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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北京市首届业主委员会年会”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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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4 2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1日下午1:30——6:30,安定门内大街国资委大厦会议大厅,由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简称“业申委”)主办的“百家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北京市首届业主委员会年会”成功召开。

      据不完全统计,103家小区的业委会代表和业主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社会科学院等30余位学者,10多位业内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及9家律师事务所10多位律师,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站等29家媒体,共300余人,出席北京市首届业主委员会年会。这是迄今为止,本领域最大规模的一次大会。

      大会由“业申委”召集人之一齐建新先生主持,同为召集人的张大宪先生、陈兵先生和任晨光先生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回顾了“业申委”的工作情况,提出了2007年的展望,公布了重要的文件。
   
      在大会上,各小区代表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针对物业管理的本质和存在的问题,有的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和提出解决方案,有的从法律上进行分析,有的从实践的角度提出操作办法。有的专家认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正是社会自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是中国社会变革过程中公民社会生产的一个重要的原动力,学会了做业主,就学会了做公民。
   
      针对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事宜,与会代表和专家学者表示强烈支持,认为成立全市业主委员会的联合组织是十分必要的,能够在政府、行业协会和业主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能够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有的专家认为,有恒产的业主是社会的稳定因素,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业主联合组织的建立及发展。与会者纷纷呼吁尽快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

      在大会上,“业申委”公布了一份重要的建议书和一封重要的公开信。建议书为“关于制定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细则的建议”,公开信是“为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物权法》明确业主权利的公开信”。建议书和公开信获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支持,大家当场签署了联署书。“业申委”将在联署完成后,将建议书和公开信分别送往北京市人大和全国人大。

      在大会的最后,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提出了2007年的工作展望:一个目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两个争取——努力争取参与“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细则”的制订,努力争取修改《物权法》(草案)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条款;三个任务——1,做业主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建和谐社区。2,帮助各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力争年底北京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超过30%,同时,协助各小区业主维护合法权益。3,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帮助物业管理协会和物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

      会场气氛极为热烈,原定5:30结束的大会不得不延长了一小时。

                                         
                                                     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

[ 本帖最后由 薛浪 于 2007-2-4 21:11 编辑 ]
发表于 2007-2-5 11: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协会的领导们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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