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寒泉

我的心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2 1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现在物业不走,也不投标,业主委员会能把它哄走吗?
发表于 2006-7-12 13: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7-12 11:27 发表
周6晚上有人自称是6701的业主,站起来看场,之前和他有不同的意见的人,他就打人,这是事实


看来是有人雇佣的打手冒充的6701业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8: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verenough 于 2006-7-12 01:33 发表
是呀,楼主怎么说话不文明呀,难道招标就是正义,现有物业继续服务就不是正义吗?
不管用哪个物业不就为了服务好吗,现在的物业有什么不好的可以完善呀,真不知道现在是谁在制造混乱!靠,还骂人,是爷们你就站出 ...

我支持招标,我支持所有正义的事情,.如果物业拿出一个好的姿态,居委会能够更客观一些,能真心为大家办事,我为什么要反对呢?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7-12 19:02:55
发表于 2006-7-12 1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打人的人,为什么不还手? 他没家么?靠!
发表于 2006-7-12 1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寒泉 的帖子

是的,我想大家都是一个目的,就是要园子里面更好,物业的服务更好,更到位,收费更合理,
各业主间没必要互相攻击,我是搞不明白那个匿名的整天是在搞什么名堂..................
干嘛总匿名呀!


[ 本帖最后由 neverenough 于 2006-7-12 19:35 编辑 ]
发表于 2006-7-13 0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匿名发帖的人一定有他的理由,我也相信读帖的人也有他的判断力-----我一直相信这一点!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要是被冤枉的话,千万不要着急,不要上火!清者自清.........。

记得美国的一个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也许你们可以欺骗全部人民于一时或者欺骗部分人民于永远,但你们无法欺骗全部人民于永远。”
发表于 2006-7-13 00: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老弟弟,没有看他就一个人在这里装神弄鬼么? 你搭理他干么?
发表于 2006-7-13 0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verenough 于 2006-7-12 01:33 发表
是呀,楼主怎么说话不文明呀,难道招标就是正义,现有物业继续服务就不是正义吗?
不管用哪个物业不就为了服务好吗,现在的物业有什么不好的可以完善呀,真不知道现在是谁在制造混乱!靠,还骂人,是爷们你就站出 ...


这不是正义不正义的事情,而是要不要守法的问题.既然业主大会已经有72.33%的业主同意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反对而停止.因为任何方案也无法让100%的满意(即使是大家都不交物业费,你认为大家满意吗?敢住吗?),所以才有2/3通过即生效的规定.而一旦生效,决议就必须得到执行.不能因为另外1/3的反对而废止.除非发现业主大会的决议存在问题,业主可以按照法律条款修正,否决原来的决议,重新形成新的决议.而决不可以因为几个人的无理取闹,以号称不懂法(但也必须守法),以恐吓威胁利诱(从而达到个体业主不说话,或用匿名说话.以显示他们的反对声音有多大)等靠音量大小而否定原来业主大会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这是徒劳无益的.

至于有法律事务人士更以轻微伤不构成犯罪,我本人认为更不可取.且不论法律如何定义轻微伤和处罚力度.仅是这种言论就不利于大家摆事实将道理.而且容易激发矛盾.(我在此呼吁站长将此贴尽快删除,以免激化矛盾,对与小区建设无益).

我本人对于原物业也不是不满意,但这并不能代表我就可以去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而且如果2/3的业主对于原物业都觉得不错.那就让专家小组选出前三名后,大家把票都投给它好了.这样不仅尊重了业主大会的决议,而且形成了良好的物业选聘机制,同时又是原物业中标.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而不是你说的改善改善就把合同签了这么简单.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强奸民意了.会引来更大的混乱和麻烦.

我也在此呼吁原物业积极准备,把精力用在提高公司竞争力,好好服务业主的,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竞争行为中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7-13 09: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春光明媚 于 2006-7-13 00:53 发表

我本人对于原物业也不是不满意,但这并不能代表我就可以去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而且如果2/3的业主对于原物业都觉得不错.那就让专家小组选出前三名后,大家把票都投给它好了.这样不仅尊重了业主大会的决议,而且形成了良好的物业选聘机制,同时又是原物业中标.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而不是你说的改善改善就把合同签了这么简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5-5-19 07:57 , Processed in 0.01695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