能看到利益和暴利的影子.特别注意到,从来没有物业公司经理老总被打被滋扰的报道.暴利衍生的暴力使得物业公司有着"黑社会化"的倾向,保安转化成打手在许多小区已经不是新闻了;许多黑社会团伙的发迹都是靠打、砸,进而垄断一方成为市霸、行霸,欺行霸市是黑社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不能竞争的物业管理市场、无法退出的永久服务是事实上的行霸变种.因此是到了该打破这种垄断的时候了,防止物业公司的"黑社会化",铲除"无赖"公司、流氓企业的生存土壤.

美丽园再审案业主的胜诉还原了真实的物业费构成,揭开了该行业前期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掺杂使假、虚假"注水"的行业惯例,过程引起了包括物业管理协会代言的利益集团的激烈反抗也就不足为奇了.我国的市场经济才二十几年的光景,早期(包括物业服务领域)的混乱无序有其一定必然性,但是市场经济发展成熟到今天,客观上已经要求必须要对物业服务领域的市场经济秩序进行规范和调整了,再审判决非常明确的说明了这点.

(待续)

秉烛灌水,而未知东方之既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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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众芳之芜秽,恐美人之迟暮。


寄意寒星荃不查,我以我血荐轩辕。


海到尽头舟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业主维权至美丽园,而眼界始大,境界始深,遂变单打独斗之维权而为业主阶层之集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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