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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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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16: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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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非法出生的、只代表金世恒业物业公司、不交物业费寄生虫和贪官污吏利益的非法“居委会”,你们
     有什么资格鱼肉广大业主,强奸民意?
     有什么资格代表业主和伟大的人民政府?
     有什么资格调动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
     有什么资格盗用三级人民政府的名义?
     有什么资格指定物业公司?
     有什么资格召集业主大会?
     有什么资格罢免合法产生的业主委员会?
     有什么资格蔑视甚至企图否决业主祝大会决议?
     有什么资格不交物业费、当寄生虫?
     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懒得搭理你们!
发表于 2006-6-27 20: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组织起来,玩它一玩

居委会也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功劳的嘛!比如
如果没有居委会拿着根葱充大象的表演,引来平时都很忙的观众,咱们怎会又认识那么多的新朋友!
如果没有居委会那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可笑嘴脸,勾出大家真情奔发,哪会有大家一起的肝胆相照!?
但是咱们不能不理,他们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我们大家都忙,而且分散,所以咱们要多聚聚,既然认识了,成朋友了,就要进一步组织起来,玩它一玩,何不爽哉!
发表于 2006-6-27 20: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应马上和业委会取得联系,尽快聚会。
发表于 2006-6-28 12: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张老三,我一定积极参加!还是要相信园子还是广大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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