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匿名

我们给了业委会委员什么?( 2006-10-21 新京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 12: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没有必要关闭游客。

民主就是相信每个人的判断力,把每个人应有权利还给他们,而民主意识也需要时间去磨练和培养。“实践出真知”。

同时,这也是考验我们业主的时候。我相信大多数人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只有充分的了解之后,每个人才能做出最能反映他本意的决断。

发表于 2006-11-1 13: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llen,当时小暗开放游客发言时,我也是和你一样的观点,是支持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非业主,或心术不正的人在这儿捣乱,搞人身攻击.想搞臭这个坛子.不关又有什么好办法呢?
我赞成业主间不同意见的表达.但如果为了鼓励大家多灌水而放进了小偷.当然,小平说的好.开放了,进来几只苍蝇也是正常的.
听听大家的意见吧.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 14:00:43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6-11-1 09:38 发表
盈盈说的有道理.如果是业主或捐款的住户当然有权利去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财务.但如果不是呢?大家就要质疑此人的动机和心态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对游客发言的开放,我觉得一些人不从事实出发,故意挑动业主间的矛盾,很像 ...

反对!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 16:11:01
盈盈说的很客观,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 19:23:33
要相互理解,要宽容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 19:42:41

回复 #64 的帖子

摘在美丽园。 即使在需要马甲的情况下,还会发生注册多个马甲自己支持自己的情况,所以如果不需要马甲,更方便了不负责的发言。所以我建议至少穿上马甲在发言,至少让读者知道前后言论的关联关系,否则对大脑的判断力的要求又提高了个档次。



活剥林一海马甲的皮。林一海马甲战术的真实原因。 ljmid_cn 2006-10-29 18:28:49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美丽园论坛
    mly1234 2006-10-31 21:11:26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美丽园论坛

活剥林一海马甲的皮。林一海马甲战术的真实原因。
ljmid_cn 2006-10-29 18:28:49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美丽园论坛

林一海昨天到我们小区论坛贴了一个帖子,我终于明白他搞那么多马甲的意图了。帖子如下大家自己判断它的真实意图。(企图造成民声的假象不来美丽园论坛的观看者真是会被他蒙骗)一个文化人为了兜售自己的观点搏上位,品行败坏如斯令人侧目。

这是原帖发表在北京印象论坛上。看似很多人的观点和民声。

防止业委会这个特殊的小集团
搬运工人 2006-10-28 17:07:30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北京印象论坛

防止业委会这个特殊的小集团


美丽园论坛关于业委会主持罢免自己的业主大会问题的讨论

在业主自治的范围内,要防止的恰恰是业委会这个特殊的小集团,在目前没有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个小集团很容易攫取全体业主的权力。如在提案权问题上,一般业主的提案需要20%的业主附议,业委会却不需要,几个委员就可以了,这不就是特殊的权利吗? - 流浪野猪 06/10/21 01:10


在业主大会--业委会体制下,业委会根本不是什么执行机构,而是必然要操纵业主大会按照自己意图表决的权力机构,譬如当业委会预计自己一方得票将远多于反对方的时候就会搞一日一公布票的规则,如果相反预计自己一方票明显少于对方的时候就不会这样做了。 - 曾是长风 06/10/21 01:22


业委会组织对自己的罢免投票,这种污染水源的程序不正义,导致了在投票未完成之前,它可以选择性地公布对自己有利的录象,而拒绝公布对自己不利的录象。 - 流浪野猪 06/10/21 01:30


法官审案内有庭长、监察室、院长,院党委,外有检察院、上级法院、人大和上级党委的监督,尚且需要回避与自己有关的案子,而业委会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话直气壮地借口《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而主持罢免自己的投票,确实是骇人听闻的事情。 - 曾是长风 06/10/21 01:40


据网友反映,在美丽园诉讼案中,业委会曾经申请过法官回避,在对外矛盾中尚且知道用申请回避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但在对内管理中,难道就不知道了吗?不回避,并且还利用以此获得的权力对投票进行不恰当的引导,难道不是对业主监督权的公然漠视和践踏吗? - 流浪野猪 06/10/21 01:55


其实业委会成员也知道自己的道德水平并不是天然的高于法官,所以很需要投机业主来炒作美化自己,而这在有业主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是很困难的,所以千方百计反对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但是这样一来也就自己走上道德法庭的被告席了。 - 曾是长风 06/10/21 02:00


在被业主罢免之声推向制度的“被告”席时,却以社区裁判者的身份,堂而皇之的坐在制度的“法官”席上俯视全体业主,同时又坐上了道德的“被告”席。 - 流浪野猪 06/10/21 02:12


在出现合情合理与“合法”对立的情况下,业委会总是天然地选择“合法”而摈弃合情合理,这就自己戳穿了自诩的公益道德。这就告诉广大业主,业委会这样的特殊小集团确实是需要警惕的,当广大业主的利益与部门法规冲突的时候,业委会也一定是站在业主对立面上的 - 曾是长风 06/10/21 02:19

其实这蠢人留下了一个破绽,上述所谓大众网友的观点全部与06/10/21 01:10 至 06/10/21 02:19这一个小时发布出来,语气风格又完全一样。可惜不明真相的其它小区网友谁会看得这么仔细,谁会知道这些马甲的真实关系呢?林一海不是蠢是奸
发表于 2006-11-2 14: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62#安奇:

我觉得通过游客的发言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和不同角度的发言,正像66#所说,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没有游客发言权,他也会穿上马甲发言的,也是会表演的,索性就让他们尽情地表演好了。

那些搞人身攻击的人只能说明他手段的低级和过时,我非常地鄙视!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相信经过20多年的开放,社会应该是进步了!

不过听听大家的意见吧!

刚看到站长发了个主题让大家投票。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 18:32:36

回复 #67 ellen 的帖子

既然穿马甲也可以发言,那还是穿吧,至少还知道是谁在表演的什么节目。
否则连演员的大概数量都不知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5-5-19 09:41 , Processed in 0.01065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