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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的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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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09: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子论道  2006-10-31 01:11:18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美丽园论坛


正在进行中的美丽园事件还没有真正落幕。当业委会的保险柜被盗给事件增加了几分悬疑色彩,到10月14日晚章小龙假身份证事件的惊现,及至10月28日晚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结束,美丽园事件的戏剧化进程提前呈现给看客们一个远没有结束的高潮。美丽园事件表面的荒诞、诡异、戏剧性冲突背后是它的难以承受之重。

一、美丽园承载着(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安排的缺陷,这种制度性原因在美丽园事件中得以集中展现

全国范围内,包括北京,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市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美丽园也是一样,鸿铭物业就是美丽园开发商东方鸿铭的子公司.这种事实垄断是靠前期物业管理来实现的,也是靠前期物业公司的难以更换做制度上的保证.

垄断是市场竞争不足的表现.比之微软、电信等的垄断,比照用户众多、门槛较高、技术优势等垄断因素而言,考虑到物业管理行业的劳动密集性、门槛很低、高度同质化可重复性等特征,显然没有什么正当理由使得物业管理市场缺乏竞争、甚至出现垄断.

前期物业由于开发商指定和父子关系因素,普遍存在开发商委托的前期合同价格高、物业公司权利大义务小、服务意识差,绝大部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名符其实的不平等条约,而且大多存在暴利(甚至欺诈),这些在美丽园物业纠纷案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并且这些前期物业在小区公共事务上极力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免除开发商缴纳物业费等业主义务,掩盖甚至损害普通业主应有的权益,在美丽园业委会查看六图二书的无法做到我们又能够看得清楚.

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2/3门槛显然是阻止、反对市场化的歧视性规定.这样的歧视性条款人为的限制了市场竞争,人为地制约了市场化进程,保护了暴利,导致了大量前期物业野蛮服务、宁死不愿撤出的行业"灰色"惯例.前期物业暴利引发的暴力使一些物业企业采用流氓、无赖企业的手法,分化、恐吓、暴力等非常规手段对付业主群体,众多小区的物业"恐怖主义"行径很说明问题.上海最近出现的物业公司笼络1/3业主对付损害多数业主利益的事情也说明了这种制度安排的不合理(详情可咨询上海专家刘生敏).

美丽园事件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在于前期物业的制度安排和物业管理制度的幼稚。只有打破垄断的坚冰,市场化程度提高了,最终美丽园问题还是要靠市场来解决,28日结束的临时业主大会会议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当初最重要的业主群体的缺位造成了这样的制度缺陷,由物业管理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订立的相关法规显然难以保证业主群体作为消费者一方的公平市场地位.

美丽园也许在无意识地承担着这些制度性因素的沉重.

二、美丽园事件至今展现了理性光辉的张扬和业主群体民主心理的不成熟

10月28日美丽园临时业主大会的结束,显示了美丽园里理性、民主声音的主流展现.而美丽园业主维权最终能否成功也在考验着新兴中产阶级的社会、道德良知和理性价值观的形成.美丽园事件过程中显现,没有经过民主训练的民众,在以民主方式表达对自己财产处分权的意见时,表现出来民主初期的幼稚特征和不成熟的民主心理.

对大部分突然拥有民主权利的民众看来,简单的以为民主就是投票,就是宣泄,且不遵守规则,不计后果,少数人对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满足就激烈的反对大多数人的看法,以至最后欠缺理智到为反对而反对.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来,对谣言的不加任何辩识,显示出强烈的文革式的情绪贲张.

美丽园事件中,"反对派"的所作所为展现了民主心理不成熟、缺乏规则意识和约束的民主恶质化倾向.美丽园"反对派"或者说所谓的"监委会"的成立要上溯到2004年业委会成立.我们看到,在WY和某组织的支持纵容下,JWH逐渐坐大至今.从最初由保安每户投递JWH的谣言宣传册<业主参考>,直到9月1日后走上前台围攻业委会,再发展是以打人、造谣、漫骂等方式对待与自己不同意见的业主,置<宪法>和小区<业主公约>于不顾,随意拉横幅、贴大字报、人身攻击、强迫投递自己观点的宣传材料......等等.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手段无所不用,数次冲击围攻,提案、抵制、参加、再反对结果,为了反对而反对,反对一切!文革样的情绪性宣泄持续高涨,虽然与时俱进地将不那么合法的JWH改名成了时髦的"和谐志愿者".直到10月14日晚章小龙事件的突发说明这种情绪性的宣泄已经达到极致.而这种再次如HM一样超越了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无耻做法,使得部分中性业主幡然回归理性中道,最终导致蓝军无可挽回的溃败.

欣然的是,美丽园事件中充分显示了美丽园业委会理性维权的光辉,在理智PK情绪、理性PK激情的对决中,理性负责任的主流民意最终呈现.业委会至今温和、坦率、以理服人的处事态度和多数业主遵守规则、争取程序正义的理性态度,是中国民主进程不可多得的正面实例,保证了美丽园没有重走银枫家园维权失败的老路.这也标志着以业主群体为代表的中国新兴中产阶级人格心态的成熟.

极少数"反对派"为达目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造谣、泼粪手法层出不穷,鲜见道德良知和羞耻心,这是民主恶质化很可怕的趋势;达不到目的时,就撒泼打滚、不承认这个那个的,退格为市井泼皮的无赖做法,显示出没有规则和监督的"大民主"是怎样容易严重恶质化的.这种民主初期的恶质化倾向值得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当然,恶质化的客观条件是HM得意的回归,之后加剧了业主之间的分裂,这些不和谐的反对势力得以有恃无恐.这些现象,极类似华人社会的台湾"深绿'选民,肚子扁扁也要投阿扁,过分的执着偏执,且普遍文化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意识形态在信念上超越了道德、法律和价值观.

三、9月1日后,美丽园一直面对着各方的沉重期待

2005年12月15日美丽园物业纠纷案业委会二审(终审)胜诉,随后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介入使得美丽园物业纠纷上升到物业行业与业主群体之间的博弈,再到9月1日后,演变成美丽园事件更上升为社会事件.随着焦点美丽园论坛的火爆,各路媒体和各界的高度关注,各方对美丽园事件的发展演变都有各自的期待和解读.

从全国许多小区的关注看,同为业主群体的这些小区希望美丽园成为业主维权的标杆模板,迫切想听到美丽园正义、理性的声音.其中也有人希望美丽园成为银枫家园的翻版,还有人希望实践其"业主代表大会"论,当然,这些毕竟不是主流.业主群体的关注和声援说明美丽园事件引起了大多数业主群体的共鸣,说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能量积聚、张力加强已经达到相当程度,在一些小区已经由不和谐因素上升为不稳定因素.如美丽园如此理性的维权都要遭受严重挫败的话,将无情压制业主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寻求救济的最后希望,甚至绝望,易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如民工的暴力讨薪、冤案事主炸死法官等悲剧.如通过司法维权的最理性之路不通的话,那么说许多小区坐在火山口上简直不为过,当这些能量更大的火山喷发的时候,也许会更加轰动.

各方媒体不仅希望看到曝料,还希望看到美丽园事件的社会意义,看到民主初期的实践,看到业主权利的维护和觉醒,等等.当然,如某地方电视台,当该台某负责人同属蓝核的时候,该台的声音就是一直在为JWH服务了,所以就看不到深度的分析报道.甚至央视这样的媒体,在<社会记录>播出一期美丽园的节目后,也竟遭到住在美丽园内的央视同事的质疑;临时业主大会中赵大校的电话门事件,等等,都让我们重新审视了一下一直看似公正的媒体的公信力.当然,美丽园事件中逐渐暴露出来的这些媒体人在当初买房时享受的种种优惠,以致这些媒体人利用其关系影响媒体的舆论导向,我一直以为良知是无法交换的观念看来明显的不合时宜了.

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当然是希望稳定和解决问题,不背包袱,并为将来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经验借鉴.处理美丽园事件中政府的迟疑是由于JWH的冲击和声音响亮,模糊了政府对民意的判断把握.责令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该是政府要依托民意解决美丽园问题的思路.

当然,业委会面对的最沉重的期待还是美丽园的广大业主,他们期望什么样的物业公司,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邻里关系,他们有什么样的理性思考,这些,最后都集中在临时业主大会的三个议题上,会议的表决结果把业主的这些沉重期待交给了业委会和政府主管部门.业委会怎么承担和完成这些期望,我们一起实践.

四、鸿铭物业当下逍遥状态的持续,意味着大利益集团在社会生活中强势地位的巩固,同时重挫了公众对司法和行政制度维护社会公正的信心,对商业企业和社会民众有着消极的心理暗示

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学专家、价格认证中心等等台上台下、看得见看不见的多轮造势之后,面对预期外的再审判决,鸿铭物业悍然以断水、断电、断电梯并附带破坏性方式进行策略性撤离,这是以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为胁迫,利用其强势地位公然向法院、政府、公众、业主、法律底线、社会良知叫板挑战!

对这样明显违背基本市场经济规则的严重不良行径,其肇事企业却没被当即红牌罚下,这于民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是一种怎样的重挫!这于物业管理行业、于守法和不法的商业企业又是怎样一种暗示!是不是,只要败诉的商业企业、利益集团利用其强势地位成功地裹胁了消费者和民众,法院、政府、业主等就要妥协,就要接受不平等条约?如果这样的恶劣行径不被严惩,将重挫社会法制、民主进程、商业社会的信心,那么商人们只要采取非常规的强势手段就可以横行无碍!法官是否还敢依法断案,是否要看争议双方的强势地位来判决案件。

我们知道,许多强势的利益集团在社会生活中利用其垄断地位,强加、制订了许多不平等的条款限制消费者,民众维权的艰难是公认的。如果消费者依法维权侥幸胜诉了,却马上要面对强势集团的劫持,这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信心是当然的重挫,对守法者、执法者的信心也是重挫。这同时意味着强势利益集团在社会生活中优势地位的加强。法律尚且不能规范、制衡这些强势的利益集团,还有什么能约束它们呢?

如何处理和定位鸿铭物业破坏性擅自撤管考验着政府的大智慧、大格局。物业管理行业如何自律,如何的对待司法,这是许多行业都应该反思的问题。但是,迄今,未见物管行业任何的反思和对该行业这种不道德、不诚信行为的任何检讨!

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突发的美丽园事件中,我们看到,从最初开始的及时召开的现场会、要求海房接管,到会场被JWH几次强烈冲击后的迟疑顾虑,以至10天后要求鸿铭回来继续服务、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显示出政府部门对民意的拿捏不准和把压力交给业委会的观望态度,却并不是对是非的认知不清.当10月28日晚美丽园业主最新的主流民意真实呈现的时候,相信不会有人再漠视它,政府部门据此重新匡扶美丽园曾经有些失落的正义还为时未晚.打击不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给公众和企业以遵守规则的明确宣示,实是维护和谐的规则和意识.

五、 主流的民意和媒体的主流观点

相信临时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是政府部门期待已久的美丽园主流民意,据此施政政府将更有信心更从容.因为9月1日后,发出了太多的声音,也有太多响亮和低沉的诉求,一时,政府、公众、媒体、甚至HM物业、JWH都想看看在9.1变故下美丽园的主流民意到底是什么.当10月28日晚,期待的主流民意真实呈现的时候,有高兴的,有失落的,有满意的,也有不满意的,关键是我们对待主流民意的态度和心态.更重要的是,这个美丽园的主流民意代表了美丽园里理性声音的坚定表达,代表了社会良知尚在,它对应了太多的期待.

在这次的美丽园事件中,各种各样的声音很多.但有一种现象很值得回味,一些与公众认知和感受有着巨大落差的非主流观点却一直受到热捧,比如北野先生的一些所谓言论,这些观点长期受到一些主流媒体的欣赏,但在业主群体中却明显受到排斥,从来没有成为主流.但这些观点往往被物业公司和美丽园的JWH所热捧.这些标新立异的"大师"们的观点对现实矛盾视而不见,鼓吹所谓"调和论",力图掩盖矛盾而不是解决矛盾.更有林一海"大师"偏执般坚持量贩其极端"业主代表大会论",妄图以美丽园实验其"先进理论"进而奠定其"大师"的地位.历史会证明,什么是正确的引导,什么是误导;历史也最终会嘲笑这些"大师"们的无知和浅薄.连直面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何以解决现实问题?对现实视而不见岂不是残障的"专家".我一直以为,在劳动密集型的物业管理行业,在没有什么高深理论的社区物业领域,不可能产生钱钟书、陈寅恪一样的大师级人物.最多是成个有经验的专家而已,试图确立大师地位的努力恐怕是徒劳的.


结语:

美丽园事件反映了消费者对公平的市场地位的追求;反映了物业管理行业打破垄断的艰难和市场化的举步为艰;反映了业主群体民主启蒙训练的缺乏;反映了民主初期缺乏监管导致的混乱和恶质化倾向;反映了利益集团操纵下社会价值观的扭曲.

10月28日前,美丽园里暗潮涌动,各方势力在激烈角逐,之后呢?

当事者迷,美丽园事件的高潮,也许已经过去,也许还要等到未来,日后我们才能看得更清楚.
发表于 2006-11-1 10: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奇请继续。谢谢了!
发表于 2006-11-1 13: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深刻了!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06-11-2 21: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安奇这样富有正义感的业主,就不怕正义战胜不了邪恶。继续努力,安奇,我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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