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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庄园抵制非法物业收费联盟公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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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3: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代庄园抵制非法物业收费联盟公约 》

一,        说明:
      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为配合维权小组的合法主张和支援维权工作,200多户业主在一致同意起诉开发商临时电侵权的基础上,鉴于某些利益集团公然在小区侵害业主权益,恶意支持非法物业实施强制物业服务的状况;鉴于小区临时电、小区绿化、高压线,房屋质量维修,物业费虚高等一系列问题持久得不到解决;鉴于物业、开发商及背后的利益集团坚持无视业主大会决议的合法地位,恶意打击业主委员会的情况;部分坚决不屈服于非法势力的业主自愿组成抵制物业乱收费联盟。

    参与本联盟的业主,坚决支持维权小组的正义主张,同时积极支持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本联盟成员坚决抵制任何人或任何组织以任何理由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没有经过合法的业主大会的确认的前提下,拒绝向任何非法的物业公司提供任何费用。
   
     考虑到利益集团横行小区,业主委员会招标受阻,物业公司非法滞留小区,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经过认真考虑和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本联盟特别提出此公约草稿,供大家讨论,以便定稿。

二,        联盟的公约:
1.        抵制收费的原则:
      2006年6月份之前的物业费坚决不交,必须等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就“如何退还多收的物业费“达成一致意见再交纳;
      2006年6月以后的物业费,绝对不交,物业公司是非法驻留,不仅不应该缴纳物业费,如果因物业无端占领小区资源,耽误业主的维修,还得赔偿业主损失。

2.        关于抗费期间,业主临时家庭维修的对策:
        房屋的大修和中修,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协助
解决,小修问题可以在精品购物指南上,寻找水暖电维修公司解决。很
多业主的维修都是这样解决的,比物业的收费便宜很多,而且服务态度
很好,北苑地区就有。
         由于抗费会导致物业的抵触,本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招标选聘物业公
司后,业主委员会已经有应急方案,小区保安、小区保洁、小区维修都
需要有应急准备。在合适时候,经过考察后,本联盟也将推荐合适的维
修公司作应急服务。

3.         抵制物业非法收费的方式:
无论物业如何催促缴费,都要告诉他们,等小区以合法形式确定物业公
司后一定缴纳。 物业公司如果端正态度,合法的获得服务资格,那个
时候当然要交纳 !

4.         抵制物业恶意诉讼的对策:
      本联盟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收集证据,汇集公论人心,坚决反击恶意诉讼!
      广大业主一定要保存好如下文件: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收费状况的调查报告;物业财务审计报告;物业公司关于收费构成的说
明(他们已经很好的证明自己是违法收费的);以及各种物业服务不满
意的证据。本联盟还会收集更多有力证据(暂保密)作为业主的后援,
联盟的成员对物业的乱收费集体作证,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利益。

5.         抵制收费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现实面前,却是维权的最为有效, 而且成本最低的办法。大家不要怕打官司,即使输掉官司也要坚持下去,让物业陷入长期的、面对众多业主的诉讼中去!总有一天,物业会学会好好和业主沟通的!  

三,        联盟的中止:
      
       什么时候物业认真、平等、心平气和的对待业主,能平等的和业主代表或者业主委员会沟通了,大家能遵守商业道德,职业道德,认真的探讨如何构建一个道德的、和谐的服务体系了,我们的联盟就可以中止了。

     本联盟任何时候欢迎现物业公司通过合法程序,以合法、合理的形式为本小区提供服务。

    本联盟任何时候都企盼小区的和谐局面!本联盟坚决的团结在维权小组周围,坚定的谋求小区的和谐稳定和发展,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居委
会,物业,开发商的任何合法行动。坚决反对任何邪恶的势力控制小区!

    以上,提请维权小组、和本联盟成员审查后通过,特此提前将草稿通告,便于大家完善修正!

    同胞们,为长期的、艰苦的维权斗争而努力吧! 不愿意家园被人破坏和操纵,利益被人随意宰割的业主团结起来,坚持到持久的胜利之日 !
  
    不愿意承受痛苦的折腾得业主团结起来,用最省事的方式维权吧!您只需要看近自己的口袋,就可以主张您庄严的权益!

     在雷锋远去的日子里,让我们自己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吧! 别在让
业委们单独遭受难忍之辱,让我们自己贡献出微小的、但确实最容易的一份力量吧!

    唯这样,我们才能唤醒利益集团的良知!也唯有这样,才能让物业提供舒心的服务!
   
                                                   2006年9月9日。
发表于 2006-9-9 13: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 这是最和谐的旋律 ! 雷锋精神不死! 雷锋精神万岁!
发表于 2006-9-9 1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6-9-9 16: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出台这个公约了, 好! 坚决困死非法物业!
发表于 2006-9-9 16: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参加 ! 拥护! 非法物业侵占小区资源,解决临时电后,就起诉他!
发表于 2006-9-9 20: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我终于熬成不用缴费的特殊业主了。感谢物业,感谢居委会,感谢维权小组,感谢业主委员会!!只要有人无理由不交费,大家都一定要坚持不交费!
我们的生活比蜜甜!!!
发表于 2006-9-9 21: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本来就应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才是主人翁精神,主人公态度。雷锋叔叔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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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2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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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21: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宣言书,也是檄文,物业就这么下贱,有话不能好好说,只能这样说! 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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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21: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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