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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发言人:困扰百姓的小区配套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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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2: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委发言人:困扰百姓的小区配套问题迎刃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10:38 新浪房产
  文/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 张农科

  时下,各地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民生”成为最亮的字眼。最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各地两会的接近尾声,一些“关注民生”的好措施、好办法也在频频出手。这两天,好评如潮的当数北京市出台的“新建住宅小区商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这个旨在从源头上解决居住小区环境不配套、服务设施不配套等关系民生的“办法”,一旦付诸实施,将意味着困扰北京百姓多年的“心头之痒”,在政府部门提升公共权力的服务品质之后迎刃而解。

  有业内人士说,像这样跨部门系统解决小区配套问题的,在全国还是第一例。这是政府部门在管理思路上的一次实实在在的进步,值得延伸到其他领域 。

  应该承认,如今北京市住宅规划建设中,户型设计、使用功能越来越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宗旨,住宅工程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一些小区存在水、电、气、热、通讯,道路、绿化不能与住宅工程同步完成;商业、学校、邮政、医院等设施不配套的问题,也是事实。小区环境在居民入住很长时间内不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标准,一些小区仍存在出行难、购物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绿地面积不够、小区停车车位不足等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也成为社区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矛盾。小区配套建设问题,已成为市民投诉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和困扰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难点问题。

  诚然,既是一个市民投诉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又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政府部门管理职责限制的原因。事实也是如此,一个居住小区从征地、规划再到建设,过程相当复杂,依靠哪一个部门都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而北京的这个“办法”,正是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大的突破。把配套设施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完善和明确了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完善了在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程序上对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定;在竣工验收条件中增加了配套设施竣工的要求;把配套设施同步交用的具体内容写入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从这些规定看,三个政府部门为解决一个问题,均在自己法定的职责之外自找了“麻烦”。

  厘清问题的症结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政府部门要能跳出部门职能、行业利益的制约,以关注民生的姿态来评判和解决问题,做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或运动员的“亲属”。

  从目前媒体对北京的这个管事“办法”出台过程的解读看,这次北京市的建设、规划、国土三个政府部门都采取了“剑不够长往前跨一步”的办法,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意义的启迪。意义的实质在于,政府部门不仅注意在职责范围内规范运行权力,还特别重视公共权力的服务品质和成色。北京的这个“办法”大受欢迎,显然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民生福祉的质量,实际上与权力服务的品质密切相关。

  民生问题,自古以来就与“国计”相提并论,与国家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我们今天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的成果惠及群众,客观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自己手中权力在服务效果上的品质。

  必须承认,对于这则新闻它是一件个案,但是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可延伸性。我们说,公共权力服务的品质是衡量现代政府有效性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服务不是好人主义、好人管理,衡量公权服务的效果,也不是道德判断,不是初衷好不好,而是价值判断、效果判断。对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尽管“办法”来得晚了些,但在公共权力意识到必须提升服务品质的时候,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经济社会越是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就越是会扩展,其成因就越是复杂,而解决起来也就越来越需要智慧。某一问题对于这一群体不很重要,但对另一群体可能十分重要;政府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人民群众可能十分关注;前一阶段不重要、不普遍的问题,后一阶段可能相当重要和普遍。这就表明,公共权力服务的内容和对象具有广泛性,但是广大群众的需要与政府的职责和权力相比,又具有相对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政府公共权力部门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广闻博采,关注细节。从政府部门来看,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可能都是细节问题,但是,正是这些细节问题,在给老百姓心里“添了堵”。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细节考量着一个政府部门的服务品质,考量着每一个政府公务员的素质。

  我们有理由要求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经常问一问自己:在我所管理的地区,在我的职责范围内,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怎么样?他们感觉满意吗?他们感觉不满意的地方与我的服务品质有没有关系?如何通过提升我们的服务品质让百姓越来越满意?这既是一个标准,也是改进工作的一个切入点;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在提升公共权力服务品质后出台的好政策,我们更期待各级政府在关注民生的前提下,出台的政策早一点、好一点。
发表于 2007-2-6 10: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 !

2007年北京反腐工作将重拳打击六种犯罪:

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包括执法和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犯罪案件;
二、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利用行政权、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
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
四、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
五、集中查办党政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贪污受贿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六、继续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按照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和方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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