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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疯的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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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4-9-29 22:10:23
"就是因为有“疯”露台的可能,才使房子增值了"

这是什么逻辑呀?据说已经有人把花园挖成地下室了,太危险了,如果地震怎么办,露台上搭楼,如果刮巨风怎么办?符合建筑规定吗?建筑规定的结构是有科学性安全性的呀,楼主不会再写一篇“挖的檄文”吧,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04-9-29 22: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物业不尽职是我提出的
走司法程序行使公民的权利也是我倡导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我期盼的
也许不切实际,请主贴作者与我在留言箱里讨论,我和你说说我的担忧和想法。你这样敢出头说出自己的意见,没准我们会成好朋友。谢谢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4年9月29日20时55分38秒编辑过]
发表于 2004-9-29 2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所有的驳谬内容
匿名  发表于 2004-9-30 00:43:51
[QUOTE据说已经有人把花园挖成地下室了,太危险了,如果地震怎么办?符合建筑规定吗?[/QUOTE]
这比封露台严重的多,但据物业说该野猪确实拿到了准建的批文,那他没办法。
匿名  发表于 2004-9-30 00:56:30
驳谬六:
您这条就大错而特错了,这简直是不明事理,颠倒黑白,挑拨是非的话,您根本就不希望成立业委会!这样园子会更乱,某些人就更可以胡作非为了!相信大多数业主是能够辨别是非,不会上居心叵测的人的当的。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称。

对!坚决要求包青天执掌业委会,这样居心叵测的人就不能胡作非为了!
匿名  发表于 2004-9-30 00:57:55
私人能拿到准建批文吗?
准建批文对所有的户型通用吗?是不是都可以挖?
封露台有没有准建批文?
匿名  发表于 2004-9-30 01:05:11
驳谬三:
我们的房子采用的是退台设计,为何采用这种方法,您懂吗?是KFS为了缩小楼间距的一种巧妙的设计,因国家有明文规定,要保证房间在冬至那天有1小时的光照,即楼高与楼间距之间是有一定的比例,封露台之后,楼层变高了,后面的连每天1小时的阳光都见不到了,难道楼主的话不谬吗?

原来如比!可恶的奸商!记得买楼时,售楼小姐为了促销还说业主可以疯露台以扩大面积,还说没人管,原来物业和开发商是串通好的!至少搂主有一句话说得对:“纯北美风情”是逗咱玩儿!
发表于 2004-9-30 10: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仁兄的檄文还真有点战斗的意思, 但多少有点极端.您所说的几点并不正确甚至于不能代表已封的铜元.因为你的观点站不住脚:

买房之初大家都看到了房子和园子,应该对园子有一定的感知和认同.你认为由于本身间距小, 就不存在景观问题, 就可以乱封,乱来.没有因果关系.你这种破罐破摔思想要不得. 况且应该有不少铜元认为并不太破.更需要大家爱惜和维护.

你更荒唐的逻辑是: 封的人就影响邻居那么一点点(你也承认封了是影响到别人的)邻居为什么不大度一点.这种强盗逻辑还要在这里细说吗?

业主委员会应该是为铜元服务的办事机构, 最终的决定权在大家的手里.只要大家积极参予发表意见(封的和未封的)会得出一个让大多数人满意的方案的.我相信业主委员会的能力.而且,我认为私搭乱建, 乱封乱堵快成为社会问题了, 哪个小区没有? 迟早会引起更多的关注.
发表于 2004-9-30 11: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物业 真是清政府一般的物业
匿名  发表于 2004-9-30 19:12:25
认为物业不尽职是我提出的
走司法程序行使公民的权利也是我倡导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我期盼的
也许不切实际,请主贴作者与我在留言箱里讨论,我和你说说我的担忧和想法。你这样敢出头说出自己的意见,没准我们会成好朋友。谢谢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4年9月29日20时55分38秒编辑过]

其实我就是您常在网上及在园子里相会的朋友,但你当面问我时,我会否认是我写的。Keep secret,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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