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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抨击开发商,呼吁对不法开发商“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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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7: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时评
《地方政府“宽容”某些官员保护,房地产开发商瞒报利润超过一半》

作者:王学江 2006年11月11日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第十二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2005年对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中,共查出资产不实93亿元,收入不实84亿元,利润不实33亿元。39户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隐瞒利润超过一半。

  谈到开发商利润,一位涉足房地产业的家电企业老总曾经开玩笑地说:“卖房子赚钱快过卖毒品。”一位做饲料起家的民营企业董事长也曾表示,做房地产1年的收益超过做10年农业的收益。然而,更多的开发商声称利润仅为7%。财政部这一公告,把某些开发商们一手忙着圈钱、一手忙着“藏钱”的行径揭示出来。

  单纯的高利润并不是什么罪,问题在于做假帐。隐瞒利润,除了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用虚假的低利润率为其高房价辩护外,根本的动机就是偷税漏税。少数企业还通过虚构业务、编造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这都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行为。

  房地产商为什么敢于虚报利润?从企业层面说,是因为他们缺乏诚信,贪得无厌,社会责任感缺乏;从政府层面说,则是监管缺位和腐败使然。由于房地产业对推动地方GDP增长具有强大作用,地方政府多以“宽容”态度对待房地产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某些官员早已和开发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官员把土地低价批给房地产商,往往要收取开发商数额可观的红包,一些官员成了开发商的保护伞,明里暗里地提示有关部门对他们给予特殊关照,这是开发商虚报利润、偷税漏税轻易得逞的主要原因。

  该对那些不法商人动真格的了,否则,房地产市场的水不知被他们搅浑多久,老百姓还要在房价虚高中叹息多久。

  王学江(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发表于 2006-11-13 0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时代庄园有机会感受到真正的民主!

房地产与地方官员的勾结、腐败已是大家所共知的,陈良宇和房地产商周正毅的勾结与犯罪就是一例,是钱权交易的一例,说到底是我国目前所实行政治制度所不可避免的症结之一而已!
我们希望时代庄园能够借助物权的东风,在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中,真正实行民主选举,并在以后的运行中继而实行真正的民主机制!让我们时代庄园,让我们这一代人也真正感受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民主!
能够住到时代庄园的业主,应该说绝大多数是事业、工作小有成就的人,也是基本素质比较高的人,再加上现在大环境有了“物权”可以借助的东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抓住这一机会?也许我们可以些许的感受一下十八世纪欧洲那种“无民主,无自由,毋宁死”的追求!
发表于 2006-11-13 1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天开始,从太合开始,我们跟他们斗争到底 ! 必须解决临时电等问题!

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该当何罪 !

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该当何罪


◇字体:[大 中 小]   本版PDF 北京青年报:潘洪其 (06/11/13 03:05)

  国家财政部近日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39家房地产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财政部官员透露,部分企业隐瞒利润情况非常严重,“隐瞒利润,制造虚假信息除误导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外,其根本的动机还是偷税漏税。”



  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坊间一直有各种猜测和议论。有房地产商曾信誓旦旦地宣称,房地产利润只有区区3%,最多不超过8%。老百姓则普遍有一个直观的感受,认为房地产肯定是暴利行业,至少这些年各地房价噌噌噌扶摇直上,徒令许多消费者望房兴叹,且各类富豪榜上房地产商占据多数席位,足以作为房地产“暴利”的间接证明。现在,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表明,39家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利润达到了26.79%,个别企业达到57%;再联系去年有关方面披露的数据———广东珠海市一些楼盘的利润率高达60%至70%,福建福州市楼盘利润率平均为50%,最低的超过20%,最高的甚至超过90%,那么,房地产行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利润水平,也就不难想见了。

  然而,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房地产行业利润率有多高,是不是存在暴利,而在于他们的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企业隐瞒利润情况非常严重”。他们用以隐瞒利润的手法,主要有将已销售房产仍作为存货核算,不按规定核算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以及故意少计收入、延迟确认收入、虚列成本,等等。这些行为是什么性质?说白了就是做假账!《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此其罪者一。

  其次,某些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目的还在于隐瞒他们长期获取“暴利”的事实,刻意给消费者制造“房价在合理范围之内,还会继续上涨”的假相,以误导和蛊惑消费者持币抢购。这与一些开发商人为导演“房荒”,故意哄抬房价、囤积居奇的伎俩如出一辙,都对消费者构成了信息欺诈。对此类行为,《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规定了明确的罚则,如《价格法》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应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此外,正如财政部官员所言,某些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根本的动机还是偷税漏税”。据估算,财政部此次检查的39个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达33亿元,按照33%的所得税税率,偷逃税款就是10亿多元。如果推而广之,整个房地产行业偷税漏税的数额,很可能将是一个天文数字。与做假账和信息欺诈相比,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是一种影响更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既然财政部的检查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证据,那么,下一步税务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查处,工商、审计、公安等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应该采取相应行动,依法进入侦查、起诉、审理等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追究这些企业的法律责任。

  当舆论要求房地产企业公布开发成本的时候,有关方面尚可以用“开发成本属于商业机密”进行搪塞,而今,公众对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率提出质疑,“商业机密”之说就再也不灵了。有关方面将何以处置,我们且拭目待之。
发表于 2006-11-13 1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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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12: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露出物业的尾巴了吧。否则为何一听到国家整顿开发商的消息,就跟有人杀了你祖宗似的跳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3 21: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我i也听到杀猪班的叫声,那时野兽末日的嚎叫!是邪恶势力的哀号!
为什么害怕? 因为他们听到党和政府支持业主合法权益的声音,他们明白这是政府要铲除非法开发商这股邪恶势力的宣言!他们能不哀号么?

[ 本帖最后由 反省一下 于 2006-11-13 21:33 编辑 ]
发表于 2006-11-14 12: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传, 中纪委已派准们调查组,在北京彻底调查开发商的偷逃税款和其它违法活动,大家要坚持和不法开发商的合法斗争 !

北青报14日A11头条新闻,某小区物业为防止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动用人力组织,扣留业主投票的信件。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保证选票都送达广大业主,任何人不能
左右业主自己的意志,严防 VIP, 物业,居委会 侵害业主选举权。一旦发现,要坚决举报 !
发表于 2006-11-14 16: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已经要对不法开发商开刀了,这是我国务院的一个朋友说的。

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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