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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她吗?高息为诱诈骗两千万-涉骗农妇庭上满口谎言(庭审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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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6: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看不知道,一查下一跳.

又捞了个老段子.为何出了这么个'名人',也没有收到通知呀?她原来住几号呀?现在有人吗?看来小区真是'藏龙卧虎',水不浅呀,哈...本人消息闭塞,感谢政府感谢党(听santons的号召,向春光明媚看齐)!给了老百姓个好东西---网络


http://www.peopledaily.co.jp/GB/paper1787/14537/1292504.html


本报讯 (记者邹桂)42岁的管凤仙是江苏一名普通农妇,初中辍学。在检方2000万元的诈骗指控前,她生活在朝阳时代庄园一套价值140万元的公寓里。为这个家她还投进了60余万元的装修款。管凤仙仅用一个“高息借钱”的简单骗局,7年间迅速完成了财富积累。昨天上午,在二中院的法庭上,管凤仙不合逻辑的回答张口便出。
  “还了钱忘了收借条”
  从1996年至2003年,管凤仙已经记不清自己开出了多少张借条。在一张50万元的借条中,实际管凤仙只借别人10万元。检察官把这种用最高达100%的高额利息来吸引事主借钱的做法称之为诈骗。而对于这种违反常规的行为,管凤仙只是以“不懂法”轻描淡写地带过。
  当检察官用8分钟把50个人受骗金额分别念完后,管凤仙说钱都还了,只是忘了把借条要回。据公诉方出示的证据,管凤仙骗来的钱已经全部挥霍。
  “改名只因喜欢起名”
  管凤仙先后在江苏、江西、浙江、北京呆过。欠条上“管凤珍”、“王庆”、“王琴”的落款留下了她每到一处必改名的痕迹。对于自己的频频改名,管凤仙说喜欢为自己起名字。检察官反问:“你不知道借钱用真名是一种诚信的表示?”管凤仙顿了一下说:“我没想到后果。”
  而在管凤仙之前的证言中称,不用真名是因为欠钱没还。
  “借钱不是骗钱”
  管凤仙称,从朋友那里借的拿的钱,她都打算还。她理解自己的行为只是在借钱、拿钱。用她的话来说,“拿钱不是借钱,借钱也不是骗”。
  管凤仙说,她借钱也是为了做生意,她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也是为了挣钱还借款。当公诉问她拿什么还时,管凤仙想也没想就说:“没钱再借呗。”

    《京华时报》(2005年04月15日A10版)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6-8-14 17: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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