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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腑之言1!(回答暗战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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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3 17: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暗战212真是个好兄弟,说话很有分寸和道理,也能看出你的心情,就你提到的一些问题,我想试着解答。


先说一个小事:物业保安工资我曾亲口问过一位16岁的小保安,他来园区才一个月,他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600元,而物业列支的保安费人均1500元(不是特别准确),就算刨掉管理费等是不是有些高?

其实以前对现物业我也没有非常不好的感觉,但从自业委会代表业主查帐后,发现两笔费用虚高(中修费和高压水泵费)及临时电的电费问题,我突然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物业费高低是一回事,诚不诚实是另一回事。

我听说业委会早在今年年初就与物业商谈续约问题,但现物业不理不睬态度傲慢,才使业委会走上了招标之路,我完全支持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有人说的好,即使美国总统四年期满获得人民爱戴,也要通过重新选举的方式竞选,这是一种民主机制。同理作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了在法律意义上结束了他与我们之间的服务关系,招标选聘货比三家有什么不可以吗?

物业总是强调业主应该先确定不续约,再决定招不招标。说这话的人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那还需要签个合同吗?每年举一次手不就成了吗?招标正是要建立一种最佳的机制,这种机制应该成为我们园区不管是现业委会还是未来的业委员都必须坚持的一种选择管家的方式。园区72%的业主同意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恰恰就证明了大家对这种方式的认同。

谁都知道这种方式有两种可能:一、现物业再次续约,二、新物业提供服务。我想所有投票的业主没人不清楚这个概念,只有现物业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感觉于法于理非常可笑,换句话说业主选择了同意招标就意味着不同意直接续聘。
发表于 2006-7-14 18: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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