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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几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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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6-24 18:06:49

也说几句建议



一、业务会能否暂停原定的签约活动,在充分倾听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启动谈判并制定谈判文本。

二、看了看已公布的合同文本确有一些有待商榷的事项,比如,收了物业押金后,如果经过期终业主民调表决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扣掉这部分定金。这个约定看着对业主有利,秋后算帐,其实是与法律不符的。因为物业管理条例上只规定了业主大会是合法的权利机构,能够行使表决权,没有规定民意调查也有法律效力。所以将来真的拿这个条款制裁物业服务公司时,他们很容易以这个约定不合法为由拒绝接受。所以说,这个条款看着好看,其实不中用。再比如,物业遗失资料赔200万的规定,同样也是没有办法执行的条款,类似这样的条款规定在合同中好像很解气但操作性极差,应当采用合法、务实的原则对待,既让物业能够接受,又能保证全体业主的利益。

三,只要决定续聘这个物业,双方之间就是合作关系而不是对抗关系,合作就需要相互信任,可以和对方谈降费,也可以和对方谈增加服务内容,总之应该以全体业主得到实惠为皈依。

四、关于沟通,在这个问题上业委会应该坦诚的承担责任。因为尽管参与这个网站的人占全体业主的比例不大,但这些上网的业主毕竟是这个小区的精华。现在业委会的主要成员也是原来这里和新浪论坛的知名活动家,可以说网站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你们的知名度,要不大家知道彼此是谁?当入选了业务会后,没有理由把这里当作自己的敌人,也没有理由冷落大家,现在大家得不到从业委会来的正面消息,包括这个物业合同的文本,都是物业贴出来的。

五、关于业委会的抱怨,可以看出本小区业委会成员很累。要调剂好精神,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再深一点我也就不好意思在这里说了。
发表于 2005-6-24 18: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5-6-24 18:40:31
这个帖子是我贴的
匿名  发表于 2005-6-24 18:41:22
名字还是没上来
发表于 2005-6-24 18: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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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6-24 19:12:07
这么好的建议,如果有时间还是跟业委员当面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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