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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不服”居委会 美然动力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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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0: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12976867

业委会“不服”居委会 美然动力被点名

本版新闻 水果玉米两百亩 被人顺走一大半(09/08) 三百狱警将进社区 负责服刑人员矫正(09/08) 九成业主投票表 同意物业费涨7分(09/08) 大燃气罐距居民楼仅25米(09/08) 业委会“不服”居委会 美然动力被点名(09/08)
◇字体:[大 中 小]   本版PDF 北京青年报:梁琦 (06/09/08 03:04)

  市建委首次对美丽园物业管理纠纷表态:“逃逸”物业将受严惩———

  本报记者报道 市建委首次对美丽园小区物业管理纠纷表态:将对“脱逃”的物业公司予以严肃处理。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专项维修基金全市归集101亿余元,百姓最为关心的《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历时半年,完成了草案,并报送给市政府法制办,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明不稳”

  美丽园小区业委会“炒”走物业后引发一系列后遗症成为热点新闻。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此事件对物业管理工作很有启示。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违规操作,在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物业的情况下擅自撤离小区,造成了恶劣影响,市建委将予以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业主大会成立后,一直未形成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与现物业管理企业续签合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始终处于不明晰、不稳定状态。如何强化工作机制、理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方关系,也是市建委面临的紧迫任务。

  ■业委会“不服”居委会美然动力被点名

  隋振江介绍,全市目前成立业主大会511个,比例很低。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作为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有权无责,缺乏监督和约束;业主委员会往往超越职权开展活动,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损害多数业主利益,引起业主之间意见不一致,影响居民生活的安定。

  按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但由于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以及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具体监督措施,业主委员会往往并不接受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朝阳美然动力小区就存在这样的问题。

  隋振江还表示,朝阳区美然动力、丰台区方南家园等小区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说明,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能停留在“物业服务好与不好”的简单理解上。物业管理问题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等问题时常交织在一起,动辄涉及群体利益。

  ■“物业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今年立法的政策共有两项,包括:《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历时半年,完成了草案,并报送给市政府法制办,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在《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的基础上,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方法、程序和条件作进一步规范。
发表于 2006-9-12 1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能告诉我你的目的是什么?你想说什么?
是呼吁业委会要听居委会领导?还是别的什么。
你是高人,我实在不懂你的观点以及你的立场!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7: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和立场是:实事求是,不偏不倚.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就像今天是个大晴天,如果有人非要数是阴天,而且还下雪了,我是一定要反驳的,谁让俺眼里揉不得沙子呢.
我的目的吗是人老了,走传统的中庸之道,建设和谐美满的小区而已,但也看不得欺负人的人在那儿胡作非为.所以我什么也不想说,比不了暗站212,我无非是给大家提供优质资讯罢了.
所以,没有呼吁,也没有什么别的.

http://house.focus.cn/msgview/20/63040806.html

北京美丽园小区物管纠纷拷问中国法律与道德

刚才看到央视社会记录关于北京美丽园小区物管纠纷的报道。
在看完片子后,对北京美丽园小区内现在发生的问题非常之关注,同时也认为在美丽园现在发生的事情并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对物业公司监管方面的问题,以及我国在建设公民道德方面的缺憾。
1, 美丽园小区物管公司消失,造成小区停水停电,表面上是一个转嫁业主与业委会矛盾的事件,但实质上这是一个违法事件。
2,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太失效,从美丽园这件事上可以看出,
1) 物管公司从业主方面收取的各种关于小区管理的费用没有的到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管,这笔资金是公用部分,不在有效监督下就会造成物管公司拿着相关的权力要挟小区,比如停水,停电。我国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来限制物管公司这种权力。
2) 小区的管理,物管公司最重要的职能是服务,不能代替政府其他职能。管理的职能应该落实到政府身上。物管公司作为企业是无论如何不能做到管理的。政府不能不管,这次美丽园停水停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政府不能让物管公司接管太多的公用职能。所以现在随着每一个新的楼盘的入住,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深入到哪里,而不能成为管理上的真空。
3) 遵守法律的人(业委会)维权难,违法的人(物管公司)消失易,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并且物管公司退出应该有法律上的程序。
3, 美丽园个别业主过河拆桥,充分体现了公民道德的缺失。
业委会替人受过,遗憾的是有些业主太过注重个人得失,使得物管公司的“离间计”得逞。业委会为业主义务服务最终还落得埋怨。让人很伤心。看到片子上有些业主大喊,“我要上班,我只想生活得到保障,安全”我替这些人感到很遗憾。
首先,业委会没有做错。错在物业公司违法,造成现在的局面。
再次,谁都有工作,所以更应该理解业委会的委员牺牲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维权的义举。
最后,像这样的物业公司能用吗?他现在因为输了官司就这么做,那有一天她可能别的事情也会这么做,那这些业主你怎么办?所以“无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用的, 这也足以证明美丽园的业委会做得是正确的事情。
4,我认为美丽园的业主是幸福的,目前的困难虽然存在,但是有这样的业委会出面为大家维权,我相信什么样的困难都会解决的。目前我觉得作为美丽园来说只能够向前走,没有别的选择。大家应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发表于 2006-9-12 23: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6-9-12 17:21 发表
我的观点和立场是:实事求是,不偏不倚.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就像今天是个大晴天,如果有人非要数是阴天,而且还下雪了,我是一定要反驳的,谁让俺眼里揉不得沙子呢.我无非是给大家提供优质资讯罢了.
所以,没有呼吁,也没有什么别的.
谢谢你提供的资讯,还是优质的。这类资讯在别的门户网上很正常,我也知道该怎么判断。但是您既然把它转过来了。我就想问问。作为业主,您是想帮自己选出来的业委会还是那个不知道怎么成立的居委会。
您转过来的业委会要居委会指导这话,是有道理的还是没道理的?你是听还是不听?还请您明说。我这么问,不算是大晴天说下雪把?我确实是不明白。像我这样的笨人不少,只不过是大家都不上网了。我还在这。也算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了。
暗战212走了没关系,现在马路上流行进口小吉普

[ 本帖最后由 santons 于 2006-9-13 0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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