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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尽可能多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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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0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又收到署名240户业主的信,还号召不参与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这不利于业主的利益。但倾听不同声音有益于业委会更加完善工作。业主要求通过业委会自主选择物有所值的物业服务,无可非议。但业主中确有人喜欢“不买好的,只买贵的”,“物业费越高,越显档次”。有的业主由于各种原因,踏上了为物业两肋插刀的战车,但他们也是业主,也是业委会服务的对象。业委会候选人年轻者多,看问题尖锐,但开口说话确应注意温和、大度,团结意见各异的业主,不要得理不让人。
近日居委会在广告栏贴出“五五普法”宣传画,号召人们依法行使自主管理的民主权利。希望居委会带头落实党和政府的要求,支持业主民主选举业委会的行动,改变对换届选举工作不理睬、不参与、不表态的立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帮居民所需,为建设民主、和谐的时代庄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发表于 2006-12-10 12: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的主旨很好,但个别表述似不妥

原帖由 民主法制 于 2006-12-10 12:14 发表
但业主中确有人喜欢“不买好的,只买贵的”,“物业费越高,越显档次”。有的业主由于各种原因,踏上了为物业两肋插刀的战车,


我记得一句关于民主的名言:“我尽管不同意您的观点,但我绝对尊重您发表意见的权利。”这句话中“尊重”的含义不仅仅是不阻挡人家说话,而且要尽可能的理解人家,要从不同意见中发掘出有益的成分。

又有另一个重要的理念,叫“无罪推定”。它是说,首先推定与我对立的一面不是坏人,只是说他的观点我不了解,也可能不代表我的根本利益。只要他的观点真正代表了他自己的根本利益,对他来说就是真诚的,就是对的,也是应该被对方尊重的。如果双方的利益基础就是不同,怎么办?如果大家都愿意少数服从多数,那就表决好了!这就是民主形式。

在您的帖中,我认为不妥的是,有些词语(见引言)像是在贬低对方的智商。大家何必要毒化对话的气氛呢?

[ 本帖最后由 时代山人 于 2006-12-10 12:46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0 16: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收到署名240户业主的信了

基本上还是原来的那些观点,个人感觉最近这种投到信箱里的宣传材料多了点,不知发这些材料的人有没有想过物极必反这件事,因为从我所接触的邻居当中已经知道它的作用不大了。
发表于 2006-12-10 1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山人

我不认为1楼的帖子有问题 - 至少根据你的无罪推定原则。

比如说我本人买东西时就喜欢买贵得好的以求用得踏实(比如电脑喜欢用品牌机),但这和智商关系大吗?
发表于 2006-12-10 1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心36231 于 2006-12-10 17:03 发表
我不认为1楼的帖子有问题 - 至少根据你的无罪推定原则。

比如说我本人买东西时就喜欢买贵得好的以求用得踏实(比如电脑喜欢用品牌机),但这和智商关系大吗?


又如何解释“有的业主由于各种原因,踏上了为物业两肋插刀的战车“呢?
发表于 2006-12-10 18: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时代山人 于 2006-12-10 17:47 发表


又如何解释“有的业主由于各种原因,踏上了为物业两肋插刀的战车“呢?

山人兄这句话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很普通的表达啊.
到是我感觉你老兄对支持招标的一方说话方式\用词很在意,似乎反对招标一方的言谈您都没有什么意见,或评论.我开始感觉不理解了.恕我说话不拐弯抹角.多有得罪.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村民 于 2006-12-10 18:05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0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我不是村民的评论。
发表于 2006-12-10 22: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也理解山人兄,因为你没有亲自参加业委会的工作

如果山人兄,和那些觉得业委会工作这不对那不对的同园亲自参加一段时间的业委会的工作,恐怕就不是这个想法和观点了,很多事情不在其中是不能完全理解委员们的做法的,我到不是为那些委员们开脱,我是以自己的工作体会来想那些委员的工作.记得同意当初是怀着十分虔诚的及全园同园是一家的良好愿望来参加业委会的改选的,希望他能够当选,并在1年后来谈谈体会,当然他首先不能是象那两位宣言委员那样,另外估计到那个时候也会有一堆业主在批评同意铜圆这做的不好,那做的不好.不知道他能否坚持住啊.

我的体会是:业委会委员,应该是中国大地上最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如果那也叫工作的话),所以我敬重那些为业主利益工作的同园,可能你们的工作方式或者方法不是我想的,但我理解,你是你,你有你的工作方式,我尊重你的行为准则,只要你不是为了私利!!具体工作方式方法,我不认为有绝对正确的,我们伟大的党还有犯错误的时候呢,别说你们几个无权无势的业主委员呢.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村民 于 2006-12-10 22:59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1 08: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要支持业委会的工作,但要考虑方法

如果用比较让人不易接收的辞语去批评提意见的人,从而激起那一部分人的感情抵触,可能就帮倒忙了。

作为当政者要有忍辱负重的胸怀:对于批评意见,哪怕仅有一丁点儿可取之处,就接受这一丁点儿意见;如果完全不对,也要表扬其勇于监督的勇气,并鼓励他继续一如既往地监督行政工作。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行政诉讼法的精神是,对于正确的指控必须接受,对于不正确的部分不得反诉。
发表于 2006-12-11 0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人兄弟,你怎么不劝劝居委会,物业,38vip 呢?物业的恶劣你看不见么? 要是你在家门口天天被人跟踪,监视,还要你给人家钱,你干么? 你家保姆要是辱骂你老婆或者父母,
要他们老实点,你干么? 是不是你发脾气或者职责保姆,就不对呢? 你是不是需要和保姆
站在一起呢? (如果你的保姆很绝色,我也觉得可以啊 )。

我这样和你抬杠,有意思么? 如果没有意思,你觉得你整天的这样抹稀泥,有意思么? 
你觉得啊Q很优秀么? 

说完了,我不再和你抬杠了,如果有机会,你给我发信息,我们一起喝喝咖啡。没准500年前咱们还是亲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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